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篇一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是指在特定的组织或机构中,负责管理和执行相关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所需要遵守的一份文件。意识形态工作是指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等方式,影响和塑造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和信仰体系。在一个社会中,意识形态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担任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重大,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和原则。
首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具备正确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他们应当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保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们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不得搞个人主义和分散主义。
其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他们应当熟悉和掌握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正确理解和解读党的理论和政策。他们应当注重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品质。只有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才能更好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引导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
第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他们需要与各个层级的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统筹安排和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他们需要善于团结和带领团队,发挥团队的协同效应,共同完成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
第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他们需要时刻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兢兢业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他们需要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最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他们需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他们需要秉持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无私。
总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需要具备正确的政治觉悟、较高的理论素养、良好的组织能力、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以及高尚的道德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引导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篇二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是对担任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人员的一份具体规范和要求的文件。意识形态工作是通过宣传、教育和引导等方式,影响和塑造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和信仰体系。在一个社会中,意识形态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担任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重大,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他们应当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人民的需求,倾听人民的心声,为人民的幸福而努力奋斗。他们不能脱离群众,不能与人民群众脱节,要深入了解人民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才能更好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其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他们需要准确把握社会舆论的走向,及时回应人民的关切,引导舆论的正确方向。他们需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他们应当坚决抵制各种错误的舆论导向,不能宣传和传播错误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
第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他们需要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能凭空臆断和主观臆断。他们需要注重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深入了解人们的思想需求和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坚持政治原则和职业操守。他们需要忠诚于党和人民,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和党的集中统一,不能为个人利益和私欲牺牲党和人民的利益。他们需要保守党和人民的秘密,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内部信息。
最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应当坚持学习和创新的精神。他们需要不断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他们需要关注时事热点和前沿问题,及时掌握新的理论和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
总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坚持政治原则和职业操守,以及坚持学习和创新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引导人们正确的思想观念,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位、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特制定喀什市第十小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责任
1、意识形态第一工作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领导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导向强队伍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和奖惩的终于依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3、坚持常态化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向市教育工委书面报告1次、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4、深入实施去极端化工程,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思想向学校渗透,两项制度严格落实。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一把手亲自抓本部门单位互联网管理使用,重视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建设和管理,设立专职网络监督员和网络举报员,管住网络,抓好学校内局域网党建工作全面覆盖,推进网络监管队伍建设。
6、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按规定接受采访,防止发生舆情事件。重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对错误思潮、错误观念和言论,敢抓敢管。
二、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把手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工作期间,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如有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等问题,发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喀什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喀什市第十小学党支部书记:
教师:
级部主任: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我校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本人和所带学生正确认识7.5事件,坚决抵御三股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向学校的渗透和侵蚀,牢固树立反分裂、反邪教、反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结合我校学生实际,进一步明确学生在维稳工作中的责任与要求,由班主任与所负责班级的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反分裂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和新疆社会的稳定。
(二)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三股势力 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 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
(三)严格遵守学生言行规范七不准:
1 、不准拒绝接受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教育
2 、不准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
3 、不准穿带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4 、不准传阅非法读物和宗教宣传品
5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6 、不准讲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
7 、不准参加民族分裂主义活动,不宣传封建迷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班主任与学生各一份,班主任的一份在学校德育处存档,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