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一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是指为了解决船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问题,船舶公司或雇主制定的一套报销规定和程序。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船员在工作期间的合理出差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提高船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首先,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要明确差旅费用的范围和标准。这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方面的支出。船舶公司或雇主需要制定明确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确保报销的费用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同时,也要制定相关的审批流程和报销申请表格,方便船员提交和审核差旅费用报销申请。
其次,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要注重细节和公平性。在报销申请的审核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同时,也要保障船员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时收到报销款项。此外,还应设立相应的申诉机制,以便船员在出现问题或不满意的情况下能够提出申诉并得到公正处理。
最后,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还应该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例如,与船员工资制度相结合,确保差旅费用的报销能够及时和准确地反映在船员的工资中。同时,也应与船舶公司或雇主的财务制度相匹配,确保报销款项的支付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定和流程。
在实施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的过程中,船舶公司或雇主需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向船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使他们能够了解和遵守差旅费报销制度,减少因不了解制度而造成的纠纷和问题。同时,也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总之,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是船舶公司或雇主为了解决船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问题而制定的一套报销规定和程序。有效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能够保障船员的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有利于船舶公司或雇主的管理和运营。因此,船舶公司或雇主应该重视并完善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二
随着航运业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加强,船员差旅成为一项常见的工作需求。为了保障船员的合理权益,船舶公司或雇主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差旅费报销制度。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要求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首先,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船员在工作期间的合理出差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船员的差旅费用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方面的支出。制定差旅费报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船员在工作期间能够获得必要的支出,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其次,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应明确费用的范围和标准。船舶公司或雇主需要制定明确的差旅费用报销标准,确保报销的费用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例如,交通费用可以按照航程计算,住宿费用可以按照标准房价计算,餐费可以按照每天的补贴标准计算。这样可以确保报销的费用公正、合理,既满足船员的实际需求,又符合公司或雇主的财务预算。
同时,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还应注重细节和公平性。在报销申请的审核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例如,在填写报销申请表格时,船员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如发票、收据等。这样可以方便审核人员对费用的真实性进行核对。同时,也要保障船员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按时收到报销款项,避免因报销过程中的问题而造成的不满和纠纷。
最后,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与其他相关制度相互配合。例如,与船员工资制度相结合,确保差旅费用的报销能够及时和准确地反映在船员的工资中。同时,也应与船舶公司或雇主的财务制度相匹配,确保报销款项的支付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定和流程。这样可以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总之,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是为了保障船员在工作期间的合理差旅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程序。有效的差旅费报销制度能够保障船员的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有利于船舶公司或雇主的管理和运营。因此,船舶公司或雇主应该重视并完善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三
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费用管理,控制支出,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所有工程人员因公出差超过一昼夜的,相关事项均依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公出差,均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差目的、时间、费用预算等情况,经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差(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遇特殊情况亦须事先口头报告,且返回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返回后一周内按公司规定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又没有合理理由的,财务部有权按照财务部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五、关于住宿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外埠时一律应住在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指定住所,但长期出差在外的,应在报项目总监批准后按1000元/月/人标准租住工作地附近民居。租住民居的费用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2)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批准后可住宿在公司指定的协议宾馆,住宿费用按如下标准实报实销,超支自负。
3)住宿费凭正式发票报销,并在发票上注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点、起止日期,并出具费用明细。
六、关于伙食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出差期间伙食费按40元/人/天标准包干。
2)出差期间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补助。
七、关于交通工具的规定和费用标准:
1)长途和跨区域中短途出差应乘坐火车硬坐、轮船二等舱、长途公共汽车,费用实报
实销。因公务紧急须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请示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超标部分的差价自行承担。
2)晚19点至次日早6点之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火车硬卧,符合此条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车人硬座票价的50%补贴给本人。
3)在出差期间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费用实报实销。
4)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车辆,费用按如下限额实报实销:项目总监30元/人/天;项目经理20元/人/天;
5)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批准后,费用可实报实销。
