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实用3篇)

时间:2019-09-09 01:25:41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篇一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征求他人意见的情况,无论是在个人决策还是团队合作中,征求他人意见都有助于我们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和行动。因此,编写一份征求意见稿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征求意见稿应该具备明确的目的和问题。在起草征求意见稿时,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希望获得他人对于某个问题的什么样的意见。例如,如果我们正在筹划一次团队建设活动,我们可能会征求团队成员对于活动形式、时间和地点的意见。明确目的和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整理他人的意见,确保获得有用的反馈。

其次,征求意见稿应该具备明确的结构和清晰的表达。在起草征求意见稿时,我们需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可以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类,并在稿件中使用清晰的标题和段落分隔符来帮助读者理解和回答问题。同时,我们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问题,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词语,以免影响他人对问题的理解和回答。

此外,征求意见稿应该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和问题,采取不同的征求意见方式和渠道。例如,对于团队内部的问题,可以通过会议、邮件或在线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对于外部合作伙伴或客户的问题,可以通过面谈、电话或专门的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需要根据不同的问题和情况,适当调整征求意见的时间和方式,以便更好地收集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征求意见稿应该具备及时反馈和回复的机制。当我们征求他人意见后,需要及时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给予回复和反馈。这不仅能够让他人感受到我们的重视和关注,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收集到的反馈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决策和行动。

总之,编写一份有效的征求意见稿是很有必要的。通过明确目的和问题、具备明确的结构和清晰的表达、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以及及时反馈和回复的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征求他人的意见,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和行动。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篇二

征求意见稿是一种常见的沟通工具,它用于征求他人对于某个问题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征求意见稿被广泛应用于个人决策、团队合作、企业管理等各个领域。编写一份有效的征求意见稿有助于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促进沟通和合作的效果。

首先,征求意见稿的编写需要明确目的和问题。在起草征求意见稿之前,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希望获得他人对于某个问题或方案的什么样的意见和建议。明确的目的和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组织和整理他人的意见,确保获得有用和有针对性的反馈。

其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写需要注意结构和表达的清晰性。在起草征求意见稿时,我们需要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类,使用清晰的标题和段落分隔符来帮助读者理解和回答问题。同时,我们需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问题,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不清的词语,以免影响他人对问题的理解和回答。

此外,征求意见稿的编写需要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受众和问题,采取不同的征求意见方式和渠道。例如,对于团队内部的问题,可以通过会议、邮件或在线调查等方式征求意见;对于外部合作伙伴或客户的问题,可以通过面谈、电话或专门的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同时,我们也需要根据不同的问题和情况,适当调整征求意见的时间和方式,以便更好地收集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征求意见稿的编写需要建立及时反馈和回复的机制。当我们征求他人意见后,需要及时对收到的意见进行整理和分析,并给予回复和反馈。这不仅能够让他人感受到我们的重视和关注,也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收集到的反馈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决策和行动。

总之,编写一份有效的征求意见稿对于我们的决策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明确目的和问题、注意结构和表达的清晰性、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以及建立及时反馈和回复的机制,我们可以更好地征求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篇三

关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促进和便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规范和完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规定》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出去”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指引和国际收支状况,主动积极地进行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调整措施,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审核手续,下放审核权限,取消购汇额度限制,促进境内企业“走出去”发展壮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是简化境外投资审核手续。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手续;取消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

  二是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5月全面推广。主要内容有:1、放宽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除了自有外汇资金外,还可使用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购汇;2、扩大境外投资购汇额度;3、不再强制要求境外投资的利润汇回境内,可以留在境外进行增资或再投资;4、进一步下放企业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核权限,省级外汇局审核权限由原先的等值300万美元提高到1000万美元。

  三是进一步调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从XX年7月1日开始,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允许境外投资的前期费用汇出;进一步简化了前期费用审核程序。XX年8月,进一步下放境外投资审核权限,对于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核均由所在地外汇局进行,无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

  四是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前期资金及后续资本的支持。在境外投资管理实践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融资难和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在这方面,我们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大境外投资的融资力度,缓解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和允许境外投资企业汇出有关前期费用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集团可以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或购汇,在集团内部开展跨境资金运作,为其集团内部的境外成员公司提供外汇放款;改进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由原先的逐笔审核改变为余额管理,银行在核定的余额指标范围内,可以自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无须

逐笔经外汇局核准。XX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浙江省宁波市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允许民营企业使用其自有外汇、国内外汇贷款或人民币购汇资金对其境外成员公司进行放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为最大程度地支持有条件的境内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境外中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总结近几年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一系列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拟定了《规定》。《规定》是进一步完善鼓励境外直接投资的配套外汇管理政策,将便利境内机构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从事跨国经营,促进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产业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范围。明确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实物或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

  二是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核方式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登记,并对具体外汇管理操作环节进行了明确。

  三是明确境内机构可以向其境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及融资性担保,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提供支持。

  四是将外汇局对境内机构境外投资资金汇出的管理由以往的核准制调整为登记制。境内机构应提交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由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投资资金汇出。

  五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可以汇出其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六是明确了境外投资企业利润以及减资、转股、清算等资本变动所得留存境外或汇回境内的处置方式和管理原则。

  七是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全过程监管,除设立、变更及注销等境外投资全过程的登记管理制度外,进一步确立与商务部共同实施的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制度。

  此外,新《规定》还针对外汇局运行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境外投资模块),对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与规范。

  特此说明。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实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