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步骤【精彩3篇】

时间:2013-05-03 09:49:3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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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步骤 篇一

工伤鉴定是指对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期间或者因工作引起的职业病,进行调查、测定、评估和判断,以确定其与工作有关,以及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程序。工伤鉴定的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接收申请

工伤鉴定的第一步是接收申请。劳动者或其监护人、雇主或者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中应包含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等相关信息。

二、受理申请

接收到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进行申请受理。受理时,工伤鉴定机构会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其他问题,鉴定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说明。

三、调查取证

申请受理后,工伤鉴定机构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的目的是了解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为后续的鉴定工作做准备。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劳动者、调查事故原因等。

四、鉴定评估

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工伤鉴定机构会进行鉴定评估工作。鉴定评估的目的是判断工伤事故与工作是否有关,并评估劳动者的损伤程度。鉴定评估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工伤的程度、工伤的后果等。

五、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评估完成后,工伤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工伤事故的性质、原因、与工作的关系以及劳动者的损伤程度等。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六、申诉和复核

如果劳动者或雇主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重新审查申请,并进行复核。复核的结果可以作为最终的鉴定结论。

总结起来,工伤鉴定的步骤包括接收申请、受理申请、调查取证、鉴定评估、出具鉴定结论以及申诉和复核。这些步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伤事故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依据给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的步骤 篇二

工伤鉴定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程序,它的步骤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查、评估和审查等环节。下面将详细介绍工伤鉴定的具体步骤:

一、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的第一步是劳动者或其监护人、雇主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工伤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等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二、受理申请并核对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工作。受理时,工伤鉴定机构会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其他问题,鉴定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说明。

三、调查取证

申请受理后,工伤鉴定机构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取证的目的是了解工伤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为后续的鉴定工作做准备。调查取证的方式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劳动者、调查事故原因等。

四、鉴定评估

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工伤鉴定机构会进行鉴定评估工作。鉴定评估的目的是判断工伤事故与工作是否有关,并评估劳动者的损伤程度。鉴定评估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性质、原因、工伤的程度、工伤的后果等。

五、出具鉴定结论

鉴定评估完成后,工伤鉴定机构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工伤事故的性质、原因、与工作的关系以及劳动者的损伤程度等。鉴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是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六、申诉和复核

如果劳动者或雇主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重新审查申请,并进行复核。复核的结果可以作为最终的鉴定结论。

工伤鉴定的步骤不仅需要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还需要有专业的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判断。只有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鉴定程序,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工伤鉴定的步骤 篇三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单位拖延申报工伤怎么办?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

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可知,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如果用工单位不给申报工伤的,该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携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如果因此遇到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建议你及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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