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普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市文物普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市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这个总结中,我将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并提出下半年的工作计划,以期能够更好地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上半年,我市文物普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成立了一个由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我们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强化人员培训。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班,对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调查技巧和数据录入等,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
第三,加大普查力度。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查的范围和目标。通过地毯式排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对全市范围内的文物进行了全面的普查。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重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了文物的安全。
第四,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利用各种渠道,开展了文物普查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展览、举办讲座和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我们向公众普及了文物普查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了公众对文物保护的意识。
然而,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一些细节上疏忽了,导致了一些文物的信息不准确。其次,我们的工作力量还不够充足,导致一些地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进展缓慢。最后,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公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文物普查工作。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文物普查信息的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其次,我们将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文物普查工作。最后,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总的来说,我市文物普查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通过总结经验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文物普查工作,努力推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文物普查工作会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市文物普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市文物普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半年里,我们市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对市内的文物资源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和利用这些宝贵的文物。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文物普查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文物普查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我们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加强了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班,对从事文物普查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调查技巧和数据录入等。通过培训,我们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能力。
第三,我们加大了对文物普查的力度。通过地毯式排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对全市的文物进行了全面的普查。通过普查,我们了解了市内文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为保护和利用文物提供了依据。
第四,我们加强了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和发布宣传材料等形式,我们向公众普及了文物普查的意义和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我们提高了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了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
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的工作人员在一些细节上疏忽了,导致了一些文物的信息不准确。同时,我们的工作力量还不够充足,导致一些地区的文物普查工作进展缓慢。此外,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提高公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文物普查工作。我们将加强对文物普查信息的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文物普查工作。最后,我们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通过总结上半年的工作经验和问题,我们相信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取得更大的进展和成果。市文物普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守岗位,努力推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市文物普查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南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我市2011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序开展,进展顺利,成果显著。现将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南阳市普查办:全市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查经费30万元,配备普查专用车辆5辆,新发现文物点283处,复查文物点335处。市普查办分别于4月22日、5月26日组织市普查办专家组和普查办公室人员到各县进行文物普查专项督查两次,组织召开文物普查专题会议两次。编写上报普查简报九期,普查周报十期,工作动态一期,汇总上报普查周报表五期。
唐河县:召开了全县文物普查会议,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唐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普查网络,成立了以县文化局局长为主任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文物普查专用车一辆,2011年计划拨付文物普查经费10万元。田野调查已完成4个乡镇,剩余18个乡镇。复查文物点12处,剩余62处;新发现文物点7处。
方城县:成立了30人的文物普查队,其中专家组4人,专业组10人,文化中心组16人,以各行政村村主任为主的540人联络员,形成了县、乡、村普查网络,并按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要求对普查队员进行了整体培训。文物普查办公室配备了所需的办公设备,文物普查专用车一辆,2011年普查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5万元。已完成1个乡镇的普查工作,4个乡镇的工作正在进行,剩余11个乡镇。复查二普文物点20处,剩余58处;新发现文物点50处,已录入电子文档15份。实行双月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编发上报《文物普查快报》8期,宣传文物普查的摄影作品《吹尽黄沙始见真》入选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摄影图片展”。
淅川县:成立了本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备配置齐全。文物普查专用车辆一部。建立了由10名专业普查队员、51名乡镇普查员、每个自然村2名普查联络员组成的县、乡、村三级普查网络。复查不可移动文物点39处,新发现文物点36处。
社旗县:2011年初社旗县县直机关领导进行调整之后,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文物普查工作队组成人员也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完善,将县直20多个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纳入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抽调了11名高学历、专业技术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干部组成了精悍的普查队伍。县普查办设在文物旅游局,设备配置齐全。已完成1个乡镇的普查工作,下余14个乡镇和3个农业园区。复查文物点12处,新发现文物点10处。
西峡县:成立了以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西峡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物保护管理所,设备配置齐全,有文物普查专用车一辆。
为宣传文物普查,西峡县在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大力宣传文物普查的意义的同时,制作了文物普查流动宣传展板到县城主要街道、广场进行巡展。特别是充分利用县艺术团下乡演出群众多的特点,在演出点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已完成5个乡镇的普查工作,剩余14个乡镇;复查文物点14处,新发现文物点7处。
新野县:制定了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普查网络,普查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县、乡、村三级联动,保障工作的一条龙作业,同时,一星期一小结,一月一总
结,及时做好信息沟通。至六月底,复查文物点3处,新发现文物点3处。
镇平县: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镇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普查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建全县、乡、村三级普查网络,县普查队的文物专业人员分包到乡,专门指导和培训乡镇普查员,使普查工作得以在全县同时开展。
工作中注重广泛宣传,利用电视流动字幕、文物普查宣传版面、文物普查宣传册在群众中进行宣传,并在普查中向群众直接讲解文物普查知识,形成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曾有23人通过电话向普查办提供文物信息,5人向普查办递交书面材料。
在工作实践中,普查队员们注意积累经验,探索文物普查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文物普查成效显著。已完成5个乡镇的普查任务,下余17个乡镇。现在已完成76处文物点的复查工作,新发现文物86处,完成普查信息录入39处。
县财政每年列入普查经费预算3万元。
桐柏县:以县文管办为主,组建了15人以上的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伍,完成了县、乡、村三级文物普查网的组建及文物普查中前期培训工作。文物普查办公室设在县文庙大殿,办公设备配置齐全。已完成1个乡镇的普查工作,下余15个乡镇。已复查文物点91处,新发现文物点95处。
南召县:召开了全县文物普查动员会,成立了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由副局长仝太峰亲自带队,以文管所13名同志为主,博物馆、各乡镇文化中心主任、县业余文物保护员等59人普查队伍,聘请文物专家为技术指导,参与文物普查工作。
文物普查办公室设备配置齐全,有文物普查专用车辆一部。文物普查经费已列入县财政预算,2011年计划拨付9万元。
田野调查已进行3个乡镇,剩余13个。原有文物点复查3处,尚有33处;新发现文物点9处。已完成信息登录2处。
内乡县:建立了以县文化局长为主任的普查办公室,抽调县衙博物馆、文化馆有关业务骨干组成普查队伍,建立建全县、乡、村三级文物普查网络。已完成6个乡镇的文物普查工作,复查文物点32处,新发现13处,消失4处。争取普查经费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