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一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公交公司作为城市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效益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居民出行的便利性。为了提高公交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激发公交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可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价,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主动性。只有在明确的考核标准下,员工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干。
其次,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公交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对各项运营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例如,对司机的安全驾驶、车辆的维护保养、班车的准点率等进行考核,可以有效地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提升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
再次,绩效考核制度可以促进公交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组织优化。通过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总结分析,可以评估各个岗位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为人员的晋升和岗位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考核结果还可以为公交公司的培训和发展规划提供指导,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要落实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权重。考核指标应该与公交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相契合,既要注重运营效益,又要关注服务质量。同时,考核指标的权重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重要性进行合理分配,避免过于片面和单一。
其次,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公平。考核过程中应该注重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避免人为干预和以权谋私。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向被考核人员反馈,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以提高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再次,注重考核结果的利用和改进。考核结果应该作为改进工作和提高绩效的重要依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同时,还应该对考核过程和方法进行总结和归纳,及时优化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以适应公交公司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内部管理和组织优化。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保证考核过程的公正公平性,并利用考核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只有如此,公交公司才能更好地适应城市交通的发展需求,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和高质量的出行服务。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二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优势与挑战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公交公司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成为公交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的实施既面临着优势,也面临着挑战。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以促进公交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通过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指标和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提高公交公司的运营效率。例如,对车辆准点率、客流量和投诉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可以有效地促进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的提升。
其次,可以激发公交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明确的考核标准和目标,员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工作要求和期望,从而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奖惩机制的建立,可以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再次,可以优化公交公司的内部管理和组织架构。通过对各个岗位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估,可以评估员工的能力水平和工作质量,为晋升和岗位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考核结果还可以为公司的培训和发展规划提供指导,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然而,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考核指标的选择和权重的分配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困难性。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重要性不同,选择适合的考核指标和确定合理的权重需要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这需要公司管理层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经验。
其次,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需要得到保证。在考核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如偏见、压力等。因此,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核程序和评估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准确。
再次,考核结果的利用和改进需要得到重视。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同时,还应该针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归纳,及时优化和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以适应公交公司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具有促进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内部管理和组织架构等优势。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考核指标选择和权重分配的困难,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准确性,以及重视考核结果的利用和改进。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挑战的基础上,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推动作用,为公交公司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作出贡献。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三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提供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同方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四
为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使命感,进而调动个人工作动力,通过相关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的改进工作,以保证仓库工作持续、健康、稳定、有序进行,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适用于仓库主管、仓管员、统计员的工作考核。
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管理目的,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采取科学的方法,对承担生产管理过程及结果的各级人员完成指定任务的工作实绩和由此带来的诸多效果做出价格判断的过程。
1、仓库主管:依据考核标准对所辖成员进行考核,并依据实绩考核结果对不足部分进行改善。
2、仓库组长:对组员工作成绩如实进行记录。
3、仓库员:实事求是反馈自己及工作关联人员的工作实绩并接受考核。
总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1、考核时间
(1)分为月度定期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
