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一
第一篇内容:加强治安维护,确保社会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我们郑重承诺,将积极履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一、加强治安巡逻和防范措施
1. 提高巡逻频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治安隐患。
2. 配备和使用现代化的安全设备,如视频监控、报警器等,提升治安防范能力,有效减少犯罪行为发生。
二、加强社区安全管理
1. 组织居民参与社区安全巡逻,建立有效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社区治安状况,密切关注治安问题,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加强执法力度,打击犯罪活动
1. 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犯罪行为的侦破率和打击效果。
2. 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如打击黑恶势力、打击电信诈骗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
1. 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2.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流各类安全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责任书内容,履行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社会的安宁和稳定,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二
第二篇内容:加强消防安全,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我们郑重承诺,将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隐患。
2. 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 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消防安全问题。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1.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
1. 加强与消防、安监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2.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流各类安全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责任书内容,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三
为落实房屋租赁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租赁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不得让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单独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在出租房过夜。
第七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做到文明、礼貌,不在出租房屋大声喧哗、打闹,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告甲方协助处理。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通知甲方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十一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四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治安案件和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及建设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规定,结合太钢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此责任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本责任书中的所有内容。
甲方:中冶天工太钢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太钢现场及场外钢结构制作场等。从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调试、运输等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责任划分:责任区为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施工现场及区域。
第三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将甲方有关治安防范等方面规章制度向乙方传达。
2. 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工程项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制度和组织实施现场治安消防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治安案件的责任人和人员实施再教育。
3.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拉网检查,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对不符合甲方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
4. 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及贵重物品防范管理。对乙方夜间治安巡查制度,现场看护制度和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
5. 负责施工期间的人员,车辆、物品的审核及协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
6. 负责对施工单位及个人因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件)、案件的查处。
乙方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的治安防范培训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2. 负责督促所属人员在进入现场后,严格执行甲方的治安防范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组织好本单位职责区域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检查,制定相应的治安安全措施。组织经常性的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治安隐患。在治安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多制定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负责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拆除过程中的治安安全和借鉴巡查等工作。
4. 施工中的重点部位、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单位派专人进行值班守卫,对需要进入重点部位的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登记,严禁无证及闲杂人员进入。
5. 对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关键设备应派足够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防止破坏事件、人员伤亡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6. 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设备、备品、原材料、尤其贵重物品、物件等、要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必须派专人24小时值班守卫,防止丢失被盗。
7. 施工机械和机具、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被盗。
8. 对施工人员,外包队伍进行审核,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严禁雇佣“三无人员”。
9. 负责对所属分公司,外包队伍的治安防范教育和治安防范责任书的再行签订,并责成专人管理。
10. 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应按属地、属物、属人原则,在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报项目部保卫组,不得隐瞒案件,同时配合对各类案件和事故的调查、查处。由于治安防范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1. 负责对所属单位、外包队伍人员、车辆、施工物资进行管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为履行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有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甲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甲方有权按照建设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系列考核:
(1) 因不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治安啊、消防安全防范职责,导致施工想唱器具丢失、被盗发生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对案发施工单位给予价值相同的经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 施工单位机具、料具、工具等物品的现场临时存放点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守。对看护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擅离职守的,查处一次,对看守值班人员以200元以下罚款,并对物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屡次违反规定的,对看护值班人员责成换岗,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500——1000元。
(3) 各单位施工队伍雇佣“三无”人员的,对雇佣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三无”人员予以清退。
(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办理的(太钢)出入证(卡)必须与本人相符。违反者没收(太钢)出入证(卡),对本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接受项目部保卫组审查。
(5) 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3000元以下罚款,对此要责任单位视情节予以处罚。属外围外雇队伍的,对主要责任方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并逐出施工区域,构成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 未经项目部批准在施工现场拾捡废旧金属、物品的,对组织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以下罚款并逐退。
(7) 工程进度期间被列入要害部位管理的,由该部位施工单位负责并加强管理,因存在隐患被保卫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8) 施工现场动用消防设施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的,对其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9) 各单位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10) 个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中冶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部治安、消防有关法规制度。对监察部门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不予整改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因此造成后果的对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建设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不服从项目部保卫人员,执勤人员指挥、管理的,对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12) 因施工建设需要占道、破路的,无相应标志的,对其单位处以500——2019元罚款,对责任人员予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消防事故或施工中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的行为,甲方保卫部门有权提出建议,有甲方财务部门扣除乙方合同款中5000——1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巨大的,建议停止合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自双方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冶天工太钢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 公章
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五
为落实房屋租赁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租赁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不得让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单独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在出租房过夜。
第七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做到文明、礼貌,不在出租房屋大声喧哗、打闹,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告甲方协助处理。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通知甲方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十一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