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优质3篇】

时间:2011-01-07 08:40:16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重庆市政府积极推进公租房建设,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然而,想要成功申请到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的户籍要在重庆市,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这是公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也是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居住权和稳定就业情况。只有符合这个条件的申请人,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申请步骤。

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根据重庆市政府的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能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这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低收入家庭,真正发挥其保障民生的作用。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家庭收入情况的文件。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家庭资产证明。重庆市政府规定,申请人的家庭名下房产总价值不能超过当地限购房产价格的三倍。这是为了防止有房的家庭占用公租房资源,确保公租房能够真正分配给有需要的家庭。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相关材料。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居住情况真实可靠,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的复印件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其目前的居住情况。

综上所述,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要在重庆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家庭收入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家庭名下房产总价值不超过当地限购房产价格的三倍;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才能有机会成功申请到重庆市的公租房。公租房的建设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顺利申请到公租房,享受到更好的居住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二

公租房是重庆市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政策,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然而,想要成功申请到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的户籍要在重庆市,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这是公租房申请的基本条件,也是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合法居住权和稳定就业情况。只有符合这个条件的申请人,才能继续进行后续的申请步骤。

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根据重庆市政府的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能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这是为了确保公租房资源能够优先分配给低收入家庭,真正发挥其保障民生的作用。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家庭收入情况的文件。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家庭资产证明。重庆市政府规定,申请人的家庭名下房产总价值不能超过当地限购房产价格的三倍。这是为了防止有房的家庭占用公租房资源,确保公租房能够真正分配给有需要的家庭。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车辆证明等相关材料。

最后,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居住情况真实可靠,符合公租房的使用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的复印件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其目前的居住情况。

综上所述,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户籍要在重庆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家庭收入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家庭名下房产总价值不超过当地限购房产价格的三倍;提供租房合同或居住证明。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申请人,才能有机会成功申请到重庆市的公租房。公租房的建设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希望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顺利申请到公租房,享受到更好的居住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篇三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主城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费包括:重庆范围内缴纳的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在主城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

  更多相关疑问解答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是指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市住房保障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组织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和交易审核以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计划、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指导区县住房保障业务工作。

  房源有哪些

  目前,接受市民申请的公租房小区已达13个:(井口)美丽阳光花园、(大渡口)半岛逸景、(陶家)九龙西苑、(界石)樵坪人家、(木耳)空港乐园、(渝北)民心佳园、(大竹林)康庄美地、(茶园)城南家园、(华岩)民安华福、(西永)康居西城、(蔡家岗)两江名居、(龙洲湾)云篆山水、(西彭)城西家园。井口美丽阳光花园12月9日开始接受申请。

  交房标准是什么?

  目前,已开工建设的公租房交房标准为:

  1.水、电、气表安装到户;

  2.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

  3.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4.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优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