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经典3篇)

时间:2016-08-01 06:28: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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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将主工程分解为若干个小工程,由不同的分包商负责施工,而分包项目管理制度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些分包项目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在工程项目中,分包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通过制定合理的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于分包商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标准。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分包商的施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其次,分包项目管理制度有助于项目进度的控制。通过明确分包工程的施工计划和进度要求,监督和管理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保证各项工程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强化分包商与主工程的协调配合,减少工程进度延误的风险。

第三,分包项目管理制度对于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通过制定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监督措施,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培训和监督,防范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工人和项目的安全。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商进行处罚和纠正,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

最后,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促进项目的经济效益。通过明确分包项目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要求,规范分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成本核算,实现项目的经济管理和效益优化。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加强对分包商的财务监督,防止分包商的经济不正当行为,维护项目的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规范和管理分包项目,能够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加强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因此,在工程项目中,我们应该重视并积极实施分包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篇二

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中,将主工程按照一定的分工原则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并由不同的分包商负责施工和管理的一种工程管理方法。该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并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首先,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项目施工的效率。通过将主工程分解为若干个小项目,并由不同的分包商负责施工,可以实现工程的并行施工,缩短项目的工期。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加强对分包商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避免资源浪费和施工冲突。

其次,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项目的质量。通过制定合理的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对于分包商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标准。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规范分包商的施工行为,明确各方责任,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第三,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也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安全施工规范和安全监督措施,加强对分包商的安全培训和监督,防范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保障工人和项目的安全。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商进行处罚和纠正,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水平。

最后,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促进项目的经济效益。通过明确分包项目的经济指标和成本控制要求,规范分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成本核算,实现项目的经济管理和效益优化。同时,分包项目管理制度还能够加强对分包商的财务监督,防止分包商的经济不正当行为,维护项目的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规范和管理分包项目,能够提高项目的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工程安全,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并积极实施分包项目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篇三

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分包项目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程分包安全管理

  1、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以责论处的原则,使xxx风电场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和劳务用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规范、受控。

  2、工程分包指工程项目分包、工程项目工序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等,从事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必须是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分包施工队伍),具备完成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

  3、工程分包的施工队伍,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

  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⑷、安全资格证书(或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

  ⑸、税务登记证;

  ⑹、工地所在地施工许可证。

  4、参加工程分包的分包施工队伍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⑴、企业简介、设备、人力资源及财务情况;

  ⑵、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及主要业绩;

  ⑶、近三年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县以上安全监督部门评价)

  ⑷、上一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认证机构审核评价)。

  5、项目部在调查、筛选的基础上,确认合格的分包施工队伍,并拟定、选择工程分包施工队伍,按照水电x局安装分局工程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和资质审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的评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单位,严禁工程分包。

  6、项目部与分包施工队伍所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7、项目部和分包施工队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双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生产奖惩事宜。

  8、项目部应对工程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施工队伍做到:

  ⑴、分包施工队伍进场7天内,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责。

  ⑵、现场施工人员在40人以上应设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专职人员,现场施工人员未达到上述规定条件的,不具备设置安全机构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不设立安全机构,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⑶、分包施工队伍应将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施工人员登记造册,送交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参加施工生产的现场人员不能随意调换、冒名顶替,发生人员变更应与发包单位取得联系,并书面报告说明。

  ⑷、分包施工队伍应对参加施工生产的人员开展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生产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⑸、分包施工队伍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或自行编制,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经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经项目部审查批准的,由分包施工队伍编写的安全措施,不能免除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责任,安全技术措施应妥善保存。

  ⑹、分包施工队伍所从事的施工作业项目、重要危险部位,在施工前必须自上而下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对工程特点、施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有知情权。

  ⑺、分包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和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安全装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条件的有效性,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规定。

  ⑻、分包施工队伍应自行组织和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

的生产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对施工部位的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危险部位进行盯岗或跟岗检查,并加强每班的巡回检查,各项安全检查应落实到人,并记录在册。

  ⑼、分包施工队伍应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组织好自己队伍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⑽、分包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省级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⑾、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非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⑿、分包施工队伍必须要求其施工人员,严格遵章守纪、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9、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监督管理,不能“以包代管”。

  ⑴、项目部应将分包施工队伍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施工简介、近三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业绩、安全评价进行收集整理,确保其有效性。

  ⑵、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做好部门业务分工,做到职责明确,并定期检查。

  ⑶、项目部应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落实和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分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于监督管理之中。

  ⑷、对分包施工队伍执行施工技术措施(含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严格监督管理,所有施工部位在施工前,均应有施工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核批准程序,分层次交底,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接受施工技术措施的交底,并做好记录。

  ⑸、项目部在下达、安排施工生产计划时,应结合实际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合理安排工期,并创造相应的安全作业环境,加强对施工作业环境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严禁冒险违章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⑹、对分包施工队伍的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包括人员、技术措施、安全、质量、装备等)严格执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项目部要做到分工到人监督管理,做到合同项目、施工部位、危险部位每班每个环节、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会议形式或文件形式下达,形成有效记录。

  ⑺、项目部组织的综合性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应通知分包施工队伍参加,并监督分包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对分包施工队伍的施工人员施工作业、设备运行、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属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应通过书面通知下达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验证检查。

  ⑻、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到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和执行安

  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守纪。

  ⑼、对分包施工队伍的劳动防护用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使用非标准产品,严禁不正确使用。

  ⑽、加强对分包施工队伍施工部位尘、毒、噪等污染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地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部分: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1、项目部招用劳务用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劳务用工人员在应招时必须进行体检,签订用工合同时应向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项目部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4、劳务用工应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编制之中,并登记造册,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劳务用工应严格进行申报、审批,严禁随意录用。

  5、劳务人员属项目部的从业人员之一,应纳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对招用的劳务人员,应进行进厂“三级”安全教育,进行必须的施工技术和安全技能知识的教育,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6、劳务人员应编入项目部的施工班组管理,或由项目部安排有生产安全经验的人员带班管理,参加班组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

  7、劳务人员享有与项目部员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同,应按分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8、招用的劳务人员严禁操作、指挥起重机械设备。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持证上岗。

  9、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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