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篇一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委托书作为一种重要的商务文件,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即将面世,将为委托双方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合作方式。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设计理念是以简洁、明了、规范、便捷为核心,旨在解决传统委托书存在的繁琐、复杂、不规范等问题。在设计上,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采用了简洁明了的排版和布局,突出了关键信息的重要性,减少了不必要的文字和条款。在内容上,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注重明确双方的权责,规范合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操作上,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使用了数字化技术,实现了在线填写、电子签名、即时传输等功能,使委托双方无需纸质文件和传统邮寄方式,大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适用于各种委托合作场景,无论是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技术服务还是人力资源等领域,都能提供全面、便捷的解决方案。委托方只需根据实际需求,在在线填写界面选择相应的合作内容和条款,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生成个性化的委托书。受托方收到委托书后,可以在线浏览、确认,并进行电子签名,实现双方的合作意愿和法律效力。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推出,将为委托双方带来诸多便利和优势。首先,它大大缩短了合作过程中的文件传递和审核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它规范了合作流程,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减少了合作中的纠纷和风险。最后,它的数字化特性,使得委托双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合作,无需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总之,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推出,标志着委托合作方式的升级和改进。它的简洁明了、规范便捷的设计理念,将为委托双方提供更加高效和便利的合作方式,推动商务合作的发展。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篇二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在商务合作中,委托书作为一种重要文件,扮演着规范和明确双方权责、保障合作顺利进行的角色。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问世,为商务合作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方式。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设计理念是以简洁、明了、规范、便捷为核心。在排版和布局上,它采用了简洁明了的设计风格,突出了关键信息的重要性,减少了不必要的文字和条款,使得委托书更加易读和易理解。在内容上,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注重明确双方权责,规范合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操作上,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使用了数字化技术,实现了在线填写、电子签名、即时传输等功能,使委托双方无需纸质文件和传统邮寄方式,大大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应用于各种委托合作场景。无论是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技术服务还是人力资源等领域,都可以通过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实现全面、便捷的解决方案。委托方只需在在线填写界面选择相应的合作内容和条款,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生成个性化的委托书。受托方收到委托书后,可以在线浏览、确认,并进行电子签名,实现双方的合作意愿和法律效力。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推出,带来了诸多便利和优势。首先,它大大缩短了合作过程中的文件传递和审核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其次,它规范了合作流程,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减少了合作中的纠纷和风险。最后,它的数字化特性,使得委托双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合作,无需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的推出,标志着委托合作方式的升级和改进。它的简洁明了、规范便捷的设计理念,将为商务合作提供更加高效和便利的方式,推动商务合作的发展。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都将通过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篇三
贵州省岩溶地区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编制大纲
贵州省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
1.1 全县石漠化概况
简述全县国土面积、岩溶面积,石漠化面积分布及强度 1.2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方案概况
简述建设目标与任务,工程总体布局与小流域布置、建设内容与工程布局等
1.3 工程特性(表格样式附后)
二、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 项目区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自然条件、石漠化现状(面积和强度等级)和特点
2.2小流域概况(要求每条小流域分别描述)2.2.1 自然条件和资源
简述小流域所在位置、土地总面积,海拔高程和相对高差,地质地貌;主要土壤类型(地面物质组成)及其分布状况;主要植被的森林覆盖率、林草覆盖率,可供开发利用的植物种类及特色品种;降雨和光热资源等气候特征;河流、水文情况。
2.2.2 社会经济情况
简述小流域所属乡镇、村和自然村的情况,人口与劳动力,小流域内农村产业结构及农业生产情况。
2.2.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其评价
简述小流域土地利用现状,说明各业用地数量及所占比例、耕地的坡度组成(此部分用表格和文字结合表述)
2.2.4石漠化特征、成因与主导因子
简述小流域面积、岩溶面积、石漠化现状与特点、导致石漠化形成的主要原因。
三、设计的原则和依据
3.1 设计编制依据
含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县石漠化规划、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及各行业规程规范 3.2 项目区设计的基本原则
简述选择项目区的原则,可含生态优先、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典型示范、生态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结合、因地制宜等原则,同时确保实施一条,完成一条。(原则上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进度作2008年作业设计)
四、工程建设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
4.1 建设目标和任务
4.1.1 全县石漠化治理的建设目标和任务(整合)简述全县有资金来源渠道的,涉及到石漠化综合治理面上工程(含林草植被恢复、草食畜牧业、坡改梯等)的建设内容和目标(此部分用表格和文字结合表述,表格附后)。
4.1.2 石漠化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简述在选择的项目区内石漠化综合治理的建设内容,治理石漠化面积,新增林草植被面积,植被覆盖率提高程度和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
4.2 治理对策及模式
简述对不同流域、不同等级地区石漠化的治理对策;针对每条小流域的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情况的不同,因地制宜地选择治理模式(治理模式参见《贵州省喀斯特石漠化防治规划(2006---2050)》)。
