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最新3篇】

时间:2011-08-06 03:20:5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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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变得越来越重要。规范化服务措施不仅能够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还能够增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和沟通。本文将介绍一些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并讨论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效果。

首先,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机制是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这包括建立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和规范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应当明确、简化和透明,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执法标准应当明确、统一和公正,以确保行政执法的一致性和可预测性。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其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是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才能够正确地执行执法任务。因此,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是非常必要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执法法律法规、执法技巧和执法伦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积极倡导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公众有权知道政府的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政府应当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包括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同时,政府还应当积极回应公众的执法咨询和投诉,及时解答疑问和处理纠纷。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能够增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和沟通,提高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最后,加强行政执法的协作和联动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重要途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政府应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政府还应当积极与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合作,共同参与行政执法,提供意见和建议,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在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增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信和沟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积极倡导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和加强行政执法的协作和联动,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 篇二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一种行政执法方式,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本文将从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概念、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是指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执法,并提供优质的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规范化服务包括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执法结果的规范化。执法程序的规范化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法独立、公正、透明,并公布执法依据和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公正、诚信执行执法任务,并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帮助和便利。执法结果的规范化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执法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益和救济途径。

其次,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内容包括执法程序的规范、执法标准的规范和执法服务的规范。执法程序的规范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执法标准的规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和公正。执法服务的规范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及时回应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和解决纠纷等。

最后,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通过规范化服务,可以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减少执法的滥用和不当行为,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规范化服务还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减少执法的时间和成本,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此外,规范化服务还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最终,规范化服务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执法方式,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通过规范化执法程序、标准和服务,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的重视和推进,为公民提供更好的行政执法服务。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 篇三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自身建设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发〔〕27号),省人民政府效能建设工作办公室把市作为全省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市。为切实加强市各级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规范化建

设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人员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达到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和重点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纳入公务员法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均要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

实施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按照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的基本原则开展工作。试点阶段重点选择行政许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以及与社会、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市直行政机关确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为先期开展试点单位。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选择和确定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

三、实施内容

先期开展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试点的单位要围绕以下10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包括服饰、仪容、仪态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包括语言和行为的规范;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包括业务办理区域标识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的规范;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包括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包括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要求和监督管理;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包括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程序等方面;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包括一般事项、特殊事项、重大事项的承诺制办理办结时限等方面;

(八)AB角服务规范。包括主要责任人(A角)和备岗负责人(B角)的工作职责等方面;

(九)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包括投诉方式、投诉受理规范、投诉办理规范、投诉立卷归档以及投诉纪律等方面;

(十)服务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工作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法和步骤,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和宣传阶段(年7底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把《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纳入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点予以保障,要按照突出主旋律、增强凝聚力、提升执行力的要求,结合全市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制度创新工作,实行全员学习。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全员培训,规范行政人员行政服务。要让工作人员人人熟悉《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遵守《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人人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各县(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晓《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知晓办事的政策、条件、程序、权限和时限,为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年8月5日前)。先期试点单位要根据《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总体工作方案要围绕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语言行为规范、服务导引标识规范、服务承诺事项规范、一次性告知规范、首问首办服务规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AB角服务规范、服务投诉办理规范和服务职业道德规范10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试点单位实际,整合部门职能,对原制定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纳入机构改革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制定的“三定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临政发〔〕134号)要求,对本单位的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责任人。主要包括:工作职能、服务承诺事项及其政策依据、资格条件、办理程序、工作标准;实行限时办结的工作事项及其办结时限;服务指南的制作,并按原渠道做好承诺公开工作。同时制定出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具体的实施办法。各试点单位制定的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请于8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8月5日至10月)。试点单位要着眼于优化服务,立足于规范,以新机制、新制度规范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整合部门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强化管理机制。按照制定的《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总体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领导,逐项抓紧抓好实施工作的落实。不断完善服务仪容仪表规范、服务行为和语言规范,服务事项承诺规范、服务办理规范、服务投诉处理规范,推进行政人员的规范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把组织实施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告,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行政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年11月)。市人民政府将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试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实施试点单位的好措施、好办法和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试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市人民政府将把各级政府、各部门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抓好动态督查,确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本级、本部门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工作,主动把自己摆到实施活动中来,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作好表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试点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为贯彻执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在办公场所张贴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内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和推广在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全市“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的实施。

(三)突出重点,抓出成效。试点单位要将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在开展的“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做人民满意的好党员、好干部”以及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制度创新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本部门和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以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坚持做到“两促进、两不误”,确保实施工作抓出成效。

行政执法规范化服务措施【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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