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精简6篇)

时间:2018-08-01 01:12:3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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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在各个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应用日益普及。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信息安全的保障,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

首先,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员工的行为。在信息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员工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和挑战,例如滥用权限、泄露机密信息等。通过制度的明确规定,员工将明白自己在信息系统使用中的权责,并且清楚了解违反规定所可能面临的后果。规范员工的行为有助于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其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信息系统中存储着企业的核心数据和机密信息,一旦泄露或篡改,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和数据完整性的要求,例如禁止将机密信息外传、禁止私自修改或删除数据等。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被篡改的情况发生。

再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制度可以规定员工在使用信息系统时需要遵守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例如合理分配系统资源、及时备份数据等。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系统故障和数据丢失,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最后,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还可以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员工使用信息系统时需要遵守的监控规定,例如登录日志的记录和审计、异常行为的报告等。通过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降低信息系统被攻击或滥用的风险。

综上所述,制定和执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提高信息系统的运行效率、加强对信息系统的监控和风险管理,都是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适合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宣传,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信息系统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已成为一种趋势。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信息系统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风险。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和保障信息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从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信息系统承载着企业的重要数据和机密信息,一旦出现故障或被攻击,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防止信息系统被滥用、泄露或篡改,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其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和透明公开。合法合规原则要求信息系统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科学合理原则要求制度的设计和执行必须基于科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公正公平原则要求信息系统的使用必须公平对待各个部门和员工;透明公开原则要求制度的内容和执行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员工要清楚了解制度的要求和执行情况。

再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权限管理、数据保护、安全培训和风险评估等。权限管理是指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合理分配和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权限;数据保护是指采取措施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例如加密、备份和恢复等;安全培训是指向员工提供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增强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风险评估是指对信息系统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最后,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制定和执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不仅是管理层的责任,也是每个员工的责任。管理层应该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员工应该遵守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管理层还应该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的执行效果,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制定和执行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具体措施等方面都需要合理考虑,同时需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规范信息系统的使用和保障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规范公司的信息系统的管理。

  2.适用范围

  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3.信息系统管理员职责

  3.1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服务器程序每日的启动和退出,并对每日的备份数据进行检查和测试。

  3.2系统管理员应密切注意系统的运行状态,如出现报错、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解决,若不能解决应及时联系软件开发商的技术工程师。

  3.3系统管理员对杀毒软件的更新工作每天都要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病毒查杀工作,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4服务器必须使用UPS,应避免服务器突然断电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3.5系统管理员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重装、测试前务必对账套进行备份,以防出现意外致使数据受损。

  3.6各部门若增加操作员或扩展操作权限,必须写申请经信息系统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然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3.7 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3级惩罚,见8.0奖惩规定。

  3.8 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罚依据的收集。

  4.信息内容的录入

  4.1所有进入信息系统的操作

员必须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并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操作。

  4.2操作员根据公司的工作权限安排,每天及时、正确的输入数据。具于查询与审批权限的操作员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定时的审批。保障信息系统数据流程畅通和准确。

  4.3 不及时的定义

  4.3.1超过6小时的情况—--1级。

  4.3.2超过12小时的情况—2级。

  4.3.3超过24小时的情况—3级。

  4.3.4超过48小时的情况—4级。

  4.4 不正确输入数据的定义。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级

  违反公司各部门管理程序、操作流程、手册和供应链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2级.

  输入的内容和真实内容有差异的-2级.

  4.5信息内容的录入之奖惩见8.0.

  5. 信息录入的监督

  5.1信息系统录入的监督职责系该工作团队负责人。

  5.2 信息系统监督不力情况.

  明知故犯者的—3级。

  该团队操作人员出现下岗的—3级。

  因为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4级。

  6.信息查询

  6.1在日常工作中,固定登陆端口使用者,在日常工作中若2个小时内不需要使用信息系统,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2活动端口登陆信息系统的使用者,不论你是第几个登陆者,若5分钟内不需要使用,必须退出信息系统。

  6.3违反上述情况者过给与1级惩罚

  7.信息系统保密

  7.1操作员必须保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不得向外界和无关公司员工泄露。

  7.2操作员应为自己的账户名设置口令并定期更改,不得向其他人透露自己命的口令。

  7.3违反6.1和6.2规定者将以4级直接惩罚,构成泄露公司机密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例,公司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信息系统问题的反馈

  8.1操作员在日常操作中,若出现异常、数据错误等问题,必须及时记录并报给相关领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排除异常和修改错误数据,自己不能自行解决,应及时报给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8.2 违反7.1规定的将以1级惩罚。

