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一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劳动者在认定工伤方面不满意的情况下,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的一种申请。通过行政复议,劳动者可以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份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尊敬的XXX行政复议机关:
我是XXX公司的一名职工,我对于公司对我工伤认定的结果表示不满意,特此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重新审查我的工伤认定结果。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二、工伤事件及认定情况:
我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作中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并向所在单位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单位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了我的申请,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理由:
1.工伤认定程序不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工伤申请进行认定。然而,单位却未按照程序进行认定,直接拒绝了我的申请。这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结果不公正:经过医院诊断和鉴定,我的伤情明显属于工伤范畴。然而,单位却未按照事实进行认定,而是以种种不实的理由拒绝了我的申请。这种认定结果明显不公正,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申请事项:
1.要求贵机关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合法。
2.要求贵机关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人署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我的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贵机关能够尽快受理并处理我的申请,保障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二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方面产生异议时向行政机关提出的一种申请。通过行政复议,劳动者可以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一份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尊敬的XXX行政复议机关:
我是XXX公司的一名职工,我对于公司对我工伤认定的结果表示不满意,特此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希望能够重新审查我的工伤认定结果。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XXX
性别:男
年龄:XX岁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二、工伤事件及认定情况:
我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作中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工伤,并向所在单位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单位却以种种理由拒绝了我的申请,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单位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三、申请理由:
1.工伤认定程序不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工伤申请进行认定。然而,单位却未按照程序进行认定,直接拒绝了我的申请。这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结果不公正:经过医院诊断和鉴定,我的伤情明显属于工伤范畴。然而,单位却未按照事实进行认定,而是以种种不实的理由拒绝了我的申请。这种认定结果明显不公正,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四、申请事项:
1.要求贵机关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合法。
2.要求贵机关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申请人署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我的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希望贵机关能够尽快受理并处理我的申请,保障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汪某某,男,1969年5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刁**,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年3月28,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第07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20**年0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
一、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警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年9月份在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年9月份在南京**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人:
工伤行政复议申请书 篇四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住所地:XX县XX镇XX号。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12月2日作出的XX字[20**]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XX号关于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X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XX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XX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20**年10月8日上午XXX受伤当时,XXX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XX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XXX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XX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XX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XX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XX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XX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XXX操作旋切机,XX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XX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XX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XX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XX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XX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XXX的受伤并不符
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被申请人认定XX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XX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XX县XX中板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