4.3 工程总体布局和建设内容
对每条小流域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或立地条件评价,并根据小流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及评价结果,结合小流域石漠化治理的有利条件,提出石漠化治理的思路与措施,合理确定治理措施总体布局和配置,详细阐述小流域各项治理措施的具体布设要求。(重点填列各项表格)
根据小流域的工程布局确定各项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工程、发展草食畜牧业、基本农田建设与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农村沼气、易地扶贫搬迁与劳务输出、科技支撑(主要是对石漠化监测体系建设的考虑)(重点填列表各项表格)
五、工程设计 5.1 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工程(含封山育林、人工造林、人工种草、改良草地、围栏等内容)
5.2 草食畜牧业(含建设棚圈、饲草机械、青贮窖等)5.3 基本农田建设与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含坡改梯、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5.4 科技支撑(主要是对石漠化监测体系建设的考虑)要求:各项工程参照各行业现有的设计规程规范,按“林草植被恢复作业设计要求”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与基本农田建设部分作业设计要求”完成
六、项目组织、质量与进度管理
6.1 施工组织管理
简述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四制”等。
6.2 招投标方案设计 6.3 施工质量控制
简述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模式 6.4 实施进度设计
简述项目建设期限,和各项工程进度安排。
七、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7.1 预算编制依据 注:投资预算的范围为石漠化专项资金安排的林草植被恢复和建设、草地畜牧业、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7.2 各分项工程预算(含工程措施中的单位工程单价分析)7.3 工程总预算(含整合的面上工程投资和石漠化专项工程投资之和)
7.4 资金筹措方案
八、效益评价
简述工程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主要阐述项目的制度建设,含技术服务培训、科技示范推广等,特别是各部门组织协调、联动合作制度的建设。
附件:附图表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篇四
初步设计审查程序
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2、规划部门规划意见;
3、特殊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4、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
二、安排审查日期,发放会议通知;
三、审查合格项目,批复初设审查批文;
基本建设项目报批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一.报批程序:项目建议书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程初步设计
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报批项目建议书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大中型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须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4.初步的资金筹措方案。
(二)报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
件;
2.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大中型项目应有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的评估报告或论证会专家评审意
见;
4.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
5.资信证明,包括财政资金承诺函、单位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资金意向
书等有关资金证明;
6.工程招标方案;
7.经营性项目,要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保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涉
及人防、消防、文物保护、劳动安全预评价、卫生防疫(产生职业病危害预
评价)、岸线规划、海域使用、征用林地、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水工程防
洪规划同意书、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和涉河工程防洪审查同意书等前置批准
文件,总平面规划批文,旧城改造项目须有省批准的拆迁计划文件,房地产
开发项目须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危房改造项目须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9.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必须附成果鉴定证书。
(三)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工程初步设计的文件;
2.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并符合国家规定深度和要求的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文本;
3.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咨询意见;
4.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5.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四)报批工程开工报告应提交的材料
1. 项目业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申请审批开工报告的文件; 2. 项目法人设立的批准文件;
3.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的批复文件; 4. 项目资本金和其它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文件;
5. 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6. 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定的证明材料及已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7. 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图纸交付协议,至少可满足连续三个月施工需要的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图纸;
8. 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的证明材料;
9. 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讯和场地平整)工作完成的证明材料和已签订的有关外部配套生产条件的协议;
10.项目建设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的证明材料;
11.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工作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评估、论证时间)。
四.收费标准:免费。
最新初步设计的委托书 篇五
江北区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房地产
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慈城镇、洪塘镇、庄桥镇(以下简称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建制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三镇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区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必须进行初步设计会审。本办法所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系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批准的,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包括代建、合作建设)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及其按规划要求配置的配套设施。