  9. 奖惩

  9.1. 1级惩罚—100元罚金/次。累计3次,直接上到2级惩罚。

  9.2 2级惩罚—300元罚金/次。累计2次,直接上到3级惩罚。

  9.3 3级惩罚—500元罚金/次。累计1次,直接上到4级惩罚。

  9.4 4级惩罚—下岗惩罚。

  9.5 对系统操作无错误(每三个月)者,给与2000元/次的奖金(有效期20xx年12月30日)。

  9.6 自20xx年10月1日起,信息系统管理员将违规记录每周送至人力资源做奖惩备份,同时抄送至各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和总经理办公室。

  10.附件

  《IT系统申请表》

  《信息系统稽查表》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一、 运行维护组织

  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

  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

  (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

  (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

  (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

  (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

  (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

  (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

  (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

  三、维护界面划分

  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

  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 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化办公室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

  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

  1.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

  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

  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

  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

  2.信息化办公室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

  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

  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

  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

  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

  五、信息化检查管理

  信息化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

  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

  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

  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

  (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

  (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

  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七、备份及日志管理

  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

  (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2.信息化办公室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5.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八、机房管理

  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08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

  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

  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

  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

  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

  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地建设、保护和利用信息系统资源,防范系统运行风险,提高信息使用和过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人员,也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及支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资源和设备。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负责与信息系统供应商的联系沟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升级等。

  第二章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范围包括:业务部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设置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公司部门机构变化、人员信息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维护;负责系统用户设置和权限分配工作。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公司人员对应的聘任岗位和岗位职责来设置用户权限。

  第七条用户权限需要改变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领导同意后通知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调整,系统管理员不得越权调整用户功能权限的设置。

  第八条用户离职时,系统管理员根据《离职通知单》,停用此用户在系统中的用户名或停用此用户名的所有权限,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进行管理工作后,应记录有关操作情况。

  第三章基础数据采集管理

  第十条信息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包括:专业类别维护、所属专业维护、业务类别维护、区域信息维护、审批部门维护、管理类别分管、业务来源维护、咨询评价师维护、归档资料维护、咨询评价目的维护、业务类别分管、难度系数维护、合同分类维护、质量评价标准维护、客户评价项目维护、客户评价分值定义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中基础数据审批部门和业务来源由分管副总负责维护,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基础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系统管理员维护的基础数据需要增加或者修改时必须得到公司分管副总的认可后方可增加和修改,同时做好维护记录。

  第四章信息备案完整性规定

  第十二条信息备案是对潜在的市场信息进行记录在案,备案的信息属于可培育的服务机会。公司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将得到的市场信息及时备案在系统,对备案的信息原则上由备案人所在部门安排项目经理进行初步接洽或洽谈。

  第十三条信息备案表数据录入要求:

  1.项目名称能够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如:“***公司年产***吨***产品项目”。

  2.业务类别:考虑备案阶段,一个备案名称下可能有几个类别,建议按照主要类别区分即可,如:一个项目有可研报告和节能报告两个报告,则业务类别只要选择“可研报告”即可。通常的选择次序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

  3.委托单位需要填写单位的完整名字。

  4.联系人情况中:电话和手机必选一个来填写。

  5.业务来源:按照来源填写。

  6.项目概况描述:需要体现项目单位、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同时说明提供咨询的目的,便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和服务工作。

  第五章项目洽谈信息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部门(或公司)统一的安排,根据项目备案的信息,开展项目的洽谈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洽谈的含义:经过同业主进行沟通后的信息录入,是报价的基础,是合同流程的前置条件。只要不“提交”,可以分多次洽谈,通过“记录”来记录每次洽谈的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洽谈表数据录入要求:

  1.对备案阶段的信息进行更新,包括客户名称、客户洽谈人、咨询评价目的、审批部门、项目性质和建设内容等。

  2.洽谈内容:记录洽谈的具体内容、结果,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需要进一步洽谈或协商的问题等。是项目报价依据和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

  3.若项目委托单位不能确定,则需要继续跟踪,直至确定委托单位,尚具备申请办公系统对项目进行业务评审的条件。

  4.洽谈记录表明细栏中,确定项目名称: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类型”。如:“***公司年产***吨***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章项目执行过程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实施计划(项目工作大纲)数据录入:

  项目的合同签定以后,进入项目实施计划阶段;项目经理必须根据签定的服务合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因为服务目标和内容不能确定,原则上不具备制定工作计划的条件;特殊情况比如政府委托项目,公司沟通比较通畅的优质客户,在服务内容、时间等要素,洽谈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特批工作计划(工作大纲)。工作计划包括:

  1.明确委托咨询任务的目的或产品用途;

  2.明确委托任务的工作重点、难点,按照合同要求安排时间;

  3.委托方对咨询产品有特殊要求是,应列出报告的章节大纲;

  4.明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构成方案,拟承担工作分工情况等;

  5.明确是否需要聘用专家,聘用专家的数量及专家的作用;

  6.明确项目的执行是否需要外委,提出外委方案,确定外委的范围、费用和进度,对外委工作质量控制方案等。

  第十七条校验统稿数据录入。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进行汇总,并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打分。

  第十八条业务交流记录:

  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与客户进行项目执行层面的沟通。

  1.沟通记录包括,客户参与人及其姓名和电话,是否为我们合同约定的委托方联系人或授权人。

  2.交流内容:沟通内容,达到什么效果;以附件上传对方的意见或需求或我方提出的问题沟通等。

  3.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对方要求,除在系统中及时上报主管副总外,主管副总还要及时根据对方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

  第十九条成果录入:

  1.成果录入,分造价和咨询两种形式,区别在于:造价需要填写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和实际收入;

  2.附件上传:报告、附图、附件和实地考察照片,原则上咨询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调研或考察,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必须包括不少于两张的厂址实况图片。鼓励项目经理工作过程中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或效果图片,并上传系统存档。

  3.附件中文档名称:电子文档名皆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附表名称同报告名称一致;附图名称要同报告中附图名称一致。

  第二十条成果修改申请。修改内容:需要说明修改原因、修改工作量、修改完成时间、是否需要增加费用等;修改文件上传审批后,方能印刷、装订提供给客户。

  第二十一条成果加印申请。加印原因:需要说明报告加印的原因,合同约定等;加印的版本必须由办公室从系统下载印刷,保证与已发行版本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完成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归档文件应按办公信息系统要求准确完整,需要纸质文件存档时,应及时与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联系。

  (二)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及标题和内容的一致性审核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完成,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归档材料,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项目经理。

  (三)项目经理根据档案完整性审核反馈结果,及时完善归档材料,对于项目完成时间较长,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归档工作的项目经理,将影响新咨询任务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务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回款、到账确认和开票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数据录入要求:

  1.合同回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催缴,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咨询费用回款进度负责系统录入,项目的回款录入需对应到项目合同下的各子项目。

  2.项目在有回款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付款条款由财务负责人核实是否具备盖章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进行盖章确认,不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项目,需要出版报告则由项目经理提出盖章的特批申请。

  3.开票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发票开具信息,若开票类型选择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时,则必须录入客户的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上传客户的税务登记证附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 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 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 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 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 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 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八条 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条 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条 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密级、应用需求等分别实施相应的加密措施,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保密信息不得以明文形式存储和传送。由信息所有者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密级规定及用途,决定操作人员的存取权限和存取方式。所有的统计信息应根据其重要程度进行密级划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允许对外发布和交流的信息指标、报批权限和手续。

  (1)备份的数据、打印出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数据保管员必须用文件管理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登记管理。

  (3)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禁止数据的外借,内部无权查阅和无正式批文的人员不得查阅。对于经正式批文借出的数据必须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便于发生数据泄漏时分清责任人。

  (4)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数据保管员不得修改所保管的任何数据。

  (5)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清理服务器中的数据,将过期的、作废的数据全部清除,每天作废的打印数据必须销毁。

  (6)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必须按严格地制度进行数据备份。

  (7)每天将所有数据备份到专门用于备份的工作站硬盘上和备份服务器上。

  (8)每周,将备份在工作站上的.所有历史数据刻录在只读光碟上保存,备份数据一式三份,并用统一格式的标签和目录清单。并必须异地存放。

  (9)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进行交易数据的多重备份。备份数据应异地存放并送交一份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送交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的备份必须采用只读介质。

  (10)数据备份及历史数据的存放应保证防火、防热、防尘、防潮及防磁。磁记录介质应存放于距钢筋房柱或类似结构物十厘米以外处,以防雷电经钢筋传播时产生的磁场破坏所存数据。

  (11)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严禁修改历史数据。

  (12)当软件更换或版本大的升级后,应做好原系统完整的程序和数据的备份,并写出详细的文档资料,记载超级管理员的操作号以及密码。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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