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优秀6篇】

时间:2019-09-08 04:31:2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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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

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中,绩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可以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员工积极主动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下面将介绍一个乡镇卫生院内部的绩效考核方案。

首先,考核指标的确定是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中,可以设置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患者满意度、科研和学术成果、团队合作等。医疗服务质量是乡镇卫生院的核心工作,可以通过对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手术操作的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工作效率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利用率等指标来评估。患者满意度可以通过对患者的满意度调查来评估。科研和学术成果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来评估。团队合作可以通过医务人员之间的协作情况、团队建设等方面来评估。

其次,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在确定考核指标时,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确保指标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方案应该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特点进行设计,避免一刀切的情况。考核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员工对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充分的认知。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应该与绩效挂钩,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来确定。

最后,绩效考核应该结合培训和激励措施,促进员工的进步和发展。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可以为员工提供改进的机会和方向,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应该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此外,乡镇卫生院还可以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激励性。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公正的考核过程,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乡镇卫生院的发展。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二

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中,绩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是乡镇居民就医的首选。因此,绩效考核对于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介绍一个乡镇卫生院内部的绩效考核方案。

首先,考核指标的确定是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中,可以设置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患者满意度、科研和学术成果、团队合作等。医疗服务质量是乡镇卫生院的核心工作,可以通过对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手术操作的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工作效率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利用率等指标来评估。患者满意度可以通过对患者的满意度调查来评估。科研和学术成果可以通过医务人员的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来评估。团队合作可以通过医务人员之间的协作情况、团队建设等方面来评估。

其次,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在确定考核指标时,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确保指标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方案应该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特点进行设计,避免一刀切的情况。考核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员工对考核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充分的认知。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应该与绩效挂钩,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来确定。

最后,绩效考核应该结合培训和激励措施,促进员工的进步和发展。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可以为员工提供改进的机会和方向,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应该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此外,乡镇卫生院还可以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应该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激励性。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和公正的考核过程,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绩效考核应该结合培训和激励措施,为员工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三

  一、考核目的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的激励分配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构建合理有序、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突出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防止出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不良倾向;

  (二)坚持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体现技术、风险因素;

  (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分类管理,分级考核,充分发挥政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个用心性和双重考核作用;

  (四)坚持绩效考核与个人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注重考核过程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逐步实现以网络信息化手段考核。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四、考核资料

  (一)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考核资料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公共考核项目和岗位考核项目两部分,其中公共考核项目35分,岗位考核项目65分。公共考核项目主要考核医德医风、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岗位绩效考核结合医、护、药、技、管理、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主要考核其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成效等状况。

  五、考核方法

  (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实行综合评价,在科学计算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岗位考核项目得分的基础上,综合思考岗位系数、满意度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最终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公共考核项目得分+岗位考核项目考核得分)x岗位系数x满意度系数。

  岗位系数要体现技术、风险和工作量等因素,一般为0.8—1.2;满意度系数测评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确定测评对象,一般以日常考核测评结果为主。

  六、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结果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相衔接,原则上机构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的,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优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按绩效考核得分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含)--90分为合格,60(含)--7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原则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本单位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20%。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必须负面影响的;

  3、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状况确定。

  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其绩效工资水平要与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工作人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表彰奖励、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档案。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绩效考核是深化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基层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和办法。精心部署,严肃考核纪律,不断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切实调动和保护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用心性。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四

  第一章: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用心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区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状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治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治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治理职责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3、以“工作量和效率、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用心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治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保障绩效考核制度的成功实施和顺利推进,进一步充分调动员工用心性,提高员工的质量、效益意识,促进工作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成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基本思路

  1、用心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治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2、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元;

  3、质量考核和治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

  5、科室主持工作的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分别享受科室人均奖金系数的0.3,0.2由医院支付。

  6、临床(内、外、妇、手术)、医技绩效分配比例为1:0.9,临床医护绩效分配比例为1:0.9。

  四、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科室效益绩效等。

  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职责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

