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 篇一
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服务的规范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安排。医保结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医保结算是基于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的,因此,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对于医保结算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这需要通过市场调研和经济学分析,确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要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疾病的差异性。只有建立起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才能保证医保结算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其次,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起严格的审核和监管机制。医保结算是涉及大量资金的支付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对医保结算的审核和监管,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这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通过对医疗服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核,确保医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和政策。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确保医保结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另外,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医保结算涉及到大量的医疗数据和个人信息,因此,必须加强对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管理。这需要建立起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保护医疗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信息的采集、传输和存储的管理,确保医保结算的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对参保人员的教育和宣传。医保结算是一个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因此,必须加强对参保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医保意识和责任意识。这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如宣传册、宣传片等,向参保人员普及医保结算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提高他们对医保结算的理解和认同。
综上所述,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医疗服务的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起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加强审核和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强对参保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才能确保医保结算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有效性。
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 篇三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各项配套管理规定。
4、主动向院长反馈医保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处理临床、门诊、药剂、财务、计算机等相关部门有关医保事宜。
5、及时组织医保相关人员学习医保工作的要求、程序和制度,使其能够熟练的进行工作。
6、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保政策和药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财务部门费用结算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月终考核,确保医保工作落实到位。
7、积极组织医保相关科室按时完成市保管理中心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扣除违规补助费用后,逐月向县合管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每月公示一次本单位住院补助兑付情况。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 篇五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慈溪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证、卡、人。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如实在规定病历上,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住院时,要提供医保卡,住院期间医保卡交给收费室保管。
三、严格执行《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急性病一般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医保办主任发现作假者扣发。
医保结算的管理制度 篇六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每天做到登录市医保管理中心QQ群,及时准确掌握医保信息,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对医保月终结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
7、每日一次进入《宁波医保中心——内网首页》、《慈溪市医疗申报审核登陆界面》掌握医保新政策、本院医保管理信誉、医保定额结算、医保结算剔除通知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