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3篇)

时间:2014-08-06 01:31: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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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一

尊敬的家长:

为了保障幼儿在校车上的安全,我们制定了一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旨在明确我们的责任和承诺,确保每一位幼儿的安全与利益。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校车安全责任

1. 我们将确保校车的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证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与检查。

2. 我们将配备专业的司机和教师,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驾驶和应急救援技能,并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

3. 我们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应急逃生能力。

二、校车乘车安全责任

1. 我们将确保每位幼儿有固定的座位,并严格控制车内人数,不超过座位数的限制。

2. 我们将要求幼儿系好安全带,不允许幼儿在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或将身体伸出车窗外。

3. 我们将确保车内空气质量良好,保持车内的卫生和整洁。

4. 我们将指定专人负责校车的乘车管理,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并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

三、安全宣传责任

1. 我们将定期进行校车安全宣传,向幼儿和家长普及乘车安全知识,并提供相关的安全教育材料。

2. 我们将组织安全知识讲座,邀请交通警察和安全专家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

3. 我们将建立家长群,及时向家长发布校车运行情况和安全提示。

四、应急处置责任

1.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理。

2. 我们将配备急救箱和灭火器等应急设备,并确保教师具备基本的急救和灭火技能。

3. 我们将与医院、交通警察和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责任

1. 我们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我们将设立专门的校车安全监督员,定期对校车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我们将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校车安全提出监督和建议,共同保障幼儿的安全。

请您签字确认,表示您已经了解并同意以上责任和承诺。同时,我们也欢迎您的监督和建议,共同努力,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民办幼儿园名称: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二

尊敬的家长:

为了提高校车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幼儿的安全出行,我们制定了一份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校车安全责任

1. 我们将确保校车的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 我们将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司机和乘务员,保证他们熟悉校车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3. 我们将对校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校车乘车安全责任

1. 我们将确保每位幼儿有固定的座位,严禁幼儿在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或将身体伸出车窗外,确保乘车秩序井然。

2. 我们将要求幼儿系好安全带,并在车内显著位置张贴相关安全提示标志,提醒幼儿和家长重视乘车安全。

3. 我们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教育活动,向幼儿普及乘车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技能。

三、安全宣传责任

1. 我们将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幼儿和家长普及乘车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我们将制作和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如安全手册、宣传画等,帮助幼儿和家长深入了解校车安全知识。

3. 我们将邀请交通警察和安全专家来校进行安全讲座,提供专业的安全教育。

四、应急处置责任

1.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2. 我们将配备急救设备和灭火器等紧急救援装备,确保能够在发生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急救和救援。

3. 我们将与医院、交通警察和相关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形成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和帮助。

五、监督责任

1. 我们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检查,对车辆、驾驶员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我们将建立家长投诉和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家长的投诉和建议,并向家长公示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3. 我们将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校车安全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幼儿的安全权益。

请您签字确认,表示您已经了解并同意以上责任和承诺。同时,我们也欢迎您的监督和建议,共同努力,为幼儿的安全保驾护航。

民办幼儿园名称: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三

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二、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五、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3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3年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一、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二、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三、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四、幼儿园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镇政府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五、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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