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最新3篇】

时间:2016-07-03 08:14: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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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 篇一

新疆廉租房计划是为了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为他们提供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然而,要申请新疆廉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

1. 家庭收入限制:申请人的家庭收入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具体收入限制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房屋供应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来说,家庭收入越低,获得廉租房的机会就越大。

2. 居住年限要求: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在当地有一定的居住年限。这是为了确保廉租房资源能够优先满足本地低收入人群的需求。具体的居住年限要求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不同,一般为1年以上。

3. 家庭人口限制:廉租房资源有限,为了更好地分配,通常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做限制。一般来说,家庭成员越多,获得廉租房的机会就越大。但是也要注意,家庭人口过多可能需要申请更大的住房单位,这也会受到限制。

4. 无住房产权: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在当地不能拥有其他住房产权。这是为了确保廉租房资源真正惠及低收入人群,而不是被那些本来有能力购买市场价住房的人占用。

5. 无违法记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这是为了保障廉租房社区的安全和和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可能还会有其他特殊要求。因此,在申请廉租房之前,建议申请人仔细了解当地政策规定,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同时,由于廉租房资源有限,申请人也需要有一定的排队等候时间。

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 篇二

新疆廉租房计划是一项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经济实惠住房的政策。在申请新疆廉租房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优先满足低收入人群的需求。

首先,家庭收入限制是申请新疆廉租房的主要条件之一。由于廉租房资源有限,为了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获得优先机会,通常会设定家庭收入的上限。具体的收入限制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房屋供应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家庭收入越低,获得廉租房的机会就越大。

其次,居住年限也是申请条件之一。申请人需要在当地有一定的居住年限才能申请廉租房。这是为了确保廉租房资源能够优先满足本地低收入人群的需求,而不是被那些刚来当地的人占用。一般来说,居住年限要求为1年以上。

此外,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也会对申请廉租房产生影响。由于廉租房资源有限,为了公平分配,通常会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数做出限制。家庭成员越多,获得廉租房的机会就越大,但是也要注意,家庭人口过多可能需要申请更大的住房单位,这也会受到限制。

最后,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不能在当地拥有其他住房产权。这是为了确保廉租房资源能够真正惠及低收入人群,而不是被那些本来有能力购买市场价住房的人占用。同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也必须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以保障廉租房社区的安全和和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申请廉租房之前,申请人应该仔细了解当地政策规定,确保自己符合相关条件,并做好排队等候的准备。廉租房资源有限,申请人可能需要有一定的耐心等待才能获得机会。

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 篇三

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新疆廉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部门提出办理意见;

  4、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 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

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四)廉租住房申请审核需要多少时间?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五)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1)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按照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居住面积计算,申请家庭他处有住房的,应合并计算居住面积。

  (2)申请家庭居住不成套住房或公有住房的,按照现居住面积计算。

  (3)申请家庭居住成套产权住房的,其建筑面积按换算系数换算成居住面积计算(住房居住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换算系数):

  (4)申请家庭持有一本《房地产权证》或一本《租用公房凭证》但有两本及以上户口簿的,按申请家庭和其他家庭长期共同居住此处的合计户籍人口数(共同居住人口他处有住房的除外)计算人均居住面积

  (六)何种申请对象需进行收入核对?具体核对哪些内容?

  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无低保凭证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需要进行收入核对。

  主要核对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过去收入的节余资产(包括家庭金融资产、房产、机动车等)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 票中奖等)。核对家庭财产的基本时点为申请之日的上月末。

  由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递交市政府指定的收入核对机构进行核对。

  (七)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有哪些?

  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采取租金配租方式。

  (1)租金配租

  享受租金配租家庭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一般对象。廉租对象按照区(县)住房保障中心确定的补贴额度,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并与出租人签定租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银行把补贴款直接支付给出租人。

  (2)实物配租

  享受实物配租的对象为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特殊家庭:

  ① 孤老、残疾、大病重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②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退休劳模、烈属及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1966年底以前归国老华侨的家庭。

  特殊家庭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金配租。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筹措廉租房源的情况和廉租实物配租对象的实际情况,实行轮候配租。

  (八)廉租住房配租面积的标准是什么?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为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对原有住房的家庭,按原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与7平方米的差额面积计算配租面积,并实行面积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办法,即:每户补差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实计算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计算配租面积。

  (九)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标准:9个中心区和浦东新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50元;其它6个区(县)32元。

  (十)已配租家庭是否能一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已配租家庭应每年向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设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专门窗口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已配租家庭实施年度复核。

  因收入、住房或人口变动不符合廉租条件的已配租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中心书面通知该家庭,按规定停止享受廉租住房待遇。

新疆廉租房申请条件【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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