6)出差期间因携带公司贵重设备或物品须包租汽车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不予报销:一次或一天租车费在200元(含)以内的,须经项目总监书面签批方可。超过200元的,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八、关于通讯费用的管理规定和费用标准:
1)鉴于直放站项目部的工作性质,员工无论是否出差,均按月以如下标准限额实报手机费;超支部分由部门主管领导根据部门预算处理,但公司承担一般不超过50%。
九、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规定所指特区为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外地招聘的本地化员工出差北京的,按特区标准执行);除此之外的地区均为一般地区。
2)员工自出差当天起享受出差待遇,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
12:00(含)之前出发的当天差补=
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出发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3)返回原出发地之日以机票、火车票显示时间为参考依据,按如下标准享受餐补和交通补贴:
12:00(含)之前返回的当天差补=5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12:00之后返回的当天差补=100%(日伙食包干标准+日交通包干标准);
4)因会议出差的,经请示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但同时出差期间伙食和交通补贴取消,不得另外报销住宿费。
5)出差到关联单位进行工作、学习等,由对方单位出资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贴取消。但可以按标准报销交通费。
6)乘坐公司车辆出差的,出差期间出租车票不予报销,其他费用按规定执行。
7)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8)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关制度中与本规定内容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但在本规定生效前发生的费用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四
1.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1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五
公司级领导
1、汽车不限;
2、火车软座、硬卧;
3、飞机经济舱;
4、轮船二等舱;(随行人同上标准)
5、原则上不得住宿三星级(合三星级)以上豪华房间,凭据报销。
6、特殊情况超标准时应及时请示,事后补办批准手续。
7、随行人同上标准。
8、外埠出差每人每天按照50元补助
中层领导(含科级)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80元(2人合计不超过15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40元。
其他人员
火车硬座、硬卧、轮船四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
1、两人一个标准间,原则上每人每天按60元(2人合计不超过120元)住宿标准控制,超过自理。
2、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为单数的,可住独立单间。
3、外埠出差每人每天补贴30元。
备注
1、航空保险费每人次一份;
2、一次乘车8小时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可购硬卧票;
3、租赁车辆需经批准;
4、乘出租车需事先请示。
5、住宿亲友家或无住宿发票的,按照允许报销标准额50%补助(报销时提供其他有效票据)。
6、实行差旅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7、补贴天数以交通、住宿票据为依据,误几餐补几餐。
8、实行出差伙食补助费包干的不在此列。
一、出差期间,因特殊原因住宿费超标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否则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参加会议的人员报销旅费必须附上会议通知,按会议统一安排的标准报销。
二、出差人员全天误餐补贴按2︰4︰4分配补贴。
三、按以上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后,一律不得报销招待费。
四、因业务需要须招待客户(或与公司有关联的友好人士)时,须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凡有接待单位(或会议安排)免费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误餐补贴。
六、工作人员被外单位抽调、或短期工作等,有外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补贴,如外单位不予补贴时,有本公司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七、员工由公司安排的参加短期进修、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每天8元补助。专业培训班包伙食的不再补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只报销往返车费。
八、确因任务紧急且路途遥远需要乘坐飞机的出差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否则不得报销机票。
九、实行费用包干的销售人员,报销办法按费用包干规定进行。
十、报销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写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车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订票费、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半天不补。
3、报销时按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洁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的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4、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列出需报销单据的明细项目、金额,经主管签批后,报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签批报销。
十一、美于差旅费借支的规定:
1、差旅费借款采取前账不洁、后账不借的原则,由主管会计根据员工已批准的出差申请进行审核;
2、借支额度一般为500~1000元,最高不超过20xx元/人次,400公里以内的短途短期出差不借支差旅费,有个人先垫支后报;
3、差旅费借款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冲账,1个月之内未归还借款的,由财务部从其当月薪资中扣还。
十二、市内公务补贴
1、因公去市内办事,超过5小时,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补助误餐费5元,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
2、受公司派遣,较长时间在主机厂家办事的市场营销人员或技术、品管、售后人员中餐无法回公司或回家吃饭的,可在客户单位办理就餐券(卡),公司按中餐基本标准给予报销;如果没有此类手段就餐的,按5元/天。人给予补贴,可于第二天通过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进行,市场部可与月底列表集中申报。
3、各部门应对申报补贴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船员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六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构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因公出差人员务必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状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状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状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状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状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一样,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状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务必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回到办事处就餐,可按每一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一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状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贴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齐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状况不能按时回到,应说明状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一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职责自负,特殊状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职责。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