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交大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才需求的增加,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成为了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之一。兰交大作为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学,也推出了针对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为了确保毕业生能够顺利参与到计划中,兰交大对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的核对显得尤为重要。在进行第一次核对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要确保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涉及到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学历信息等重要内容,必须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核对信息时,应仔细核对每一项信息,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如果发现有任何不符的地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以免给毕业生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其次,要注意核对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专业背景。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毕业生就业需求而设立的,因此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专业背景是非常重要的。在核对信息时,要仔细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意向,确保派遣计划能够与之匹配。同时,也要核对毕业生的专业背景,确保毕业生具备参与派遣计划的基本条件。
此外,还要注意核对毕业生的自我评价和技能特长。毕业生的自我评价和技能特长是评估毕业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在核对信息时,要仔细查阅毕业生的自我评价和技能特长,确保其符合派遣计划的要求。如果发现有任何虚假或夸大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以保证派遣计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最后,要注意核对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中,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在核对信息时,要确保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准确可靠,以便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同时,也要核对毕业生的紧急联系人信息,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紧急联系人。
总之,兰交大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的第一次核对是确保计划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在核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个人信息的完整准确、就业意向和专业背景的匹配、自我评价和技能特长的真实性、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的准确性等方面。只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才能更好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派遣服务。
兰交大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篇三
兰交大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
2017届毕业生派遣计划已进入初次核对阶段,近期《兰州交通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核对表》将陆续发放到各学院(部),现将核对信息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交通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信息第一次核对注意事项,全文如下:
1、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学号、姓名、生源地、专业、QQ号码等基本信息。该信息将作为《报到证》的数据源,如《报到证》与《毕业证》、《学位证》中个人信息不一致,将被签约单位辞退。
请毕业生本人认真核对就业单位名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户口迁移地址(户籍未迁入学校的,此栏不必核对)、本人档案邮寄地址、档案接收人及联系电话。该信息将作为《户口迁移证》及档案邮寄地址的数据源,如《户口迁移证》信息不正确,毕业生将无法落户至签约单位;
由于现在学生档案一律使用EMS进行邮寄,档案邮寄地址不正确或不完整,将导致本人档案无法投递至签约单位甚至有可能发生档案丢失。
2、如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但信息表“就业单位名称”栏显示为空白的,说明您的就业信息还未录入就业检测系统,请您尽快将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送至所在学院(部)找辅导员老师进行就业信息录入。
如已经考取研究生,但信息表“就业单位名称”栏显示为空白的,说明您还未办理考研调档手续,请您尽快携带协议书、推荐表、调档函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来就业管理科(综合楼706房间)办理调档手续。
如录取院校还未发放调档函的毕业生,请自己先写调档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录取院校名称、录取院校档案接收地址、接收人及联系电话),先办理调档手续,待调档函原件寄到后再去档案馆补交调档函原件。
3、毕业生务必依据就业协议书各项内容逐字与派遣信息表进行核对,如出现错字、漏字或信息错误等情况,请重点标注并改正,修改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4、就业检测系统的初次关闭时间为5月31日,请已经就业的毕业生
尽快前往所在学院(部)办理就业手续,逾期将错过学校的集中派遣时间,故无法在离校前领取就业《报到证》。5、毕业生如有任何疑问或其它事宜,可直接到就业管理科(综合办公楼706房间)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931-4938032。
【相关链接】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简介
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统筹开展全校学生与就业相关的服务、指导与管理工作。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学校的就业工作规定;收集需求信息,开拓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与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开展就业指导与咨询;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求职技巧;办理就业协议签约手续;负责毕业生派遣;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服务指南
电话:0931-4938032 王老师(就业管理)
0931-4938487 施老师(就业市场)
0931-4955690 凌老师(就业指导)
传真:0931-4938032
地址:兰州交通大学综合办公楼706、708、716室
E-mail:1073203366@qq.com
原文地址:http://jyzx.lzjtu.edu.cn/www/ContentsDisp.asp?id=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