  2、科室效益绩效:以医疗组、科室为核算单位,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的部分,即奖金。

  五、医院核算单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B超室、心脑电、理疗科等

  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第二章、医生个人绩效核算办法及科室效益核算办法

  科室个人系数分别为:副高1.2,中级1.1,助级1.0,员级0.9高级工1.05,中级工0.95,初级工、普工0.85

  (一)门诊个人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诊疗人数(以挂号票为准)每人次提0.5元计算到医生个人。

  2、门诊医生介绍一例住院病人,奖励10元。

  3、本院职工、乡村医生介绍一例外乡镇病人内科病人每例奖励30元,外科手术病人每例奖励50元。

  4、完成工作量x有关控制考核指标系数

  5、按照门诊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心脑电)、化验收入2%,手术收入2.5%计算到医生个人。

  (二)医技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x提取比=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XX%计入科室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三)临床科室人员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全部实现的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检查、治疗、手术、化验、药品收入等。

  不计算科室收入的项目:救护车收入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人均治理费用分摊、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检查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外、妇按检查收入的70%计算支出(包括放射、心脑电等);

  化验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62%,按化验收入的70%计算支出;

  院外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内科按检查收入的15%,外、妇按手术收入的30%计算支出;

  医疗垃圾处理费支出:科室实际开放床位日数x2元x40%

  四、手术麻醉科核算办法

  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收入-支出=结余

  人员绩效=科室结余/科室人员x工作量比率x有关考核指标临床医师与护士绩效分配比率1:0.9

  收入:实现的全部收入100%计入科室收入,包括治疗、手术、麻醉、药品等。

  支出:

  人员支出(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夜班费等)、材料费、供应消耗、维修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家具、设备、房屋)、取暖费分摊、水电费支出、医疗欠费、医疗纠纷支出科间转帐支出;

  药品支出:西药按收入97%,成药按收入95%,草药按收入92%计算支出;

  院内会诊费支出:按会诊收入的70%计算支出;

  手术费支出:按手术收入的15%计算支出;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医务科、护理部、农合办、财务科、防保站、药剂科、后勤科、收款处、供应室

  其他科室:绩效工资=【平均奖(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平均奖想10%】x有关考核指标

  第三章:扣发、停发绩效工资的规定

  一、遇有重大事件(如:急、危、重病人的抢救,新开展的手术及治疗项目,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导致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及时逐级向科室、有关治理科室、分管院长直到院长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对直接职责科室扣罚一个月绩效工资,对职责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二、凡经举报查实,科室、个人出现向外私自转诊病人、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带出仪器设备手术器械,或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

  经营活动者,对职责人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也可给予下岗待业的处理。

  三、医院除财务科及所属收款处、住院处收取现金外,其他科室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违者经举报查实后,给当事人按收取现金数额的10倍罚款。

  四、以医谋私或以各种借口私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如:X光诊断、化验、彩超、心电、脑电等)经举报查实后,扣职责人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对破坏医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扣罚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工资。

  六、科室或个人职责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医疗器械丢失或被窃者,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由所在科室或职责人按价值的2倍赔偿。

  七、造成医疗差错、事故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1、根据以上核算和分配方法,计算出各科室、医生个人绩效应发数,再根据质量考核成绩确定实发数,每月兑现一次。年终将对突出贡献者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对于新购设备、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支出较大时,能够申请成本分期扣除,或延长折旧期。

  3、凡是因材料、器材等非固定成本请领过多造成收不抵支时,成本经申请批准后能够延续到以后分期扣除。

  4、科室材料等支出务必与收入相互配比,不得人为多领或少领材料,造成结余过高或过低;如果出现人为因素而造成不配比的,医院将根据成本率计算当月成本,并对科室或职责人作出必须的经济处罚;或全年通算该科室成本。

  5、科室如果收入季节性较强或月收入变动较大者,能够进行全年通算调整。

  6、进修人员绩效工资按本科平均数60%的标准发放。

  7、新分配学生和新调入职工六个月内不享受绩效工资,满六个月后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