第三条江北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工作。
第四条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初步设计会审,申请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中心窗口在资料齐全情况下开具房地产开发项目扩初会审抄告单,待7个主要协办单位(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区消防大队、人防办)全部在抄告单上签收后出具受理单。区城管局自中心窗口出具受理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初步设计会审会议。
第五条申请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规划设计控制文本及选址意见书;
3、建设条件论证会议纪要;
4、立项批文;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图;
6、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及宗地图;
7、规划会审纪要;
8、规划管理部门同意进入扩初设计的规划审批总平面图;
9、完整的建筑初步设计方案;
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加盖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外立面设计、概算、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消防设计、人防设计、交通组织设计、管道燃气设计、市政、公建配套等。
10、完整的环境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加盖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内容包括设计说明、集中公绿内的小品、雕塑、游憩设施设计、沿镇主要道路街景设计、1:500绿化设计平面图(应详细标注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人均公绿面积、绿化率等指标、选用的花木品种,绿化设计平面图中的建筑物布置以底层平面为准,如有板顶绿化的应标明板顶面标高)。
11、完整的安全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
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设计单位设计并加盖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内容包括出入口管理及周界防越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对讲与防盗门控系统、住户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等。
12、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意见。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会议一般由以下部门参加:区城管局、区发展计划与经济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分局、区教育局、区物业办、区绿办、供电局、电信局、有线电视传输中心、交警大队、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农林水利局(有防洪要求的)、镇人民政府、镇城建办公室、镇房管所、镇市政管理所、镇园林管理所、镇环卫管理所、辖区派出所等。
参会单位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单上签到,会议结束时应填写会审意见单。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单位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区城管局,且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补填会审意见单,否则视作同意该方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房地产 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应根据建设条件论证会议所确定的建设范围内统一设计、统一会审,且实施一次性开发,同步交付使用。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分期建设的,应在初步设计会审时提出分期建设方案,在相应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可满足使用要求,并经会议讨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实施分期建设。分期建设的期数一般不应超过两期,其中首期开发量必须达到开发总量的60%,且包含主要公共配套设施。若该项目中有拆迁安置任务的,则安置房必须安排在首期。分期建设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经初步设计会审会议通过的初步设计方案,由区城管局签发会议纪要;初步设计会审会议不通过的初步设计方案,由区城管局签发会审不予通过的通知书,待设计方案进一步完善后,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
第九条 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若进行转让,转让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原定建设方案及其向购房户所作的各种承诺明确告之受让方,并按有关规定向区城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受让方受让项目后必须按照原方案进行建设,且同时负责兑现转让方原向购房户所作的各种承诺。
第十条 合作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应以其中一方的名义进行申报,并作为该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处理各类投诉、纠纷,其它合作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所提供的方案仅作为公司内部设计资料,不得作为商品房预(销)售的宣传材料、示意图纸或用于商品预(销)售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通过初步设计会审(含初步设计批复)
之日起一年内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不开工的,其原会审通过的初步设计方案自行失效。如需开工建设的,必须根据现行规范、规定要求,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对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需要调整的,应重新按规定程序报区城管局进行初步设计会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建设。对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已进行预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不得调整,如开发建设单位私自调整设计方案,造成一切后果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区城管局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成片建设的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宅小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符合使用要求,凡在三镇镇域范围内建设2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迁安置用房和村民联建等住宅小区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工作,均须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我区三镇镇域规划区范围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论证管理工作,则按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宁波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三镇房地产开发项目初步设计会审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