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项目档案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旨在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在项目管理中,项目档案是记录项目整个生命周期的重要文档,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的项目评估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保证项目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通过规定项目档案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可以确保项目相关信息的记录和保存,使得项目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可以被准确追溯和查证。这对于项目管理者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了项目档案的编写、归档和保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以避免项目档案的丢失和损坏,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这样,项目管理者可以更加方便地查阅和利用项目档案,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也有助于项目的风险管理和知识积累。项目档案中记录了项目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的信息,包括项目计划、实施过程、问题和风险的处理等。通过对项目档案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降低项目的风险。同时,项目档案也为项目的后续评估和总结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和信息,为项目管理经验的积累和传承提供了支持。
最后,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还有助于项目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档案是项目管理者必须要保存和管理的重要文件,对于项目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的防范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项目档案的合规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综上所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的项目评估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保证项目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帮助项目的风险管理和知识积累,同时也有助于项目的合规性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因此,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每个项目管理者应该重视和努力做好的工作。
(610字)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保证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和有效性的关键。下面将从制定制度、培训人员、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定期审查等方面来介绍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首先,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建立和实施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第一步。制度的制定需要明确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包括档案的编写、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方面的要求。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
其次,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是保证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流程,包括如何编写档案、如何归档和保管档案、如何借阅和销毁档案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可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另外,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的基础。档案管理系统需要具备档案的录入、查询、借阅和销毁等功能,可以方便地管理和利用项目档案。同时,系统还需要具备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建立档案管理系统需要技术支持和专业人员的指导,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最后,定期审查是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定期审查可以评估和检查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查的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如档案编写、归档和保管等,以及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和效果。通过定期审查,可以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需要制定制度、培训人员、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和定期审查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只有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才能保证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为项目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615字)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1为规范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下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1.3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档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公司各种类和载体的档案,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4公司档案工作应纳入公司管理程序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其岗位职责,负责本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载体材料的归档工作。
1.5部门文书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各载体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后按要求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1.6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维护档案完整安全的职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私自损毁档案和不按要求归档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文件材料的归档
2.1归档范围
凡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包括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等)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发文、收文(上下级单位和外单位的来文)。
2.1.2会议材料:由公司及各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的各种重要的综合、专业、专题会议材料,包括会议指南、会议讲话、报告、会议交流或讨论材料、会议记录、录音、录像和照片等,以及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材料。
2.1.3各类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生产经营简报、月(周)报。
2.1.4公司规划、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专题材料。
2.1.5合同协议文本包括合同协议(正本)、合同审批(会签)表、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文件、履行情况记载、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2.1.6调度运行材料包括调度运行报告、图表等文件材料。
2.1.7科研课题材料包括调研、申报立项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报奖、推广应用等材料。
2.1.8基建项目材料包括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材料、设计、施工、监理、竣工和验收文件图纸等材料,以及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等材料。
2.1.9会计档案包括公司总部财务报表、账簿、凭证、财务移交清单等。
2.1.10上级视察、对外交流、工作组调研、党政工团等各项业务管理与活动中产生的文件(交流)材料、报告、录音录像及照片等。
2.1.11上级或其它单位颁发、赠与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以及上级领导或名人的题词、书画、签名留念册等。
2.1.12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印制的对外宣传材料、印刷品、音像制品等。
2.1.13依靠传播媒体展现的、有保存价值的,以特殊载体或电子形式存在的有保存价值的网站文件、电子邮件、多媒体文件、程序文件、结构性文件等。
2.1.14电力营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和记录。
2.2归档文件材料来源
2.2.1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2.2.2公司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公司的文件材料。
2.2.3公司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
2.2.4公司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
2.2.5公司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
2.2.6公司执行、办理、接收的外来文件材料及各种载体材料。
2.2.7公司在营销工作中产生的各种与客户有关的材料等。
2.3归档文件材料载体
归档的文件材料载体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2.4归档时间
2.4.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2.4.2科研课题、基建项目、信息化项目文件材料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4.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2.4.4公司职工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2.4.5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2.4.6审计(纪检)档案由审计和纪检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在工作结束后的次年6月前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4.7合同(招投标)文件在合同办理完毕后三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4.8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
2.4.9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2.4.10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2.4.10.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2.4.10.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2.4.10.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4.10.4其他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2.5归档要求
2.5.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2.5.3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2.5.4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2.5.5归档文件材料的载体和字迹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2.5.6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2.5.7公司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公司作为主办单位的保存全套文件材料,公司作为协办单位的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有合同、协议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2.5.8各部门文书人员应检查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与准确情况,整理完毕并编制移交清册,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准后向档案室移交。重要项目的文件材料移交时应编写归档说明。档案室接收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
2.5.9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3归档文件的分类和定义
公司档案分为:A文书档案、B生产运行档案、C会计档案、D工程建设项目档案、F审计档案、G照片档案、H合同档案、K科研档案、R荣誉、实物档案、S传媒电子档案、X信息化项目档案、Y营销客户档案、Z招投标档案。
