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篇一
在郑州市,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公租房是由政府出资兴建的廉租住房,旨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以下是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 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通常是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具体收入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和住房需求来确定。
2. 常住户籍:申请人必须在郑州市有常住户籍。对于非户籍人口,一般需要在郑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才能申请。
3.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年龄未满60周岁。对于特殊群体,如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年龄限制可能会有所放宽。
4. 居住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公租房的居住条件,即有居住需求且无合适住房。通常情况下,已拥有自有住房或其他住房资源的申请人将不符合条件。
5. 诚信记录: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一些地区还会对申请人的社会公德行为进行审核,以确保入住公租房的人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
6. 其他条件: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特殊的条件要求,如优先安置特殊群体、优先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具体的条件要求可以向当地的公租房管理部门咨询。
在申请公租房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申请人可以通过向当地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表格来申请公租房,部分地区也提供在线申请的方式。
申请公租房是一项涉及到住房政策的重要事项,对于满足条件的家庭来说,公租房将是一个良好的住房选择。然而,由于公租房资源有限,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并及时递交申请,以增加成功入住公租房的机会。
郑州市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篇二
郑州市是我国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之一,住房问题一直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难题。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提供廉租住房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下是郑州市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 低收入家庭: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一般是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低收入人群能够受益于公租房政策。
2. 常住户籍:申请人必须在郑州市有常住户籍。对于非户籍人口,一般需要在郑州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定年限才能申请。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保障本地居民的住房权益。
3. 年龄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年龄未满60周岁。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劳动力年龄段的人群。
4. 居住条件:申请人必须符合公租房的居住条件,即有居住需求且无合适住房。如果申请人已经拥有自有住房或其他住房资源,将不符合条件。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更好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需求。
5. 诚信记录: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这一条件的设定是为了筛选出真正需要住房帮助的人群,并确保公租房小区的社会安全。
以上是郑州市申请公租房的基本条件,具体的条件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公租房政策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希望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通过公租房政策获得稳定的住房保障。
郑州市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篇三
郑州市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
河南省保障房建设包括经适房、廉租房和公租房。融360特意整理出郑州市公租房条件及流程,希望帮助到有需要的人们。
一、申请准入条件
1、本区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本区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本区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5)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4、来郑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准入条件另行规定。
二、资格认定
(一)申请资料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材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2.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本人和配偶及父母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户口簿;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3.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供的资料
(1)《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认定程序
1、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程序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1)受理:
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受理单位,对符合法定资格要求的,社区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初审单位,通过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户籍进行核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
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区民政部门。(3)复审:
区民政部门作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的复审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及婚姻情况出具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将有关资料送区住房保障部门,不符合规定的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理由。
(4)核准:
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核准部门为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区民政部门提交的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核准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区住房保障部门信息网及郑州市房地产网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备案:
申请人资料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结果生效的,经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
2、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租赁资格认定程序
(1)申请:
申请单位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核准: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进入轮候配租环节。
延伸阅读:
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租房申请流程
什么是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