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精选3篇】

时间:2015-08-02 03:40: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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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成为了国际社会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主要由《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组成。该制度的目标是有效地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防止其被非法分子用于制毒活动。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管理、许可证制度、进出口管理、流通环节的监管等。

首先,易制毒化学品被分为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为严格管制品,包括具有制毒风险的化学品,只有特定单位和个人经过许可才能购买和使用。第二类为限制管制品,这些化学品具有一定的制毒风险,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购买和使用。第三类为一般管制品,这些化学品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可以在普通条件下购买和使用。通过分类管理,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控制。

其次,我国建立了许可证制度,对购买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许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和使用计划,个人则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购买用途说明。许可证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筛查出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分子,减少其滥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可能性。

此外,我国还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进口易制毒化学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出口易制毒化学品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通过加强进出口管理,能够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减少其滥用的可能性。

最后,我国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环节进行了监管。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需要进行备案登记,接受监督检查。相关执法人员也会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合法合规。此外,我国还建立了联网监控系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进行实时监测。

综上所述,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在分类管理、许可证制度、进出口管理和流通环节监管等方面都进行了全面而严格的规定。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我国能够有效地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加,管理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应对新的挑战。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二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那些可以被滥用用于制毒的化学品。为了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

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非常细致和全面。通过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管理、许可证制度、进出口管理和流通环节的监管等多个方面的规定,能够有效地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其次,我国建立了联网监控系统,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进行实时监测,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分子的制毒活动。此外,我国还加强了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证明文件的要求,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最后,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实施还得到了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形成了多方合力,进一步加强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效果。

然而,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还面临一些挑战。首先,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繁多,新的易制毒化学品不断涌现,使得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应对新的挑战。其次,易制毒化学品的滥用行为往往是隐蔽的,非法分子常常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制毒活动,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此外,由于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求量较大,一些非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易制毒化学品,从而绕过管理制度,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首先,应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研究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易制毒化学品。其次,应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提高审批程序的严格性和效率性,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我国。此外,应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流通环节的监管,定期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综上所述,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在保护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面临一些挑战,但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我相信我国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能够更好地应对新的挑战,保障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篇三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文

  购买经营

  一,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

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10,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经营单位销售时应当做到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2,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购,销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3,销售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时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4,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经营情况。

  5,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购买使用

  一,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省公安厅审批

  二,购买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材料。

  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书面申请(注明品种,数量,用途);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8,购销合同。

  (二)销售单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固定,移动联系电话;

  3,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三)到公安机关领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发给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

  三,购买使用时单位应当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使用台账(出入库登记),如实记录购进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2,使用单位应当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购买使用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

  3,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购买(使用)情况。

  4,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第一,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到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一,备案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单位内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5,存放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管理员(双人双锁)的基本情况,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发生火灾,被盗等事件时的安全处置预案;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二,销售时应当

  1,查验留存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2,查验留存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核实购买的品种,数量等;

  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出入库记录),如实记录生产销售的品种,数量,日期及购买单位等情况;

  5,第一类要在5日内将销售情况送公安机关备案,第二,三类要在30日内送公安机关备案;

  6,经营单位应将以上销售台帐及留存的有关材料保存二年备查,应当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7,生产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运输

  由货主(销售方)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运输许可需提供的材料:

  1,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备案证明;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办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单位提供的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

  6,购销合同;

  7,运输单位的相关资料(运输许可证,运输人等);

  8,到运出地公安机关领取表三,四,八,十二填写,经批准后领取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9,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运输管理登记台帐(保存2年备查)及进行承运人的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培训等,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上年度的运输情况;

  10,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运输单位的运输人应当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

  11,运输单位(承运人)接受货主委托运输时,应当查验货主提供的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是否与运输物的品种,数量等情况相符,不相符不得承运;

  12,运输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要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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