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优质3篇】

时间:2012-02-06 04:37:2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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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篇一

医务室是一个为员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地方,而药品则是医务室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良好的药品管理制度对于医务室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健康至关重要。下面将介绍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明确药品的采购渠道和流程。医务室应与指定的药房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药品的采购应由专人负责,采购人员要了解药品的种类、用途、规格和价格,并在采购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其次,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规定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药品的存放要按照不同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避免交叉感染和混淆。药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和更换。医务室还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第三,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明确药品的使用规范。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药品知识,合理使用药品并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要遵循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药物的有效性。医务室还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用量、使用者和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最后,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加强药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医务室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同时,医务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的不良反应,对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综上所述,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是医务室正常运行和员工健康的基础。通过明确药品的采购渠道和流程、规定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明确药品的使用规范以及加强药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可以有效保障医务室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医务室的服务质量和员工的健康水平。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篇二

医务室作为企业内部的基本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至关重要。下面将介绍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

首先,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明确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渠道。医务室应与合法的药房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采购协议进行药品的采购。采购人员要了解药品的种类、用途、规格和价格,并在采购时进行比较和选择,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其次,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规定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不同种类和性质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药品的包装要完整无损,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理和更换。医务室还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及时补充和更新。

第三,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规定药品的使用规范。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药品知识,合理使用药品并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要遵循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药物的有效性。医务室还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用量、使用者和使用时间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最后,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要加强药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医务室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同时,医务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品的不良反应,对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综上所述,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员工健康和医疗服务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明确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渠道、规定药品的存储和保管要求、规范药品的使用和加强药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可以有效保障医务室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医务室的服务质量和员工的健康水平。

医务室药品管理制度 篇三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采购 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 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 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对医学专用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 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医学专用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

(一)采购 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 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 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医学专用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 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 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

特殊药品是指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医学专用药品 医学专用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专用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医学专用药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医学专用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医学专用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杜绝滥用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四)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 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管、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调配毒性试剂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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