3.1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是指企业在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2生产运行档案
生产运行档案是指企业在电力生产、调度运行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3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3.4工程建设项目档案
工程建设项目档案是指从建设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维护技术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5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是指在各类审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它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3.6照片档案
照片档案是指企业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静态图像为主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7合同档案
合同档案是指企业在各类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其过程纪录。
3.8科研档案
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及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3.9荣誉、实物档案
荣誉、实物档案是指企业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荣誉、纪念品、印信类等实物形式存在的档案。
3.10传媒电子档案
传媒电子档案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依靠传播媒体展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特殊载体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3.11信息化项目档案
信息化项目档案是指电力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和文件。
3.12营销客户档案
营销客户档案是指在电力营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13招投标档案
招投标档案是指在企业招投标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符号、图表、声像等各种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4归档文件整理
公司各种类档案根据公司分类表进行分类,按照公司档案基础业务作业指导书进行整理。
4.1文书档案的整理
文书档案由公司总文书和部门文书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将次年的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汇总后按照公司文书档案分类规定进行分类,再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的相关规定,以件为单位进行规范整理。
4.2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科研、信息化项目档案的整理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科研、信息化项目档案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保证齐全完整准确后向档案室移交。生产运行、工程建设、科研、信息化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
4.3合同、招投标档案的整理
合同、招投标档案由合同、招投标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后移交档案室。合同、招投标档案可归入工程的,按照科技档案进行整理。单独归档的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xx相关规定,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4.4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规定整理,保管一年后,连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并向档案室移交。
4.5照片档案的整理
照片档案由各形成的职能部门(包括新闻中心)汇总后向档案室移交,照片档案参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
4.6荣誉、实物档案的整理
荣誉、实物档案由有关部门或个人在接收到荣誉、实物档案后向档案室移交。荣誉、实物档案按件为单位整理保管。
4.7审计(纪检)档案由审计和纪检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在工作结束后的次年6月前向档案室移交,审计(纪检)档案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整理。
4.8传媒电子档案由形成部门或个人汇总后统一向档案室移交,按照分类不同分别编号进行整理。
4.9营销客户档案由形成的单位收集、整理、保管。
5档案的保管及利用
5.1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作为档案的保管场所,档案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达到“八防”要求和温湿度标准,并有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检查。
5.2档案库房建立统一的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档案人员应熟悉库藏档案情况,根据利用者需要,通过各种手段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如文件汇编、大事记、组织沿革、深层次编研等各种信息服务工作。
5.3凡本公司的职工,均可在档案室或公司网络上查阅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档案信息资料。
5.4查阅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专人负责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部门领导批准由财务人员查阅。
5.5公司各种类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查阅使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带出公司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档案。
5.6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5.7利用档案的人员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主动提供档案利用效果,及时反馈档案利用信息。
5.8档案管理纳入办公自动化系统,利用信息化系统和各种现代化手段,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努力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高效与便捷的服务。
6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6.1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的各类档案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会计档案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0年、25年等。
6.2文件材料一经立卷归档后,未经批准和办理正式手续,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
6.3对到期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公司分管档案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
6.4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填写《销毁档案清册》,由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到指定场所由两人以上进行监销签字。销毁会计档案,公司负责人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7监督指导
7.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标准、制度和规定等。
7.2对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移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7.3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业务协作、交流活动。
7.4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评估工作,促进公司系统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的提高。
8附则
8.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办公厅)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开发、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方案、软件、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建议批文,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和销毁;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见附表一)。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4、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管年限的规定对档案进行鉴定,登记已失效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册(见附表三)。
2、档案销毁清册经核准人批准,方能销毁失效档案。
3、销毁一般以焚烧、粉碎的方式处理,特殊销毁方式另作说明。
4、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5、销毁人员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九、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申请单,由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查阅(见附表四)。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核准人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资料员对文件的查(借)阅情况要进行登记(见附表五)。
4、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5、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及时处理。
6、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核准人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档案室。其抄摘内容也须核准人同意且审核后才能带出。
7、公司对调阅制度实行分级制度,公司可根据借阅人工作的需要及等级的评定,分别给予“原件借阅”“复印件借阅”“局部复印件借阅”。
十、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1项目部配置档案信息员,由工程管理部技术员兼任,负责工程档案、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档案信息员必须收集各部门需要归档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审查收集的资料是否符合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者退回整改处理。
3档案信息员对收集来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整理,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在项目总工领导下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4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内信息传达工作,并将内部反馈意见及时上达。
5档案信息员负责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对本单位及时报送《工程简报》、《工程周报》、《质量月报》、《安全月报》等报表,对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及时报送《工程月报》、《日报》等报表。
6及时联系各物资供货单位,按规定要求审查各单位提供物资质量保证文件,对不合格文件及时退回,并要求提供合格文件。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供应商(服务)单位的报价资质资料、报价商务资料及报价汇总表说明文件,比价的考察调研报告,考察调研的影像、照片资料)、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电文;开箱验收阶段的装箱单、开箱验收单、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
3、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严禁在文件材料上划线、打勾、作记号、折角等,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档案管理人员收到公司内部人员或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3、设备档案资料按名称分类组卷,将一组内容上具有有机联系的材料组合成一个保管单位。卷内文件排列,依照设备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排列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
4、应妥善保存各类档案和资料,如发现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总工程师审阅确定用途。
5、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本公司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6、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档案资料和设备资料编制的责任范围、内容、套数、案卷质量标准及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
7、本公司购置的设备仪器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员,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