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离职证明不违法的有几种情况 篇一
在员工离职时,公司通常会提供离职证明作为员工工作经历的证明。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不给员工离职证明并不一定违法,以下是几种情况:
1. 员工受到纪律处分或辞退
如果员工因违纪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纪律处分或被辞退,公司有权决定不给予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是企业出于对员工的认可和肯定而提供的,而对违纪辞退的员工,公司不愿意为其提供肯定和认可。
2. 员工未履行合同义务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能未能履行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未按时交付工作成果或泄露商业机密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以表达对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满和不认可。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
3. 公司正在进行司法诉讼或调查
如果公司正处于司法诉讼或调查的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权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可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如果公司担心离职证明可能对其案件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选择不提供离职证明。
4. 合同约定不提供离职证明
在某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可能明确规定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例如,一些高风险行业或敏感行业可能存在保密协议,离职证明可能会泄露机密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不提供离职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公司在上述情况下有权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完全没有权益保障。员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例如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另外,如果员工认为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是违法行为,可以向相关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公司不给员工离职证明不违法的有几种情况 篇二
尽管离职证明通常被认为是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根据特定的情况,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并不违法。以下是几种情况:
1. 员工辞职未满规定期限
在一些公司,员工在辞职后可能需要履行一定的提前通知期或者工作期限。如果员工未能履行这些期限,公司可能会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这是因为公司认为员工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认为其有资格获得离职证明。
2. 员工未能提供必要的离职材料
在一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要求员工提供一些必要的离职材料,如工作成果、原始工资单、离职申请等。如果员工未能提供这些材料,公司可以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这是因为离职证明需要基于真实的工作经历和材料,如果员工未能提供必要的材料,公司有权决定不提供离职证明。
3. 公司无法联系到员工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因为员工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无法与员工取得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法提供离职证明。然而,公司应尽力与员工联系,以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公司存在经济困难
如果公司正处于经济困难或其他困境中,可能无法提供离职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无力支付必要的人力和资源来提供离职证明服务。尽管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公司有权优先保障其经营和生存的利益。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选择不提供离职证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随意剥夺员工的权益。在劳动关系中,保护员工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员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工作经历,并在必要时向相关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公司也应该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公司不给员工离职证明不违法的有几种情况 篇三
最近,某通薪粉宝宝本想趁着跳槽季节换个环境,结果没想到原公司“拒开”离职证明,现在已闹得不可开交。更让他烦躁的是,因为迟迟拿不到 “ 离职证明 ”,新公司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眼瞅着新的工作就要 “ 泡汤 ” 了
。
其实,这些跳槽的员工我们hr也要照顾其感受,我们并不是只会招人,我们更要会安抚人。
那么,关于“离职证明”又有哪些法律规定呢?为什么会这么麻烦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中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
与此同时,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一个新公司需要,一个原公司不愿意开,造成了上面那位通薪粉宝宝的困扰。今天小薪就以此为例来说说,当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的时候,你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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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接着往下看~
可能有很多通薪粉宝宝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离职证明,主要是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而考虑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
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事实上很多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是因为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那么,用人单位能否以这个理由进行抗辩?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如用人单位不依据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
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1)法律虽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赔偿责任,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存在具体损失及损失的具体金额,并且证明该损失与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存在因果关系,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2)有公司可能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举证很难。其实,以下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是用人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而使劳动者遭受了损害。
● 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 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则证明了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
其立论的依据是: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出辞职,何来随后的工作交接。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损失系因原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造成的事实认定。
为了证明该事实,劳动者提供了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拟证明新单位录用了劳动者并许以月薪工资。
1)工作交接不是开具离职证明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
2)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以及失业保险待遇而造成劳动者的损失。如劳动者因无法提供离职证明,而无法被新单位录用或遭到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遇到恶意不交接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
公司不给员工离职证明不违法的有几种情况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