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篇一
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尊敬的市公路局涉密人员:
为了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公路局制定了本保密责任书,希望您能够认真阅读、理解并遵守其中的规定。
一、保密意识和责任
作为市公路局涉密人员,您应当具备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您身上肩负的保密责任。您应当严守保密纪律,保护国家机密不得泄露,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
二、保密知识和技能
为了更好地履行保密责任,市公路局将为您提供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您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加强保密意识,掌握和运用保密技能,提高对涉密信息的识别、处理和保护能力。
三、信息采集和传递
在您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密信息。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集和传递涉密信息。在传递涉密信息时,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保密措施和安全防护
市公路局将为您提供必要的保密设施和技术支持,您应当合理使用和保护这些设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您应当妥善保管涉密载体,严禁将涉密载体带离工作场所,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外借或销毁涉密载体。
五、责任追究和处罚
如您违反保密纪律和规定,泄露涉密信息或给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将会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六、保密责任的终止
在您离岗、离职或调离涉密岗位时,您仍然应当保守涉密信息的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该信息。同时,您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交还或销毁您掌握的涉密载体。
七、其他规定
本责任书是市公路局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要求,同时也是您作为涉密人员的保密承诺书。您应当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市公路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机密的安全。同时,市公路局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您能够履行好保密责任。
请您在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本责任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特此通知。
市公路局
日期:年 月 日
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篇二
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尊敬的市公路局涉密人员:
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公路局制定了本保密责任书,希望您能够认真履行保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的利益。
一、保密意识和责任
作为市公路局涉密人员,您应当具备高度的保密意识,认识到您身上肩负的保密责任。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国家机密不得泄露,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保密知识和技能
市公路局将为您提供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提高您对涉密信息的识别、处理和保护能力。您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对保密工作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保密技能,做到保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三、信息采集和传递
在您的工作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密信息。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采集和传递涉密信息。在传递涉密信息时,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保密措施和安全防护
市公路局将提供必要的保密设施和技术支持,您应当合理使用和保护这些设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您应当妥善保管涉密载体,不得将涉密载体带离工作场所,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外借或销毁涉密载体。
五、责任追究和处罚
如您违反保密纪律和规定,泄露涉密信息或给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将会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六、保密责任的终止
在您离岗、离职或调离涉密岗位时,您仍然应当保守涉密信息的秘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该信息。同时,您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交还或销毁您掌握的涉密载体。
七、其他规定
本责任书是市公路局对涉密人员的保密要求,同时也是您作为涉密人员的保密承诺书。您应当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责任。
市公路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机密的安全。同时,市公路局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您能够履行好保密责任。
请您在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本责任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保密责任。
特此通知。
市公路局
日期:年 月 日
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篇三
市公路局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关系到改革
开放和公路建设的成败。根据中共中共《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与《保密法》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提高保密工作能力,促进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责任书。一、涉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涉密人员对本单位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规定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限定接触范围,并按规定作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
三、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密来密往”的原则,严密明密混用和复制密码电报。
四、涉密人员在对外经济合作中提供资料,应遵守合理、合法、适度的原则,事先报其业务主管机关审批后报保密工作部门备案。
五、涉密人员在公开的科学技术展览、新闻出版、讲学、进修、考察、合作研究等活动中,不得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
六、涉密人员对涉密的电子设备、通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七、涉密人员应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存放在有保密性能的专用铁柜或保险柜内,并及时清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八、涉密人员对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下落不明的,自发现之日起,绝密级10日内,机密、秘密级60日内查无下落的,应当按泄密事件处理。发生泄密事件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上级机关报告。
九、责任追究:涉密人员因失职或管理不善发生泄密事件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单位主管(签章):涉密人员:(签章)政治处:组织人事岗位:秘书岗位:文印岗位:机要收发岗位:计算机岗位:档案管理岗位:工程设计岗位:交通战备岗位:财务审计岗位:战备仓库岗位:安全保卫岗位:机材设计岗位:民兵管理岗位:二○○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