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选3篇)

时间:2016-05-05 05:48: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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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篇一

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气象部门的最新预测,近期我省将迎来一轮高温天气,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我省决定公布高温津贴标准,以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能够得到适当的补贴和保障。

一、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我省的气候特点和工作环境,我省将高温津贴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高温津贴、二级高温津贴和三级高温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3℃,每人每天发放100元。

2. 二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7℃,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5℃,每人每天发放150元。

3. 三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8℃,每人每天发放200元。

二、发放方式

高温津贴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方式如下:

1. 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核算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名单,并将津贴金额汇总后上报给劳动保障部门。

2. 劳动保障部门核实名单和金额后,按照每月15日和月底的时间节点,将津贴金额划拨至各单位的财务账户。

3. 各单位在收到津贴划拨后,及时根据名单核实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劳动保障部门将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津贴发放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规发放或者挪用津贴资金的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

2.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高温津贴申请和核算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能够及时获得津贴。

3. 劳动者若有任何疑问或者申诉,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认真执行,确保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广大劳动者能够在高温天气下保持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共同创造美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篇二

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根据气象部门最新发布的天气预报,我省即将迎来一段高温天气。为了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我公司决定公布高温津贴标准,并将根据标准进行津贴的发放。

一、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高温津贴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高温津贴、二级高温津贴和三级高温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一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3℃,每人每天发放100元。

2. 二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7℃,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5℃,每人每天发放150元。

3. 三级高温津贴: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或者连续三天最高气温超过38℃,每人每天发放200元。

二、申请和发放流程

1. 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天气预报,一旦达到高温津贴标准,立即通知相关员工填写申请表格。

2. 申请表格上要填写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岗位,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核实。

3. 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员工名单及津贴金额汇总后上报给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核实名单和金额后,将津贴划拨至个人工资卡或者现金支付给员工。

三、其他事项

1. 高温津贴发放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员工的高温防护工作,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设备。

2. 员工若有任何疑问或者申诉,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希望各位员工在高温天气下保持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感谢大家的辛勤付出,祝愿大家工作顺利!

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篇三

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2011年7月出台的《关于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在高温天气期间,企业应遵守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卫生局、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市场安全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横琴新区地税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要求,现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本通知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劳社〔2007〕103号)及《关于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19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总工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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