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高度关注。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近期,我国出台了最新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全面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新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食品生产过程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备案管理,对食品生产设备、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同时,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的管控,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添加剂和原料。此外,对于重要的食品生产环节,要求企业建立全程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
其次,加强了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食品销售环节是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环节,也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食品销售企业的许可和备案管理,对食品销售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无证经营、假冒伪劣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和处罚。同时,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管,要求食品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食品的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三,加强了对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的工作。食品监督抽检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发现和处理不合格食品。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对食品监督抽检的组织和实施,增加抽检频次和抽检样品数量,提高抽检的有效性和覆盖率。同时,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加强了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和惩罚力度。食品安全事件是对公众健康的严重威胁,必须严肃处理。新的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置机制,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结果,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总之,最新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出台,对于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全面贯彻新的管理制度,为公众提供更安全、更放心的食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食品卫生安全的目标,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最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必须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最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责任制。并配备一名副校长主抓食品卫生管理。
二、学校食堂实行承包制,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是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三、食堂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间及用餐场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
3、地面应用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有一定的坡度易清洗与排水。
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防蝇、防鼠设备,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备。
5、禁止供应荤素凉菜。
五、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无经消毒的餐具不准使用。
六、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按规定索取证件。禁止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洗、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兽医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小包装食品等。
二、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食品存放处禁止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在烹制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四、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一、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有健康证。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能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本工作。
二、对从业人员的具体要求:
1、工作前,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的水洗手。接触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准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一、学校食堂要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和食品操作加工间,以防意外发生。
三、学校对食堂人员要制定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四、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万一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停止营业,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现场,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调查。
以上管理制度,望广大伙食人员及炊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建立食堂卫生人追究制,对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