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民风民俗之鬼神祭拜篇 篇一
闽南地区是中国南方一个历史悠久的地区,拥有丰富多样的民俗文化。其中,鬼神祭拜是闽南地区重要的民俗之一。鬼神祭拜是指人们对于鬼神的崇拜和敬仰,通过祭拜活动来祈求神明保佑和祈福的一种传统仪式。
在闽南地区,鬼神祭拜活动通常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些时间通常与农历的节气和传统节日相联系。比如,农历七月鬼节是闽南地区鬼神祭拜活动最盛大的时候。在这个时候,人们会准备各种祭品,如水果、鲜花、食物和香烛,然后前往庙宇或者神坛,向神明敬献祭品,并祈求神明保佑自己和家人平安、健康和幸福。
在鬼神祭拜活动中,人们会穿上传统的民族服饰,如闽南传统的绣花鞋、花褂和长褂等,以示对神明的尊敬。同时,人们还会念诵经文、燃香、点烛,以及献上祭品。这些活动通常都是在庙宇或者神坛的仪式场所进行的,场面庄重而肃穆。
除了农历七月鬼节,闽南地区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鬼神祭拜活动。比如,农历正月初一的元宵节,是人们向神明祈求来年好运和福气的日子。在这一天,庙宇内外会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人们会在庙宇外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会向神明祈祷。此外,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也是一个重要的鬼神祭拜日。人们会在这一天煮粽子、划龙舟,并向神明祈求平安和健康。
鬼神祭拜是闽南地区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之一,不仅反映了人们对于神明的崇拜和敬仰,也体现了人们对于家庭和社区的关爱和祈愿。通过鬼神祭拜活动,人们传承了家族的传统和文化,同时也促进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团结。
闽南民风民俗之鬼神祭拜篇 篇二
闽南地区的鬼神祭拜活动是一个充满神秘和仪式感的传统仪式。这些仪式在当地社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是对神明的崇拜和敬仰,也是社区凝聚力的重要来源。
在闽南地区,人们对于鬼神的崇拜可以追溯到古代。根据传说,神明是人们生活中的守护者和保佑者,能够带来好运和福气。因此,人们会通过祭拜活动来表达对神明的敬仰和感谢之情。这些祭拜活动通常在庙宇或者神坛进行,场面庄重而肃穆。
在鬼神祭拜活动中,人们会准备各种祭品,如水果、鲜花、食物和香烛。这些祭品代表着人们对于神明的敬意和感谢之情。人们会在祭拜时念诵经文,然后点燃香烛,将祭品供奉在神坛前。这些活动既是对神明的敬仰和感谢,也是人们向神明祈求保佑和福气的方式。
除了祭品和祷告,鬼神祭拜活动还包括了一系列的仪式和庆祝活动。比如,在农历七月鬼节期间,人们会举行盛大的庙会活动。这些庙会通常持续数天,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当地居民。在庙会上,人们可以观赏传统的舞狮和舞龙表演,品尝当地特色美食,还可以购买各种纪念品和手工艺品。
鬼神祭拜活动是闽南地区重要的民俗文化之一,不仅展示了人们对于神明的崇拜和敬仰,也体现了社区的凝聚力和团结。通过这些活动,人们传承了家族的传统和文化,同时也加强了社区内部的联系和互动。无论是庙会还是祭拜活动,都是人们向神明祈求保佑和福气的方式,也是人们对于生活的热爱和感恩之情的表达。
闽南民风民俗之鬼神祭拜篇 篇三
一、崇拜祖先
