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章程 篇一
公司制度章程的重要性及内容概述
导言:
公司制度章程是一份对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文档,它具备法律效力,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探讨公司制度章程的重要性,并概述一些常见的章程内容。
一、公司制度章程的重要性
1. 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公司制度章程为公司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包括公司的目标、组织结构、权责分配、内部流程等,有利于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制度章程明确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成长,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3. 提升公司形象和声誉:公司制度章程可以体现公司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以及对社会、环境和道德的关注,有助于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二、常见的公司制度章程内容
1. 公司目标和价值观:明确公司的使命和愿景,确定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引导员工的行为和决策。
2. 组织结构和权责分配: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权责和职权范围。
3. 内部流程和程序:制定各种内部流程和程序,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和高效。
4. 员工权益和福利:明确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包括薪酬制度、福利待遇、工时管理、休假制度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5. 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6. 违纪和处罚规定:规定违纪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公司的纪律和秩序。
结论:
公司制度章程是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公司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章程,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员工需求。
公司制度章程 篇二
如何制定一份合理的公司制度章程
导言:
制定一份合理的公司制度章程对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和员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些制定公司制度章程的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公司制定一份合理有效的章程。
一、制定公司制度章程的关键步骤
1.明确制定章程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制定章程的目的和范围,确定章程所要覆盖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确保章程的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收集资料和意见:收集和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关注点,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3.制定草案和内部征求意见: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意见,制定章程的草案,并进行内部征求意见,确保章程的制定过程公开透明,得到各方的参与和认可。
4.修改和完善:根据内部征求意见的结果,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章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审批和发布: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将最终版本的章程进行审批并发布,确保章程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二、制定公司制度章程的注意事项
1.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的章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员工的权益保护。
2.参考先进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其他优秀企业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学习其成功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的章程。
3.注重可操作性和灵活性:章程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员工需求,同时也要兼顾章程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4.与员工沟通和培训:制定章程后,公司应该与员工进行沟通和培训,让员工了解章程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员工的遵守程度和执行力。
结论:
制定一份合理有效的公司制度章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公司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一份能够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和员工权益的章程,并不断完善和优化。同时,与员工沟通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遵守程度和执行力。
公司制度章程 篇三
公司制度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公司制度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员工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13
第四章 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管理制度15
第五章 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7
第六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18
第七章 卫生管理制度19
第八章 附则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使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公司之前如有与本制度相冲突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2007年12月29日修订的《长沙市凯旋门摄影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废止。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在岗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员工或非全日制员工,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制度办理。
4、关于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 员工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聘用
第三条:公司各门店、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劳资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劳资人事部门与员工签订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聘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劳资人事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剥夺政治上的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财、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提供个人身份、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弄虚作假者。
9、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公司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聘用人员试用期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员工聘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通过员工大会,座谈会,意见调查,海报栏和内部刊物,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公布公司政策和决策。
第十二条:员工可以通过第十一条渠道或者向直接上司提出建议、反映意见和进行申诉。如觉得不满意或不能解决问题,可以书面向公司办公室(行政部)、工会或劳资人事部门反映,由公司办公室、工会或劳资人事部门进行调查,公司总经理批示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公告及通知。还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公司规定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公司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舞弊,收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13、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努力树立表率作用。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
公司总部、办公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经营门店:上午8︰30—晚上20︰30;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生产经营一线员工,由门店、部门根据经营情况具体安排工作时间,并报公司办公室或劳资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打卡)。员工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打卡或代人打卡,按旷工处理。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门店、部门经理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门店、部门备案,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溜(串)岗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溜(串)岗。
1、员工工作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扣奖金20元。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扣奖金20元。
3、未经许可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内视为溜(串)岗,扣奖金20元。超过30分钟后,以旷工半日论,扣奖金50元。
4、当月内迟到、早退、溜(串)岗合计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扣奖金50元。
5、超过30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或书面说明并报告公司办公室的'除外。
6、无故提前30分钟以上的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并报告公司办公室的除外。
7、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或书面说明。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溜(串)岗超过4小时,以旷工一日论,扣奖金100元。
3、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员工旷工,不发当天工资。
5、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员工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业绩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享有工资、奖金和补贴(津贴)等待遇。员工基本工资以本人工作所在地(政府公布)当年最低工资为基数。
第十九条:员工工资一般在下月初发放,以现金方式发放到员工手中或存入员工银行帐户。新进员工从报到之日起薪,辞职或解除合同的人员自辞职或解除合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二十条:员工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本人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公司经营调整或业务淡季期间休假,享受本人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70%的待遇。
休假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员工除每周休息一天外,还享有以下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除夕、农历正月初一、二日);清明节1天(当天);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端午节1天(当天);中秋节1天(当天);国庆节:3天(十月一、二、三日)。国家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婚假:员工享受连续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再增加12天。婚假一般提前1个月申请。
第二十四条:丧假:直系亲属死亡的员工享受连续3天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
第二十五条:产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女员工在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90天产假。特殊情况,按国家规定执行。女员工生育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
第二十六条: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假,哺乳假,保育假,按国家规定及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七条:探亲假:员工连续工龄满一年时间,与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郊区县算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探亲假期每年一次20天,可报销往返火车硬座票或长途汽车票或四等舱船票。
2、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探亲假期每年一次30天,可报销往返火车硬座票或长途汽车票或四等舱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