(2)月度考核在每月2号前评出上月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公布给所有仓库人员。
(3)年度考核依公司要求时间提交考核结果。
2、考核指标
(1)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权重为30%,总分为30分,定量指标权重为70%,总分为70分。
(2)定性指标考核内容:
工作态度、基础能力、业务水平、责任感、协调性、自我启发
(3)定量指标考核内容
账物卡准确率、先进先出执行率、备料及时率
(一)账物卡准确率
①准确率以期末仓库盘点账准确率和计划物控部、稽核小组、财务部每周抽查材料仓、成品仓的准确率的数据来源计算;
②抽盘(查)准确率=抽盘(查)准确批次/抽盘(查)总批次×100%;
③总准确率=(抽盘准确率+材料仓抽查准确率+成品仓抽查准确率)/3×100%;
④考核部门:计划、物控部、稽核小组、财务部记录:《盘点清单》、《部门绩效考核统计表》;
⑤考核期限:每月考核一次,计划物控部、稽核小组每周提报一次抽查数据;
⑥数据收集方法:详见《仓库绩效考核数据收集方法》。
(二)先进先出执行率
①指一个单位周期内所有物料、成品按先进先出原则执行的状况;
②先进先出执行率=抽检执行批次/总抽检批次×100%;
③考核部门:品管部;
④记录:《仓库先进先出抽查记录表》、《部门绩效考核统计表》、品质周报、月报;
⑤考核期限:每月考核一次,每周提供一次数据;
⑥数据收集方法:详见《仓库绩效考核数据收集方法》。
(三)备料及时率
①指一个单位周期内给生产部备料的及时率;
②备料及时率=准备备料总批数/应备料总批数×100%;
③考核部门:计划、物控部;
④记录:《物料跟催表》、《生产任务单》;
⑤考核期限:每月考核一次,每周提供一次数据;
⑥数据收集方法:详见《仓库绩效考核数据收集方法》。
(四)考核指标体系
①考核内容根据相关部门及工作关联人员对其工作要求项目进行评定。
②考核者需客观、如实的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奖/扣分栏必须填写真实记录,并应有客观证据。
③仓库组长依据仓库员绩效考核表对其仓管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分占总分的60%。
④仓库主管依据仓库员绩效考核表对其仓管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
⑤生管部负责人依据仓库组长绩效考核表、仓库主管绩效考核表对其仓库组长、仓库主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分占总分的60%。
⑥生产部总经理依据仓库组长绩效考核表、仓库主管绩效考核表对其仓库组长、仓库主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评分占总分的40%。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五
(一)为了保证餐厅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加强上下级管理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的协作。
(二)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中执行的主动性,有效性以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度假村整体绩效,达到公司的管理目标。
为了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餐厅各阶段工作的经营管理状况的诊断作用,以及对员工工作的.指引作用,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原则。考评内容、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透明公开,对餐厅形成正确指导,在餐厅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一)考核期:以月份为期限
(二)考核内容:
⒈考核内容下文
2.每月x日前各班组将上月绩效考核考评表交与人事部。
3.每位员工考核表需考核人与被考核人同时签字确认,对于具体的项目,考核人需进行分析解释,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
(一)每月考评结束后,各部门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二)各班部门班组依据每日的工作记录对下属员工进行汇总考核。
公交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篇六
为保障城市公交基本服务供给,充分调动公交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公交企业”)积极性,合理控制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5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xx〕34号)、《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黔财综〔20xx〕3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作用
建立贵阳市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制度,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公益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以市民可承受的出行成本提供基本公交出行服务,保障市民公交基本出行需求。
2.可持续原则。坚持公交基本服务标准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力相适应,企业经营保本,保障公交运营服务与财政扶持可持续,促进公共交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3.奖罚并重。推动公交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运营成本约束与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激发企业不断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三)适用范围
在贵阳市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活动,适用于本方案。市交委代表市人民政府作为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主体。
(四)购买内容
本方案所称城市公交服务,是指在贵阳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城市公交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以及其他政府指令性任务。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与各区财政分级负担,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市财政与各区财政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由市财政及各区财政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一)实施政府购买机制
以成本规制为依据,合理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
以服务质量绩效考核为手段,保证财政资金切实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二)提升企业经营活力
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及时拨付,提高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降低债务风险。
(三)保障人民出行质量
实施服务质量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直接挂钩,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公交出行服务。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应包括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算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服务预算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运营成本预算-主营业务收入预算
(一)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公交企业执行规制年度运营服务计划产生的运营成本预算与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之间的差额计算。运营成本预算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测算的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预算是指公交企业经营公交服务所取得的客运收入预算。
(二)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预算资金
该项资金根据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公交服务所需的实际运营成本进行预算,政府指令性任务包括购买公交企业完成政府要求提供的保障大型公益活动、应对突发事件和执行抢险救灾、为当地新产业发展进行的示范运行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交运营服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要求展示和播放的公益性广告以及在公交年度运营计划外新开公交线路提供的公交服务。下达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部门应先将指令性任务需求报送市政府,获得批复后转发市交委,并在公交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后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公交企业测算指令性任务成本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交委。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根据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收益、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进行核定。若公交票价调整导致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为负数,则该部分资金用于弥补历史补贴欠账。计算公式为:
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其中:
政府购买城市常规公交服务核定资金=核定运营成本-核定主营业务收入-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30%+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一)核定运营成本及核定主营业务收入
核定运营成本是指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核定的规制年度企业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的公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二)实发专项补助资金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区、县)财政实际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其中,中央级财政专项补助是指根据《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xx〕159号)、《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xx〕86号)等文件规定,由中央财政拨付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等。省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据实核定。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计算公式为:
实发专项补助资金=∑(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
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相应的资金使用安排原则、资金支持范围、资金申报、资金审核与拨付、资金拨付方式、监督管理等政策要求,由相应管理部门进行预算、拨付和计算,做到专款专用。相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政策目标。
(三)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
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是指公交企业依靠提供公交基本服务所需资产(车辆、场站等)开展多元化经营所取得收益,包括含广告、物业出租、车辆维修、加气(充电)服务和对外投资等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为鼓励公交企业依托主营业务发展多元经营业务,政府、企业按3:7比例分享多元经营业务利润,企业留存70%,用于企业扩大多元经营生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30%用于反哺常规公交政策性亏损。如公交企业多元化业务亏损,则公交企业多元化经营利润为零。
(四)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服务质量考核绩效指与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成绩挂钩的绩效资金。由市交委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成绩。服务质量考核绩效采用“双向激励”方式,考核成绩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时,公交企业可全额获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及额外的奖励资金,考核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扣减相应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具体考核方法为:
考核结果为优秀,服务质量考核绩效=500万元;
考核结果为良好,服务质量考核绩效=300万元;
考核结果为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0万元;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服务质量考核绩效=-1000万元。
考核年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减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同责以上)的,不予发放服务质量考核绩效奖励。
(五)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
市交委根据公交企业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书面证明文件以及公交企业提交的相关材料核定政府指令性任务合理成本,在清算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时一并兑付。计算公式为:
核定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资金=∑(各类政府指令性任务成本)
市财政局采用“分季预拨、次年清算”方式将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拨付公交企业,具体流程按照预算编制、季度预拨、服务质量绩效考核、核定应发资金、结算实发资金五个步骤操作。
(一)编制购买服务资金预算
1.规制年度上一年9月底前,由公交企业编制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提交市交委审核。
2.规制年度上一年10月底前,市交委以年度公交运营计划为基础,结合本方案及《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成本规制办法》初步编制规制年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算,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本市公交基本服务需求以及市、区两级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
3.规制年度上一年11月底前,市交委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根据正式确定的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编制规制年度市、区两级财政应负担的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4.规制年度当年,经市、区两级人大审查批准规制年度政府购买
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20日内,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向社会公布规制年度公交运营计划。市交委与公交企业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分季度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区两级人大批准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所需资金预算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于每季度末前向市交委拨付规制年度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25%,市交委收到后及时向公交企业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三)核定运营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1.规制年度次年2月底前,市交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对公交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2.规制年度次年3月底前,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贵阳市城市公交运营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核定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绩效。
(四)清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规制年度次年5月底前,市交委根据已预拨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规制年度运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多元化经营收益、实发专项补助资金、购买政府指令性任务核算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并进行年度清算。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高于核定金额,则超拨部分从下一规制年度第一季度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预拨资金中扣减。如已拨付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低于核定金额,则在清算完毕后一个月内据实补拨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
市财政局应将各区财政应负担的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预拨与清算)数额及时行文告知各区。
(一)市交委会同市财政局建立公交运营服务信用记录,对公交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厉查处,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二)市交委、市财政局建立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公交企业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资金的评价工作。
(一)公交企业未经批准自行开通公交运营线路的,不予核发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资金。
(二)本方案由市交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市交委负责解释,涉及其它部门法定职责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由其负责解释。
(三)具备条件的区(县)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