祖先崇拜的产生和古老的灵魂信仰观念有关。原始人认为,人死后其灵魂不灭,这灵魂具有自然精灵那样的超自然力量,有能力保护本氏族成员,因此在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就出现了祖先崇拜。直到今天,崇拜祖先仍是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人们通过敬祀仪式,来表达对祖先养育之恩的缅怀,同时又祈望祖先幽灵能庇佑子孙,福荫后代。
泉俗祭礼,古时很讲究繁文褥节,后人多视为迂远,在祭祖活动中,祭奠礼仪多有简化,其祭日也有所变通,只有世家大族或士大夫家,才有严格遵行者,以求合于古礼。泉州人祭祀祖先的仪式,如以参加者的范围而言,大致上可分为家祭和族祭两种。家祭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规模较小,其祭祀对象在封建社会前期限制甚严,后期才放宽至四代以下近亲祖先。泉俗于家宅厅堂正中设龛供奉祖先神位,称“木主”,如今已以祖先遗像代之,其祭祀的时间主要为传统年节(如元宵、中元、冬至、除夕等)、家祖忌辰等。虔诚者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也要焚香致敬。另外,还有根据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需要,不定时进行,如家人出生、婚嫁、寿庆、致富、脱险、解厄等,都要拜谢祖先。甚至受欺蒙冤无助者,也会拈香哭诉于祖先灵前,以祈求庇护。而清明、冬至等年节的前后各十天,则是前往祖先坟墓祭祀的日子。
族祭以同姓族人为单位,规模大,礼仪隆重。族祭除墓祭外,地点即在家族祠堂。民国前,泉州城乡大都建有族姓词堂,如郡城承天巷即有陈、林、张、王、曹、顾六座大宗词。有的家族因无力建筑,则以祖匿为祭祖庙堂,家族内各支房祠多是原来祖盾。祠堂中供奉有本族四代以上至肇基本地的一世祖诸神位。族祭时间为每年的清明节和冬至,称春、冬两祭,另外,各姓始祖诞辰日(俗称“祖公生”)也举行祭祖仪式,如陈姓祭舜帝、林姓祭比干,吴姓祭泰伯或其第二十世孙季札等,其规模更大,甚为热闹。
泉州舍族祭祖的日期一年四季都有,一般为正月初一、三月初二、五月初五、七月十五、十二月十五,其中以十二月十五的祭祖规模最大。举祭时需张挂祖图和陈列祖杖,还要跳一种传递祖杖的舞蹈。畲族的祭祖活动是他们的盛大节日。
在敬祀祖先的活动中,一些有功于国家和人民的远祖,后来还进一步演化成民间崇拜的俗神,如萧太傅、郭圣王等。萧太傅即西汉宣帝时的朝廷大臣萧望之,是萧姓族人敬祀的祖先神,传人泉州后遂转为当地保护神之一,民间崇奉为“阿爷公”。现供奉于南安县诗山凤山寺的广泽尊王,原是郭姓族人崇祀的祖先神郭忠福,后来也转为南安县的地方保护神。
崇拜祖先的习俗,表现了人们内心深处对伦理孝道的热衷,在社会生活中加强了宗亲之间的团结互助,如对贫困族亲的赞助,婚丧喜庆的帮办,家庭纠纷的调解,生产劳动的互助等等,也加深了“三胞”对祖籍故土的血缘亲谊,对于这些积极作用,是应该加以肯定的。但是在敬祀祖先的活动中,也引发过宗族纠纷、民间械斗等弊端,这种消极面,则是应当加以批判和制止的。
二、崇奉俗神
泉州俗神众多,主要为地方性的民间神,也有全国性的民间神,其中以来源于历史人物的神明居多,他们生前或为封建王朝官员,忠勇节义,爱国爱民,功绩显著,从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崇祀;或为有一技之长的平民百姓,诚信仁孝,多有善举,堪为表率,也受到人们的怀念和奉祀。当这些历史人物由人成神后,据说又能显灵护国佑民,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有求必应,能随时为民排忧解难,消灾纳福,这就赢得了越来越多的信仰者,而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利用神权来支持政权,也十分重视“赐命驭神”,这就使得俗神崇拜代代相传,并形成了相应的信仰民俗。
