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推荐6篇)

时间:2016-08-09 04:22:3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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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一

试用期是企业招聘新员工后对其进行考察和培训的阶段,也是员工适应企业环境和工作内容的过程。为了保证员工的能力和素质能够满足企业的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流程三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该制度。

首先,考核内容是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核心。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达成情况、团队合作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通过对这些方面的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潜力,为公司的招聘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考核内容也需要与企业的岗位要求和业务发展相匹配,以确保考核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其次,考核标准是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基础。考核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公正和可衡量。明确的考核标准可以避免主观性和任意性的干扰,具体的考核标准可以帮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需要达到的目标,公正的考核标准可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可衡量的考核标准可以使考核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是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关键。

最后,考核流程是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操作路径。考核流程应当包括考核前的准备工作、考核中的实施过程和考核后的结果反馈。在考核前的准备工作中,应当明确考核的目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员工清楚了解考核的要求。在考核中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考核,如个人面谈、绩效评估、工作成果评估等。最后,在考核后的结果反馈中,应当及时向员工反馈考核结果,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改进和发展的方向。

综上所述,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明确的考核内容、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完善的考核流程,可以准确评估员工的能力和素质,为企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这也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是一项具有双赢效果的制度。

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二

试用期是员工进入企业后的适应期和培训期,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企业管理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员工权益保障、公正性和激励机制三个方面来探讨该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试用期是员工适应企业环境和工作内容的过程,也是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阶段。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确保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避免因主观因素而影响员工的权益。同时,考核制度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其次,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公正性是一个有效的考核制度应该具备的基本特征。通过建立明确、具体、公正和可衡量的考核标准,可以避免主观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考核过程中的多方参与和多维度评估也可以增加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因此,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考核的公正性至关重要。

最后,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试用期是员工展示自己能力和潜力的阶段,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奖惩机制的设立也可以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职业发展空间。因此,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激励员工发挥潜力和创造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企业管理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可以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

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

  五、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六、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考核表附后)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事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

  1、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2、考核内容可以依据<内部员工考核办法>的考核内容,但标准可以放宽。

  3、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四条:考核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不合格者再延长一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人事部门给分满分40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给分满分40分,综合评价满分20分(由人事部、总经理评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人事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5分。

  2、EQ测定,满分5分。

  3、职业定位及潜力测评,满分20分。

  4、职业素质测评,满分10分。

  第七条:由试用部门或总经理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2、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3、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4、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5、工作积极性,5分。

  第八条:综合测评内容及标准

  1、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及建议、看法,5分。

  2、人事部、试用部门(或总经理)的综合印象,5分。

  3、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5分。

  4、其他有关同事的意见。

  第三章考核流程及处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事部进行培训、考核,以十天为宜,考核结果计录在案。

  第十条:转入试用部门,部门或总经理随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有事实有依据并本人确认)转入人事部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考核期结束前5天由人事部通知,被考核员工写总结,并同时对其有关同事进行调查并作笔录。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同要详实有依据,同时收集工作业绩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期结束当天或人事部门安排,总经理、人事部、试用部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并于会谈后三天内汇总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1、考核成绩达到80分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2、成绩达70分不足80分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3、成绩达60分不足70分者,延长试用期二个月。

  4、成绩达50分不足60分者,延长试用期三个月。

  5、成绩在5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6、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者,补发一个月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考核成绩达95分以上者,补发二个月差额。

  7、试用期最多六个月,六个月的考核为最终考核,不足80分者,给予辞退。

  第十四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制度生效日期为年月日。

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4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试用期考核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7.3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复医院办公室.

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制度 篇六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二、试用期及转正流程

  (略)

  三、试用期限

  1、集团职员试用期1-3个整月;集团主管级及以上、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试用期2-4个整月。优秀者经个人申请批准通过可提前转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转正。

  2、直营店员工实习期不低于一个月,自月初1号算起:

  ①能独立操作本岗位流程;

  ②当月全勤、无迟到、旷工、请假及打架斗殴行为;

  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岗位工作标准、业务知识、考勤制度、企业文化、行为规范等);

  3、试用期结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者,部门负责人可延长其试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特殊人才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转正。

  四、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间执行本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但绩效工资减半,转正考核合格者,执行本岗位的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试用期顺延。

  2、所有人员在试用期内均要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并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试用期内每月度的绩效考核成绩不列入月薪资核算,但绩效成绩纳入转正考评依据。

  五、试用期员工转正条件

  1、集团公司及各店经理级及以上级别人员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①入职培训考核合格;

  ②轮岗考核合格;

  ③岗位技能达标(实习期能独立顶岗);

  ④下属及上级(无下属的只需上级评定)能力评定(管理能力、工作能力)达标;

  ⑤考勤迟到低于2次、无旷工、病事假不超过1周。否则,转正后不执行顺延至无以上违规现象;

  2、思想汇报专题直营店主管级以上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六、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流程

  A、试用期月度考核指标核算

  由人力资源部协助部门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门负责人月度进行考核成绩核算,考核成绩作为其转正考评依据。

  B、360度评价及个别方谈的组织与实施

  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测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由直营店组织实施测评,调查人员包括被评价人的上级(1-2人)、平级(4-6人)、下级(4-6人)及客户(4-6人)。下属人数不足规定数额时,按实际人员进行。

  C、任职规划答辩的组织与实施(仅针对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1、试用期人员在试用结束前需完成《转正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规划》,要求必须以word形式呈交,总结与规划需提交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予以审核,最后报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现场述职报告,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述职报告与答辩参与人由当事人的'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与员工代表,及集团人力经理、行政人力总监共同组成,支持率与认同度低于60%者,该候选人按否决处理。

  七、评价结果认定及审批

  A、综合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1)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50%+总结及规划答辩评价得分*30%+360度评价得分*20%

  (2)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60%+360度评价得分*40%

  B、考核结果应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劳动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长试用期2个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转正。

  C、试用期转正批准权限:

  1、前厅(厨房)经理及店长转正申请由运营总监审核,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2、集团职员转正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经理复核,中心总监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3、部门经理(含主管级)转正申请由中心总监审核,人力经理、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4、总监级转正申请由人力中心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5、中心无总监时人事权由行政总监代签;

  D、转正批准流程

  人力部根据人员转正既定时间节点提前7天通知相关人员→本人按转正既定时间提前5天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表五)及实习总结、师傅转正鉴定提交至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提前3天提交整套转正资料(转正申请表、转正

  人员实习总结、师傅鉴定、上级鉴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审核完毕批准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贺→每月2日统一下发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培训专员对接转正人员的上级为其举办转正仪式。

  备注:人员转正要先向被服务人员调查是否能转正,符合转正条件且调查及考核通过后方可按转正程序签批完毕后于每月2日下发转正通知。

  E、转正仪式

  集团由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负责组织;直营店人员由酒店人力专员组织,并负责在微信群上祝贺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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