  8、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如:各临床及辅助检查科室、药剂科、总务科等务必于每月10日前将分类统计数据上报绩效核算。

  9、以往有关考核分配政策、规定如与本方案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0、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委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五

  一、工作目标

  本意见所称绩效考核,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组织实施。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转变运行机制,确保农村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质原则。坚持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有效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及财政补助政策,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虑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因素,将日常性监督检查、定期抽查和群众参与评价相结合,将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奖优罚劣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奖惩以及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三、考核内容

  根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工作职能确定考核内容。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具体考核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控制等。具体考核内容和指标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参考指标(附件)。其中,对于现阶段国家已有明确要求的考核指标,按照相应指标值进行考核;对于国家尚未明确阶段性目标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省(区、市)的指标值;对于以省(区、市)为单位难以确定的指标值,则由县(市、区)确定当地考核指标值。鉴于各地村卫生室在举办主体、机构规模、硬件设施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村卫生室的考核要紧密结合其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能力筛选具体考核指标。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成立县级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可以受县级考核小组的委托,负责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制订实施方案。各地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参加绩效考核,要注意吸收县级医院(含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相关机构的人员参加。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考核以千分制进行量化,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个等次的绩效分值,其中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或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一次。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初将考核结果汇总,逐级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五、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村卫生室相关财政补助挂钩,也应当作为机构表彰奖励及其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拨付绩效工资和相关财政补助;对考核不合格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扣减,扣减部分全部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县级考核小组反馈的考核结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转变运行机制。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才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影响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根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适时调整;负责组织对地(市)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政策、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培训,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民主。省、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 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洞口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改变以经济收入为基础的分配模式,增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四个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首诊责任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参与、民主评议的监督机制。

  (二)实现“五个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数量为主拔付补助经费向按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主拔付补助费转变,由患者被动到医疗机构就诊向医务人员主动走向社会服务转变,由单一主管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人事静态管理向竞聘上岗、双向选择的动态管理转变。

  (三)达到“一个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社会效益原则。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决制止绩效工资分配与医疗业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做法,促进乡镇卫生院公益性的回归。

  (二)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三)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效率的考核力度,鼓励节约,降低成本,控制不合理上涨的医疗费用,促进乡镇卫生院可持续发展。

  (四)按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绩效工资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分配方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劳动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

  (一)综合管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与行风建设、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管理、新型农合管理、社会评价、院内环境与卫生宣传、村卫生室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情况。

  (二)基本医疗服务: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控制、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三)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质量、健康教育开展、免疫规划执行、传染病防控、老年人保健、慢性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妇幼保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急处理和卫生监督。

  五、考核体系

  1、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管理。卫生院由院务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绩效考核中心根据卫生局每年年初确定各卫生院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以及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跟踪管理、定期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并指导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卫生院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系数和工作项目标准服务量折合值。

  六、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财务报表、各种统计报表、病历、处方、诊疗登记、疫情报告、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及记录等台账;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工作纪律、制度建设、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七、考核等级的确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实行100分制,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分为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5-75分(不含75分)为基本合格,65分(不含6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八、考核

结果运用

  (一)从政府补助经费中,提取1%作为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二)作为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由县卫生局和财政局将70%的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按月拨至乡镇卫生院,卫生院按月考核发放。剩余30%经费由县卫生局按半年和年终考核结果兑现。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乡镇卫生院兑现剩余经费,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20%,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扣减剩余补助经费的50%作为全县绩效考核奖励基金。

  (三)作为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等级的卫生院在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给予班子成员和全院干部职工奖励,同时给予院长一次性奖励。对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单位扣除该单位班子成员职务补助的50%,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该院班子成员全年职务补助,全院干部职工绩效工资额度根据扣减的补助经费额相应下降。

  (四)作为领导干部任免的依据。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优秀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优先安排。对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单位,院长第一年诫免谈话,连续二年不合格的单位院长免职、班子成员改组。

乡镇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方案【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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