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总结 篇一
在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第一阶段中,我们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加深了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讨论和实践,我们得到了很多的启示和收获。
首先,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在我们的工作中,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应该始终放在首位,我们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们要关注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要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其次,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要在工作中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们要协调好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要协调好公安工作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要协调好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只有全面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科学发展观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实践,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总之,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是我们在现实工作中的一次重要的思想洗礼和理论武装。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决心。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总结 篇二
在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第一阶段中,我们深入学习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和实践探索,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践方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首先,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人民的安全和福祉放在心上,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工作的温暖和力量。
其次,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统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统一,公安工作与社会稳定的统一。我们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最后,科学发展观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将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我们要勇于创新,敢于探索,不断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是我们工作中的一次重要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通过学习,我们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决心。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为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总结 篇三
森林公安分局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总结
根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古发〔20xx〕7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效落实,以学习为基础,以查找和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森林公安工作,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科学发展等理念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转变不适
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服务水平、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圆满完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现就第一阶段开展情况小结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根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总支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政委为副组长,以办公室、政工科、警务督察队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区森林公安分局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8日,召开全局民警及退休支部老党员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由局长元正中同志作动员报告,深入传达省、市、区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各项部署,进一步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全局民警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正确认识当前**区森林公安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和新挑战,分析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理清工作思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三项制度”,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集中学习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区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情况细化表》,由政工科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克服工学矛盾,合理地安排工作和学习,严格按照拟定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4月6日至4月30日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并严格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周鸿书记在全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市委第一检查组长和家修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及《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节选等,每位民警都按照要求通读原文并勾划重点,认真记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交读书笔记、心得体会24份,接受教育面达100%,达到了教育目的。在学习会中专门抽出时间结合《五条禁令》、《**省六条警规》、人民警察枪支管理规定等内容的学习,深入开展对“2.13”**省蒙自县公安局民警开枪杀人案件、“2.08”**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事故及其他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等典型案例开展讨论活动,查找民警在执法为民、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二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城郊林区派出所支部,退休支部、机关支部,定期到所联系的支部帮助指导。三是建立通报制度。对各科所队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
三、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进一步深入,是新时期党的理论武装工作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区森林公安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发现和破解森林公安发展中的难题,从而不断推进新时期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发展,取得新的进步。
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我局切实加强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值班备勤,按照正在开展的“春绿行动”和“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按照提高队伍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公安部部署开展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统一,互为补充,促进两项学习教育活动有序推进,同时切实履行森林公安机关维护林区稳定的职责,服从服务于区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