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热门话题。为了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实践能力,学校引入了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对于学校和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通过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参与到实际的分类行动中,学生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并且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去做出正确的环保选择。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让学生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渐养成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从而为环境保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其次,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压力。通过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收集和处理,学校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垃圾的处理成本。同时,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还能够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数量,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学校周边环境的质量,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更加洁净和健康的学习环境。
最后,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垃圾分类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努力,而不仅仅是学校的行政人员或者环保组织的责任。通过参与垃圾分类的行动,学生们能够体验到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同时也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共同实现一个目标。这种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责任感将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学校和学生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压力,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中来,为创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议题。为了推动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和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学校制定了一套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这项制度的实施不仅对学生个人有益,也有助于改善和保护校园环境。
首先,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通过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参与实际的分类行动,学生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垃圾对环境的危害,并且明白自己应该如何去做出正确的环保选择。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让学生们在日常的生活中逐渐养成了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从而为环境保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其次,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压力。通过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收集和处理,学校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资源,降低垃圾的处理成本。同时,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还能够减少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数量,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这不仅有助于改善校园环境的质量,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更加洁净和健康的学习环境。
最后,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垃圾分类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努力,而不仅仅是学校的行政人员或者环保组织的责任。通过参与垃圾分类的行动,学生们能够体验到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力,同时也学会了如何与他人合作,共同实现一个目标。这种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责任感将对学生的未来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
综上所述,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学生个人和校园环境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处理压力,还能够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因此,学校应该充分重视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教育平台,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为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三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三)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四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镇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随后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展开。
逐步建立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
①组分类:每组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
②分类收集。
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
③村(组)分类处置。
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
④转运。
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垃圾治理厂。
⑤集中治理。
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
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
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绝对禁止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
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 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
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运输工具配备。
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3)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
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月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镇财政补贴一点、市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
镇直机关、街道商户等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镇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镇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
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
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垃圾分类治理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院坝会、户主会,深入宣讲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拥护、自觉参与到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营造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严肃考核。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迟缓、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对因机制建设工作不力给全乡治理工作带来被动和负面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强化源头减量,提高师生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推进绿色生态校园的建设,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建立健全校园生活垃圾按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创造绿色、生态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本校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方案。本方案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四条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三、分类标准
第五条校生活内垃圾分类标准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四种类别进行分类。校园内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及实验室废弃物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三、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为后勤保卫处,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职责如下:
(一)后勤保卫处
1、负责校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的拟定;
2、对校内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面向校内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组建垃圾分类工作督导队伍;
3、统筹校园垃圾分类收容器配置,负责校园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运输的管理;
4. 负责与地方垃圾分类相关管理、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接。
(二)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面向师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动员,结合志愿社团,协助该项工作的开展。对违反规定的师生进行教育及处理。
(三)后勤保卫处,负责监督和督促所管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的垃圾分类工作。
(四)后勤保卫处,负责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身份查找、视频资料留档。
第七条学校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室外公共区域、学生宿舍、公共教学楼,物业公司、社会企业为直接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直接责任人,后勤保卫处相关监管办公室为管理责任人。
(二)教学、实验、办公楼宇,使用单位为直接责任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
(三)工程现场及临时设施周边,施工单位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四)校内商铺等经营场所,物业为直接责任人,归口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五)校内举办大型活动时,校内主办方为直接责任人(如无校内主办方,校内承办方即为直接责任人),保卫处为管理责任人。
四、收容器配置
第八条学校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校内各区域出现生活垃圾的类别,相应配置垃圾收容器。
(一)教学、办公楼宇,一楼配置一组四分类垃圾收容器,定时开放,其余各楼层配置干垃圾/可回收物两分类垃圾收容器。禁止带入食物的楼宇(如公共教学楼、图书馆等)不配置湿垃圾桶。
(二)宿舍楼宇,撤除楼宇下240L垃圾桶,及配置四分类垃圾收容器,由业务公司具体实施。
(三)食堂,餐具回收区配置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三分类垃圾收容器。
(四)经营性商铺,根据垃圾产生类别,配置相应垃圾收容器。
(五)校园道路、室外公共区域,利用现有垃圾桶,重新张贴干垃圾/可回收物两分类标签。
五、投放与收运
第九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一严禁、两分类、一鼓励”(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鼓励将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或投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一)学生和教工宿舍区
宿舍内干湿分离,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单独放置。师生定时带到集中垃圾箱房分类投放。房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到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
(二)教学、实验及办公楼宇
物业公司指导师生分类投放,各楼层垃圾桶由物业公司及时收集,并定时放置到楼宇外指定位置,干湿垃圾日产日清。
(三)餐厅食堂
师生用餐完毕后,应将餐具和垃圾统一带至餐具回收处分类投放。外带食物残余等湿垃圾也投至食堂湿垃圾桶统一处理。食堂湿垃圾对接上海疁域环卫公司日产日清,其余垃圾按规定投放。
(四)校内经营性单位
校内经营性单位生活垃圾自产自清,分类收集后自行投放至垃圾房,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堆放。
(五)校园道路和室外公共区域
校园道路垃圾桶由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并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对于垃圾易满溢时间及区域,增加清运频次。
第十条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一)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
(二)对湿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三)对干垃圾实行定期收集、运输;
(四)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具体清运地点和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六、源头减量
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第十二条鼓励到食堂用餐,鼓励外带时自带餐具,校内食堂和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不得无偿提供一次性餐具。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场所应张贴节俭标识,提醒师生按需取餐,减少浪费。校内快递单位应鼓励包装循环使用,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各单位、个人积极探索垃圾源头减量的新方式。
七、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对于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废旧家具和设备等大件报废物资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单独堆放,由后勤保卫处报相关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大件设备外包装应由设备采购单位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除上述生活垃圾之外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外运,须设立集中临时垃圾堆放点,并做好标牌告知施工项目、时间、建筑垃圾清运频次等信息,由后勤保卫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