泉州人崇拜的关帝,乃是因借助于小说《三国演义》的广泛传播而家喻户晓的三国历史人物关羽,是一尊全国性俗神。泉州崇拜关帝的庙宇很多,其中香火最盛的是泉州城内涂门街的通淮庙。明末泉州名学者李光缙在《重修关帝庙记》中写道:“今天下祠汉寿亭侯者,遍郡国而是。其在吾泉建宫,毋虑百数,独我儒林里中庙(指通淮 庙)貌为胜。询之故老,不知创所由始。相沿至今,上自监司守令居是邦者,迨郡荐绅学士,红女婴孺,无不人人奔走,祷靡不应,应靡不神。”故信男善女们来庙焚香求签者络绎不绝,求卜内容包括婚姻生育、建房置业、患病求医、出洋谋生、平安运气等。旧时每年农历正月初四日,还有求“公签”,即公推一地方绅士代卜当年地方的大事。
保生大帝,又称吴真人、花桥公,俗名吴本(979--1036年),北宋泉州同安白礁(今属漳州市所辖)人,生前为一位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名医,去世后被闽南人尊奉为医神,在泉州各县都有吴真人宫庙,不少地方还把吴真人奉为境主。过去,人们除了平时前往吴真人庙祈求康复、消灾、赐福外,如遇上疫情发生,还抬出吴真人像巡境驱疫,仪式十分隆重。如今泉州的一些吴真人庙宇,已不是单纯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如花桥(传说曾是吴真人在泉州治病救人时的驻足之处)慈济宫,一百多年来成为泉州民间公益事业的活动地点,其赠药、义诊等善举,至今蝉联不断,这正是吴真人生前济世救难精神的体现和弘扬。
天后妈祖,原名林默,又称林默娘,北宋人,960年出生于泉州(时称清源军)莆田县湄州屿,987年去世,其时莆田县已属于979年新置的兴化军。因妈祖生前时常扶危济险,救人于水厄海难,故被后人敬奉为海神。泉州各县都建有天后宫庙,以沿海地区为多,其中最早的是始建于l196年的泉州天后宫(在今市区南门)。宋代泉州于晋江真武庙祭海和南安九日山延福寺祈风的仪式,到元代已被在大后宫(时称顺济宫)行香祈祷妈祖所代替。人们如遇水旱、病疫、盗贼等,也前往妈祖宫庙祈祷。由于妈祖和吴真人与泉州均有地缘之亲,且被认为能显灵庇护泉州人,故泉州至今还流传着许多关于妈祖、吴真人的神话传说,民谚中也有“三月十五(吴真人生日)风吹头巾,三月甘二(妈祖生日)雨浇花粉”之说。
泉州崇拜的地方性俗神甚多,除保生大帝、天后妈祖外,还有惠安的青山王(张悃)、永春的乐山王(即九日山的通远王,原为乐山隐士),安溪的清水祖师(陈普足)、晋江的对山夫人(苏六娘),等等。
泉州曾是朱熹过化之区,又有“世界宗教博览馆”之称,故其俗神崇拜的融合性特征甚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儒、道、释的渗透,从而使其文化内涵更为丰富。另外,由于历史的原因,泉州与台湾还有十分密切的神缘关系。据日据时台湾总督府文教局社会课所存的1929年《社寺台帐》所列神庙,排在前十位的神明中,即有四尊与泉州有关:王爷(泉郡富美宫为王爷总庙)、天上圣母(即天后妈祖)、保生大帝,清水祖师。另据新编《晋江县志》统计,在台湾、澎湖现有的8685座寺庙中,约有2000座与晋江有渊源关系。神缘在今天已成为维系海峡两岸同胞的中国心的重要精神纽带之一。这从近年来台湾地区的民间信仰诸神抵的广大信徒,纷纷前来泉州谒祖,即可说明这一点。
三、祭敬亡魂
在原始社会,人们认为外氏族成员及本氏族成员非正常死亡者的亡魂,会成为祟祸,危及人间,故崇拜鬼魂。到了奴隶社会,鬼魂迷信相当流行,在《左传》、《国语》等古代文献资料中,记载有鬼魂感恩报答和怀怨复仇的故事,鬼魂崇拜至今在民间仍有很大的影响。泉州民间鬼魂崇拜的习俗中,比较典型的当为敬祭亡魂的“普渡”。
