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一
商场作为一个集购物、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无疑是保障商场正常运营和顾客体验的重要因素。商场的管理制度不仅涉及到商场的内部运营,还与商场的形象、服务质量以及与顾客的关系息息相关。下面将从员工管理、消防安全和顾客服务等方面探讨商场的管理制度。
首先,商场的员工管理是商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场通常拥有大量的员工,他们直接参与到商场的日常运营中。因此,商场应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商场应通过招聘合适的员工,明确员工的职责和任务,并进行相关的培训,以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商场还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商场还应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晋升和福利等手段,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其次,商场的消防安全是商场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商场通常人流量大、商品众多,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商场应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员工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安全责任的明确等。商场应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运作,如疏散通道的畅通、灭火器和喷淋系统的正常使用等。商场还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商场的管理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最后,商场的顾客服务是商场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商场的形象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因此,商场应建立完善的顾客服务制度,包括从顾客进入商场到离开商场的各个环节。商场应提供优质的购物环境,如清洁整洁的场所、舒适的温度和良好的照明等。商场还应提供便利的购物设施,如购物车、试衣间和行李寄存等。商场的员工应接受专业的服务培训,提供热情、周到和高效的服务。商场还应建立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和不满,以改善顾客体验。
综上所述,商场的管理制度是商场正常运营和顾客体验的重要保障。商场应通过健全的员工管理、消防安全和顾客服务等方面的制度,提升商场的整体运营水平和形象,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商场的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需求。
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二
商场作为一个集购物、娱乐、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无疑是保障商场正常运营和顾客体验的重要因素。商场的管理制度不仅涉及到商场的内部运营,还与商场的形象、服务质量以及与顾客的关系息息相关。下面将从安全管理、租赁管理和营销管理等方面探讨商场的管理制度。
首先,商场的安全管理是商场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场作为人流量大、商品众多的地方,安全问题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商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责任的明确等。商场应配备监控系统,保证商场内部的安全监控工作。商场还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运作。商场的员工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商场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其次,商场的租赁管理是商场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商场通常通过租赁商铺的方式获取收入,因此商场需要建立有效的租赁管理制度,保证商铺的合理运营和租金的收取。商场应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各种类型的商户入驻,形成多样化的经营业态。商场的管理人员应根据商铺的特点和商户的需求,制定合理的租金标准和租赁合同,确保商户的权益和商场的利益。商场还应加强与商户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商场的发展。
最后,商场的营销管理是商场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商场需要通过有效的营销手段吸引顾客,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和忠诚度。商场应制定明确的营销策略,如举办促销活动、推出会员制度和提供优惠服务等。商场还应加强市场调研工作,了解顾客的需求和偏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商场的管理人员应提高营销意识,加强团队建设和培训,提升员工的营销能力。
综上所述,商场的管理制度是商场正常运营和顾客体验的重要保障。商场应通过安全管理、租赁管理和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提升商场的整体运营水平和形象,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商场的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顾客的需求。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商场才能稳定发展,赢得顾客的信任和支持。
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三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6.建立商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四
1. 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 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 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 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 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 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 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 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 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 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 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 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 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 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 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 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商场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商场、分商场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商场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商场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商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商场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商场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商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商场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商场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商场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商场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商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商场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商场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商场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商场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商场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经营。如需进货,经营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减少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方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
二、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2、未经许可经营方不得挪用或改动购物广场内的设备、设施、用品及基础装修等。
3、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安设的消防设施。
4、经营方有责任维护店铺内治安、消防工作,并积极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盗防火工作。经营方遇到盗抢、失火等灾害时,应及时、冷静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同时应迅速向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寻求协助。
5、经营方不得在商铺范围外堆放物品或陈列商品。如有违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员发出通知(含口头通知)30分钟后,经营方仍未进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权强行进行撤除并不对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6、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自行增加用电设备,乱拉乱接新的电源及插座或将原有电源、插座作任何改动,遮挡或悬挂物品,不得在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铺用电只能使用购物广场提供的指定电源,确需增加用电时必须向物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待书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严禁超负荷用电或盗用购物广场及其他店铺的用电。
8、各店铺严禁燃点香烛或燃烧其他
物品,以确保购物广场的防火安全。
9、严禁在商品城内进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各店铺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异味,发出敲击震荡或其他形式干扰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
11、经营方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方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方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三、清洁卫生管理
1、各店铺应以良好的卫生水准保持店铺内卫生整洁,确保橱窗、门面明亮清洁。
2、店铺的垃圾、废水应自行清理、袋装、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铺或非指定位置内。经营方拆装商品,装修所产生的包装物、废料等,应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线自行清扫运走,不得弃置不管,营业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
3、经营方因装修所产的垃圾、杂物,由经营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期间经营方应做好围离等安全措施及清洁工作。
四、广告招牌及促销管理
1、为保持整个购物广场形象、格调的统一,经营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设计、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内容均应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
2、未经商管公司许可严禁在店铺外(含玻璃间隔外部)悬挂、张贴、摆放任何指示牌,广告灯箱、海报、标贴、模型等,否则商管公司有权随时撤除并向经营方收取撤除费用。
3、经营方确需在店铺范围外摆设指示牌、广告灯箱、模型及张贴海报等,须向商管公司书面提出申请,经商管公司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费用后,按商管公司确定的方案执行。
4、对商管公司为促销所举办的各项企划活动经营方应积极配合,并分担相关经费。如涉及费用分担,商管公司应事先通知经营方并与经营方协商确定。
5、不得在铺位内或公共区域张贴转让、转租信息,如需经营变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记报备,商管公司将在指定位置,以统一方式进行公告。
五、经营管理
1、经营方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方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广场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方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3、商管公司为进行经营分析,需每日统计经营方的营业情况,经营方应积极并真实的报告相关数据。
4、经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及管理销售人员,并加强销售人员服从现场管理的培训及教育。
六、投诉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若发生顾客投诉,经营方需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