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作用
一、道德、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
(一)道德
古人云"道者,路也",以"道"表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做人做事的道理和规矩;
"德者,得也",把认识的"道"---内得以已,外施于人,称为"德"。
“道”,最早出现于《道德经》。古人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按字面意思就是说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
依我看来,“法”应该是法则之意,人不能违背地的法则,地不能违背天的法则,天不能违背道的法则,道不能违背自然的法则。
自然界有自然之道。
社会也有社会之道。
圣人曰:德乃生前所积,富贵皆从德而生,无德而不德,失德则散尽。
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的约束力量来实现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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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作为社会精神生活之一的道德深深根植于社会经济关系中,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服务。
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当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强调道德的阶级性的同时不否认道德的全民性因素,即对同一时代和不同时代的社会关系来说,不同阶级或对立阶级道德之间有共同的地方以及相互联系之处,有历史的继承性。
(二)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的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职业道德既是从业人员在进行职业活动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又是从业人员对社会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不同职业的人员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形成了特殊的职业关系、职业利益、职业活动范围和方式,由此形成了不同职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职业道德的特征
1.多样性
2.继承性
(三)会计职业道德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 ,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受道德观念约束,不可伤害他人,而要帮助他人; 既要利己,也要利人,道德与正义对于社会及至市场经济运行至关重要。企业违反道德伦理,无异于饮鸩止渴。
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科学管理和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依据。虚假的会计信息必然造成决策失误,经济秩序混乱。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它本身反映了会计职业中带有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是各行各业会计所公认和遵守的。所以,它是从事会计职业活动所达到的基本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1)自觉性与强制性相结合。
(2)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
(一)会计行为的德治与法治。 "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他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因此我们在规范会计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法律建设,依法规范会计行为,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以德治理会计行为。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的基本关系
正确认识和处理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的关系,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进而实现会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进而实现会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认识的类型所占比例(%)
1.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法规20.33%
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规截然不同,会计法规中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6.80%
3.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规有联系,会计法规中有一部分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72.87%
可见多数会计人员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同属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的范畴,二者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1.相同点: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和负担着同样的使命,因此二者联系密切。
二者在作用上相互补充;
二者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会计法律规范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同时,会计职业道德中也包括会计法律规范的某些条款;
二者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二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规范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规范是促使会计职业道德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2.主要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
(2)二者的作用范围不同
关于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范的'作用,对会计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了以下数据:
不同观点所占比率(%)
1.会计法规的作用大于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42.28%
2.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大于会计法规的作用3.05%
3.二者各有各的作用,不能说谁大谁小54.67%
我们认为,会计法律规范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和结果,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会计职
业道德不仅要求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人们行为的内在动机和内在精神世界,要求人们动机的高尚和纯洁,具有较强的主观性。(3)二者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法律规范是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颁布和修改,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明确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条例。而会计职业道德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日积月累、约定俗成。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规范。
(4)二者实施的保证机制不同
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