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补贴对象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
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二)补贴标准
暂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4〕196号)执行。
(三)办理流程
可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基本账户。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由当地职业能力建设机构受理,联系电话:8235686(市直)、8312813(咸安)、6339529(嘉鱼)、5332866(赤壁)、4352158(通城)、3326736(崇阳)、2889686(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