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通用3篇)

时间:2011-08-04 01:34:21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篇一

近年来,教育界对于教科研成果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中心小学也积极推行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以激励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本文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对教师的影响。

首先,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立教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机构,该机构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和评审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教师的教科研成果。二是制定评审标准和奖励办法,根据教师的教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三是设立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教师的教科研成果,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建立教科研成果的宣传机制,通过学校网站、校报等渠道宣传教师的优秀教科研成果,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荣誉感。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对教师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该制度激励了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实践和创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其次,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也加强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的共享,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此外,该制度的实施还提升了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吸引了优秀的教师加入到中心小学的教学团队中。

总之,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对于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激励教师的创新和实践,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了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和进步。中心小学将继续坚持和完善该制度,为教师的教学研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篇二

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探索与创新,中心小学积极推行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该制度的意义和效果。

首先,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可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设立教科研成果奖励的评审机构和制定评审标准和奖励办法,教师在教学研究中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认可和回报,从而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学实践和创新中。同时,奖励资金的设立也为教师提供了更多的资源支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其次,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评审机构的设立和教科研成果的宣传机制都为教师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和机会,使他们能够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念,互相学习和借鉴。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教师的教学思路和方法得到了拓宽和提升,进一步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水平。

最后,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对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有着积极的影响。通过激励教师的创新和实践,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提升,教育教学工作得到了更好的推动和发展。同时,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宣传也提升了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吸引了更多的优秀教师加入到中心小学的教学团队中,进一步推动了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综上所述,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对于教师和学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效果。通过激励教师的创新和实践,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了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中心小学将继续努力完善该制度,为教师的教学研究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奖励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和科研水平的大幅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科研成果的界定:

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

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

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代号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或有关科室组织的交流,研讨会上进行的经验交流、举行的公开课。

5、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及辅导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辅导教师、教师地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参赛教师。

6、在县级以上组织的教学论文、优质教案、自制教具、课件制作评选中获得二等奖以上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

第三条:教师必须主动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科室,不及时上交者视为放弃教科研成果奖申请权,不再为其入档、计奖。

奖励标准:

第四条:课题研究成果在国家、省、市、区级推广,分别奖励课题组1000元、500元、300元、150元。

第五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

织的论文评选中,获

一、二等奖,按120元、80元;80元、50元;50元、20元;20元、10元奖励首位作者。一件作品多次奖励,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讲说课比赛中获

一、二等奖的,按400元、200元;200元、100元;100元、50元;50

元、20元给予奖励。

第七条: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经验介绍及公开课按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奖励400元、200元、

100、50元。

第八条: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中,辅导的学生获国家、省、市、区

一、二等奖,按800元、5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奖励辅导教师。

第九条: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解释。

中心小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制度(通用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