“普渡”是泉州沿海地区(包括金门)的一种民俗文化现象,它是揉合农历七月十五日道教中元节和佛教盂兰盆会而形成的民俗节日。宋代泉州于中元节举行斋醮活动时,已把佛教的词语“普渡”转化为地方民俗的名词,在南宋泉州知州真德秀的《真西山文集》中,即有称为《普渡青词》的祝文。宋代以来,普渡是在七月十五日这天举行的,其祈求的内容甚多:或祈死者无厄幽沉滞之悲;或求生者获五福康宁之祉;或蕲雨泽以抗旱;或冀赦过以除愆,等等。到清道光(1821--1850年)间,普渡祭祀仪式有所变化。道光《金门志》卷15曰:“七月朔(初一日)起,各社延僧道设醮,作盂兰会,俗名普渡,以祭无主鬼。里社公祭,各家另有私祭。”至新中国成立前,泉州沿海地区的普渡仍十分盛行,人们把七月的普渡称“正普”,从七月初一起,各铺境乡村轮流普渡,在晋江,“初一起,青阳内头李,初二杏厝王……”逐日按序,至七月三十日。而泉州城内有38个铺,因此各铺轮流举行普渡的时间只好有所伸延,自农历六月二十九日至八尺初二日,如适逢闰月,又得复始重普。泉州规模最大的普渡,首推石狮的“龟湖大普”,即把龟湖的13个村落分属12个生肖(其中后安和仑后合属猴),12年各轮流普渡一次,互相宴请,民间有“闻名龟湖大普渡”之俗谚。
泉州古代普渡的祭祀活动,都有地方官员出面主持,他们往往利用普渡日同时祭“无主鬼”和城隍神,让合境无主鬼魂享受祭品而不为祟作乱人间,并利用城隍神威,倡善惩恶,令百姓安分守己,使官吏不敢欺上枉下。利用普渡活动来为封建政权统治服务,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官员的沟通民意,对稳定封建秩序,对封建官员的自律,和对老百姓心理的自我净化等,还是起了一定约束作用的。普渡成为侨乡泉州的一种陋俗,还是道光以后出现的”。
泉州普渡后来被视为陋俗,当与普渡这种信仰民俗在传承的过程中,出现了竞尚奢侈和结怨械斗等弊端有关,而这己超出了民间信仰的范畴。宋代泉州的普渡祭祀活动,是认真遵守朝廷“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的规定。但在明代,情况已有所变化,人们于中元节祭亡魂之后,随即举行会饮。至清代,普渡奢靡渐成风俗。乾隆《晋江县志》曰:“普渡,拈香、搭幛棚,连宵达旦,弹吹歌唱,醵钱华费,付之一空。”光绪末年,泉州名士吴增著《泉俗激刺篇》,也称当时普渡“小乡钱用数百万,大乡钱用千万强”。前面已提及的石狮“龟湖大普”,其普渡之日,数十台戏同时于一村演出,家家户户以“五斗米篮”盛菜肴祭敬,以晒谷物的大蔑盖为桌,席地大宴宾客,大家均以客多为荣,以客少或无客为耻,故即使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被强拉入席,以助声势,如此铺张浪费,致使许多村民为了大做普渡而倾家荡产。在清代,泉州地方封建势力抬头,他们控制了铺、境的祀神祭鬼活动的指挥权,往往为了私人的恩怨,蓄意挑起铺、境间的械斗。有的好事者为向仇家示威,还于普渡日抬出铺主公和境主公巡境游行,也往往因巡境越界而导致流血械斗。清代泉州有名的“东西佛”械斗,延伸三百多年,为祸之烈是历史上所没有的。
新中国成立后,普渡因被明令禁止而大力收敛,但80年代以来,民间又于中元节前后的一个月时间内,私下敬拜无祀鬼魂。因此了解普渡习俗的起源、发展和现状,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有的放矢地去移风易俗,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闽南的民俗文化博
大精深,有很多东西在不断被创新,不断被时代所掩盖,但是不变的是闽南人的精神,这是他们的文化瑰宝,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