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一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重要性
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企业向员工发放股权或股权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方式,旨在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和忠诚度,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
首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向员工发放股权或股权期权,员工可以成为企业的股东,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这种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他们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更加主动地为企业创造价值。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获得与企业业绩挂钩的回报,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员工持有企业股权后,将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可以使员工更加忠诚于企业,更加稳定地为企业工作。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减少员工的流失率,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
最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激发员工的创新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使企业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员工,提升企业的人才竞争力。此外,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还可以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使企业形成稳定的股东结构,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
综上所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以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为企业带来了诸多好处。因此,企业应该重视并合理使用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二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与实施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设计和实施。下面将介绍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与实施的要点。
首先,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政策。在设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前,企业需要明确激励的目标和政策。激励的目标可以是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可以是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根据不同的目标,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例如,如果企业希望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可以采取股权期权的方式,让员工与企业共同分享企业的成长和收益。如果企业希望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稳定性,可以采取股份分红的方式,让员工成为企业的股东,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
其次,企业需要确保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和合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众多员工的利益,因此需要确保计划的公平和合理。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激励标准和激励机制,避免激励计划对某些员工过于倾斜,造成不公平的现象。此外,企业还应该确保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透明度,及时向员工披露相关信息,让员工了解和参与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过程。
最后,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和实施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以确保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企业应该建立激励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激励计划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激励政策和机制。此外,企业还应该建立激励计划的评估和考核体系,对激励计划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企业进行全面的考虑和规划。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政策,确保激励计划的公平和合理,以及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只有这样,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发展。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 篇三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
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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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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