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优选6篇)

时间:2017-01-01 05:27:2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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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角色变得越来越重要。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他们需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熟悉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个环节,掌握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的方法和技术。在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食品安全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其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他们需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的各项规定,落实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项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合规运营。

此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他们需要与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最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具备应急管理能力。他们需要能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处置,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和损失。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应该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应急管理能力。只有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才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从而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二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角色愈发重要。他们承担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因此需要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来规范和指导他们的工作。下面将从培训、监督、沟通和应急管理四个方面来介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首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制度中应规定,新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个环节,熟悉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的方法和技术。此外,制度还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食品安全领域的发展和变化。

其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各项控制措施得以落实。他们需要检查食品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此外,制度还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再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与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消费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他们需要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最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应急管理能力。制度中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他们需要能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迅速组织处置,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应包括培训、监督、沟通和应急管理四个方面。只有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才能规范和指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三

  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货架、用具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并定期进行保洁、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乱用。

  (三)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展示柜的玻璃、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并保持个人卫生。

  (六)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运转情况以及周围环境卫生。

  (八)发现问题,由卫生管理人员跟踪改正。

  (九)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四

  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①单位负责人。

  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餐厅卫生制度

  ①、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制度

  ①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③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④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⑥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⑧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⑨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初(粗)加工间制度

  ①、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烹调加工制度。

  ①、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③、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④、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⑤、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⑦、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⑧、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⑨、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①、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②、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③、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④、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⑤、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五

  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

  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

  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篇六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特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五、综合协调机制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优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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