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xx年—2015年)
为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切实推进我市“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及“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两个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7号)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供“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通知要求﹙邛发改函〔〕39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域”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
利益问题,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营造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掌握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发展差距和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以及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三﹚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优先﹑优惠﹑优质政策,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促进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四﹚全面覆盖,便捷高效。
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服务。
三、总体目标﹙一﹚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覆盖全市﹑城市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残疾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学有所教”。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逐步缩小残健之间﹑城乡残疾人之间﹑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差距。
﹙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框架,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使全市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达到“三圈层领先﹑创一流”水平。
四、工作内容﹙一﹚康复 1.主要任务﹙1﹚力争用五年时间到2015年末,完成全市4.5万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并制订落实“个性化”服务方案录入信息化服务平台。﹙2﹚新建社区康复站14个。
选拔培养具有初、中级技术职称的康复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50%以上的乡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60%;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达到80%。
﹙3﹚残疾人办证率达到80 %。围绕实现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康复项目。
26个镇乡全面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评审工作。对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
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4﹚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功能。
在临邛镇建立“阳光家园-康复工场”1个,全市范围培育打造康复示范村(社区)26个。对有康复训练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5﹚充分发挥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委员会中残联的作用,加大三级预防干预宣传力度,完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的脑瘫儿童和聋儿言语能力和智力发展较之训前有明显提高,进入普幼小率达到70%以上,每年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定期培训四期。﹙6﹚配合市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
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残疾人进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7﹚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95%以上达到手术复明,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及家长培训任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8﹚认真开展“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的创建工作,达到精神病患者检出率6‰、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80%以上,社会参与率6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02%以下。全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救助。
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使肢体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2.主要措施﹙1﹚完善“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创建实施方案。协助临邛镇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康复工场”场地选址,人员培训、经费筹措、设施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落实好14个新建社区康复站申报、审查,搭建形成能覆盖全市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框架。
﹙2﹚扎实做好定期业务培训,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示范,镇乡社区康复站为基础,针对各乡镇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邀请省市残联从事康复的专家教授,对乡镇残联专干、康复员,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从起,社区康复站人员培训每年四期,专干业务培训(以会代训)4期/年,随着康复服务的不断延伸,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扎实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和康复训练服务。结合“五个宣传日”活动,通过《今日》、《电视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以争创“全国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全国辅助器具无障碍市”为奋斗目标,将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向新高。
﹙4﹚定期督查,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市、市目标责任到人,目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档案可查。
建立乡镇残联康复工作目标逐月台账评分制,力争将两个创建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逐步缩小大小镇之间、残疾人服务多少之间及服务质量优劣的差距。﹙5﹚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康复经费的投入,将康复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残保金预算,逐年投入康复经费180万元。
﹙二﹚教育 1.主要任务﹙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符合普教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2﹚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1人次。
﹙3﹚开展残疾学生学习救助,保证残疾学生不因贫因残辍学。 2.主要措施﹙1﹚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全市特殊教育工作。
市委、市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扶持。﹙2﹚教育部门要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布局。
在普通中、小学校推行随班就读和设立特教班;把市聋哑学校办成一所集聋教、盲教和培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教中心。﹙3﹚教育部门要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教育、人事部门将残联系统主办、社会力量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教师职称评定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定范围。
﹙4﹚教育部门统计义务教育对象时要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5﹚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后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的入学转介工作。
﹙6﹚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100%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7﹚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自强助学、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
﹙8﹚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残疾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9﹚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特殊教育机构。
﹙三﹚培训与就业 1.主要任务﹙1﹚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2﹚促进残疾人比较充分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使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
﹙3﹚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600人。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5﹚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法规,适时组织起草我市具体实施办法。
﹙3﹚各级政府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就业服务机构设施。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
﹙4﹚劳动保障、财政、残联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对吸纳贫困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残疾大中专学生见习给予生活补贴,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残疾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介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给予职介补贴,对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残疾人予以资金扶持。﹙5﹚民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计算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规范管理。
﹙6﹚各级政府要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7﹚各级政府要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非公益性岗位、优先租赁场所等形式安置残疾人社区就业。
﹙8﹚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9﹚工商、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场所;开展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和医疗按摩人员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四﹚扶贫救助
1、主要任务﹙1﹚完善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补助标准。
﹙3﹚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4﹚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每年资助270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少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5﹚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救助与保障纳入公共救助与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并优先扶持。
﹙2﹚民政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孤残、老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在实施政府“安身工程”时,要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好自强助学金、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
﹙4﹚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5﹚残联要积极开展“广厦行动—助残安居”工程,加大对非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房的改造力度。
﹙6﹚房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7﹚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残疾职工和农村失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8﹚残联切实开展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专项补助,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参加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9﹚农业、扶贫部门在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资金安排上优先安排残疾人,并认真落实康复扶贫贷款项目。
﹙五﹚托养 1.主要任务﹙1﹚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2﹚发挥各级公共资源,满足各类残疾人的托养需求。
﹙3﹚引导社会资源开展托养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4﹚建立全市残疾人托养管理﹑指导和示范机构。
2、主要措施
(1)以公办、公助民办、民办等形式,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护理、职业康复等服务。
(2)整合现有福利﹑教育﹑卫生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托养内容,完善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集中托养功能,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托养等托养服务。
(3)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化的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家居护理服务。
(4)建立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六﹚维权 1.主要任务﹙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3﹚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 2.主要措施
(1)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细则。
(2)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3)建立市、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乡镇、村及社区扶助残疾人措施,要切实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5)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6)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七)文化体育 1.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助残意识,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
﹙3﹚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开展特殊文化活动。﹙4﹚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5﹚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开展经常性的培训。 2.主要措施
(1)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把开展扶弱助残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
(2)充分发挥电视宣传的龙头作用,巩固广播、报刊阵地,丰富宣传内容。
(3)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残疾人的交流。
(4)市、乡镇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规划、指导,重视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
(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制定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
(6)积极为省、市输送优秀运动员及优秀艺术人才。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应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八﹚基础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1﹚加强和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全面推进“七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九﹚无障碍设施 1.主要任务﹙1﹚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2﹚加强无障碍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3﹚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家庭生活无障碍建设。
2.主要措施
(1)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台《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职责,实现规范管理。
(2)新建或改建社区住宅、公共设施时,主管部门、业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要提高无障碍意识,认真听取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机构的意见。
(3)有关部门要依据法规、规定,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十)组织建设 1.主要任务﹙1﹚以市、乡镇、村(社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范化服务型组织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2﹚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
﹙3﹚加强市残疾人联合会“七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条件。 2.主要措施
(1)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2)加强对残疾人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数据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3)活跃专门协会的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适当安排专门协会活动经费。
﹙4﹚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村(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为全市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康复、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各种帮扶服务。
(5)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础情况和基础数据,完善残疾人服务档案,整合各种公共信息资源,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全面优质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十一) 信息化建设
1、主要任务
(1)依托市政务外网,完善市残联内部办公局域网建设,构建与上级残联和市政府各部门横向信息交换平台。
(2)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3)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和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
(4)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市残联逐步完善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发挥《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
(2)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在全市各级职能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全覆盖和相关数据的共享。
(3)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帐,推进统计数据电子化。
(4)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信息技术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全市所有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5)推动全市残联系统信息发布网站建设,开辟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网上查询系统。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确保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