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精选3篇】

时间:2012-01-07 06:13:3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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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北京市的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北京市推出了公租房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 居住年限:申请人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时间不少于5年。

2.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3. 居住情况: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不符合居住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资流水、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4. 居住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京市的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等。

5. 其他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公租房申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

2. 资格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房源分配: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需求,将其加入公租房申请轮候队列中。

4. 公示及选房:当有符合条件的公租房房源出现时,会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布,并通知轮候队列中的申请人进行选房。

5. 签约入住:选房成功后,申请人需要与房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入住。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要主动关注公租房信息公告,及时了解申请流程和政策变化。

2. 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3. 申请人在选房时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做出合理选择,避免超出自己的负担能力。

4. 租赁合同期满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续租或退房,但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字数:620)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 篇二

随着北京市住房问题的日益突出,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北京市积极推进公租房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居住年限:申请人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的时间不少于5年。

2. 家庭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3. 居住情况: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不符合居住条件。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工资流水、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4. 居住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北京市的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或房产证等。

5. 其他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登录北京市公租房申请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资料。

2. 资格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房源分配:根据申请人的资格和需求,将其加入公租房申请轮候队列中。

4. 公示及选房:当有符合条件的公租房房源出现时,会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布,并通知轮候队列中的申请人进行选房。

5. 签约入住:选房成功后,申请人需要与房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租金入住。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要密切关注公租房信息公告,及时了解申请流程和政策变化。

2. 提交申请材料时,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3. 申请人在选房时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做出合理选择,避免超出自己的负担能力。

4. 租赁合同期满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续租或退房,但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和条件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字数:620)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 篇三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

  现在,各城市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的公租房政策,这些政策大部分相同,下文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仅供参考!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公租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

  选房不受套型限制,可自主选择

  本次配租试点的房源,均为已实行面向北京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公开摇号、先到先得和集体租赁后剩余的房源项目,共计490套,全部是北京市投资中心持有并运营的公租房项目,其中,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180套,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70套,苏家坨公租房项目240套。

  本次配租试点申请、分配将采取项目登记制,具体流程为:

  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房源配租公告规定时间,到指定项目地点进行意向登记,现场填写申请表及承诺书,同时应提交身份证、户籍簿、婚姻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名单,由市住建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在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签约入住。市投资中心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选房结束后,相应选房资格及顺序自动终止。

  特别要说明的是,此次选房不设房源套型限制,申请人可按照居住意愿和承受能力,在可选房源内,自主选择需要的套型。

  北京公租房申请时间

  5月底前只能选一个项目登记

  本次配租项目的`登记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30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周六、日除外),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登记顺序号作为选房顺序依据。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籍簿、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工

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现场填写并签字的《配租申请表》和《承诺书》。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登记,登记两个以上项目的,将取消配租资格,登记结果将于6月初在北京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登记地点:

  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地址:海淀区西北旺镇北清路燕保·辛店家园(航天城社区西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984 1758。

  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地址:房山区阜盛东街58号院2号楼110室(地铁房山线良乡大学城北站东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092 6406。

  苏家坨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地址:海淀区苏家坨镇后沙涧路同泽园西里小区(六环路稻香湖桥西北侧)。项目咨询电话:010-5752 3328。

  北京公租房注意事项

  租赁合同期限3年,只能自住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配租采用经专业机构评估测定的相对应的市场租金单价,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家庭的过渡性、阶段性住房需求。

  在后期管理方面,公租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转租、经营、转借、擅自调换房屋。承租家庭承租期间获得其他住房,应当按规定退出。申请家庭或承租家庭弄虚作假、隐瞒住房、职业状况等情况的,经查属实,收回承租住房,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房。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指南【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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