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从业人员健康问题也逐渐受到关注。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许多企事业单位开始实施健康检查制度。本文将探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和效益。
首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是必要的。从业人员是一个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一旦从业人员出现健康问题,不仅会影响其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发展,还会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通过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单位可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降低因健康问题引起的风险和损失。
其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内容应包括全面的体检项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不同,其健康问题也存在差异。因此,制定健康检查制度时要考虑具体的行业特点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体检项目。一般来说,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体检项目、职业病防护项目和心理健康评估等。常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身体指标的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血常规等;职业病防护项目主要是针对特定职业人员的专项检查,如噪声暴露工作者的听力检查、化工人员的有害物质检测等;心理健康评估则是对从业人员心理状况的评估,以及提供相应的心理咨询和支持。
最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能够带来诸多效益。首先,通过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减少因疾病或职业病引起的工作能力下降和工作时间的缺失。其次,健康检查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行为,降低患病风险。此外,健康检查还可以为单位提供科学依据,制定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总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是必要的。通过全面的体检项目,可以及早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降低因疾病或职业病引起的风险和损失。同时,健康检查也能够促进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因此,各单位应重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为员工的健康保驾护航。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问题日益引起关注。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许多企事业单位开始实施健康检查制度。本文将探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
首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单位而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单位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通过健康检查,单位可以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降低因健康问题引起的风险和损失。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和预防潜在的健康问题,保障其职业发展和生活质量。此外,健康检查还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行为。
然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一些单位对健康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只是形式上进行,缺乏深入的检查和有效的干预措施。这种情况下,健康检查的效果往往不理想。其次,一些从业人员对健康检查持消极态度,认为这是一种浪费时间和资源的行为。这种心态使得他们对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容易忽视自身的健康问题。此外,一些从业人员还存在对个人隐私的担忧,担心健康检查结果会被泄露或影响个人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首先,单位应加强对健康检查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健康检查的认识和重视。其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健康检查制度,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健康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此外,还可以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隐私的保护,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检查结果的安全和保密。
总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单位和从业人员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加强对健康检查的宣传和教育,制定完善的健康检查制度,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健康检查的效果,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单位的发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三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二、食堂员工必须先到县疾病控制中心体检,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经卫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四、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经理每天要对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做好上岗前检查,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第四条所述有关人员时要立即处理。
六、食堂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与其他知情健康从业人员均不得隐瞒。由校医对其作检查治疗并确认是否能工作,食堂与从业人员必须服从校医的决定。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四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或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五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篇六
1、食堂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在县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制。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2、食堂从业人员有传染病或家族有传染病史的不得聘用。
3、食堂从业人员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须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治愈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4、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卫生和业务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16小时)以上,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并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6、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有计划地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各种烹调技艺。
7、坚持每训必测制,凡培训后都应及时组织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8、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