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同学们:
为了表彰和激励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不断发展,特举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从学术成果、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学风建设、社团活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获得科研项目资助等。
2. 科研创新:包括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获得科技奖励等。
3. 社会实践: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色表现等。
4. 学风建设:包括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学风作风等。
5. 社团活动:包括在校团委及社团组织中积极参与工作,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等。
三、评选流程
1. 自荐阶段: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通过填写报名表格自荐,报名表格请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2. 评选材料提交阶段:报名截止后,评选委员会将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参评者需将个人相关材料提交至评选委员会。
3. 评选过程: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参评者进行评分,综合考虑各方面表现,并结合同学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公平的评选。
4. 评选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并将在学院举行的“研究生之夜”庆祝活动上进行颁奖。
四、奖励措施
评选出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并有机会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活动。
请广大研究生积极踊跃参与评选活动,展现研究生的风采和实力!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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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同学们:
为了表彰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一步激发学术创新和社会实践的热情,我校将举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我校所有在读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主要从学术成果、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学术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会议、获得科研项目等。
2. 科研创新:包括取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获得科技奖励等。
3.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色表现等。
4. 学习成绩:包括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完成情况等。
三、评选流程
1. 自荐阶段: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填写自荐表,并提交至研究生院相关办公室。
2. 评选材料提交阶段:评选委员会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参评者需将个人相关材料提交至评选委员会。
3. 评选过程: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参评者进行评分,并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平。
4.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官网、学院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公示,并在相关活动中进行表彰。
四、奖励措施
评选出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将获得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并有机会参加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请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展现研究生的风采和实力!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日期:XXXX年X月X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篇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使之成为献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优异人才,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研究生会承办的2017年“研究生十佳”评选活动于即日起正式启动。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一、活动宗旨
学术为本,全面发展;启迪智慧,引领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3日- 2017年5月31日
三、评选对象
具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初评
各学院需自行制定本学院评审办法,评选办法可采用面试或答辩等。评选应使本学院20%的研究生有资格进入学院初评。评选原则为“品德端正、学术突出、工作出色、全面发展”。学院发布通知起开始自主申报,由学生自主向所在学院提出参与评选申请,申请人需按的评分细则填写申请表,申请表所有加分项均需给出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需完成相应盖章,纸质版申请表、纸质版声明书与电子版申请表与证明材料需按时交到所在学院。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程序性检查,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申请人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视为该申请人放弃参评资格。经过程序性检查并符合要求的材料方可上报。若发现论文造假现象,以学术不端处置。
各院依据评选方案中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学院初评办法,对经过审核的研究生开展院内初选,推选出1~2名硕士生及1~2名博士生同学作为校级候选人。学院上报校级候选人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晚24时,校级候选人电子版资料(申请表与各加分项证明材料)请发送到邮箱yjssj2017@163.com中,并于5月15日下午2:00至5:00提交纸质申请表、纸质版声明书至体育馆西侧209。电子版证明材料须按照表格填写顺序以“数字-类别”的形式命名,如“1-成绩排名”、“2-学术论文1” 、“2-学术论文2” 、“3-学术著作1”。组委会只接收以学院为单位上报、且确认有效(加盖各个学院公章)的申请人材料。逾期按弃权处理。除候选人材料,学院还需确定最终出席终评的老师并提交电子版终评学院代表老师信息表。
2、复评阶段
组织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复查,并按照评分规则根据申请表对各项评分进行核查。一经发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内容、文章数量等信息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所在单位参选名额作废,不得递补。评审过程中,对于由于所研究课题的保密性不适合公开的部分,申请人须提前说明。若缺少支撑材料该项不予加分,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评选资格。
组委会将按照审查结果,根据排名取20位博士研究生及20位硕士研究生进入校级终评阶段,终评分为理工组与文管组。进入校级终评的同学须于终评前提交本人介绍的5分钟以内的VCR。
3、校级终评
于5月20日左右组委会将组织评审团对校级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团由研究生教学督导组专家,各学院指导主任(副书记)、辅导员,研究生工作干部组成。候选人每人结合PPT展示3分钟,现场提问2分钟。最终评奖依据以终评得分=面试得分(百分制)*40%+初评总分/初评最高分*60,以此分数排名确定并公布最终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获奖人。
五、奖项设置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硕士)”10名,均颁发证书及每人5000元奖学金;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博士)”10名,均颁发证书及每人10000元奖学金;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提名奖”硕士博士各10名,均颁发证书。
原文地址:http://news.buaa.edu.cn/xytz/1026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