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产品整治阶段安全自查总结 篇一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每个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自查,特别是在畜产品整治阶段。本文将对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进行总结。
首先,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应注重从源头抓起,确保畜产品的原材料安全。畜产品的原材料包括饲料、水源和养殖环境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着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在进行安全自查时,应对饲料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饲料不含有有害物质,同时要保证水源的清洁和安全,以及养殖环境的卫生状况。
其次,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还需加强对养殖过程中的疫病防控工作。在养殖过程中,疫病的防控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因此,安全自查时要检查疫苗的使用情况,确保养殖场按照规定进行疫苗接种,防止疫病的传播。同时,要加强养殖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此外,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还需关注畜产品的收购和加工环节。在收购环节,应对畜产品的来源进行核实,确保畜产品的来源合法、可追溯。同时,要对收购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收购的畜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在加工环节,要对加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会对畜产品造成污染。
最后,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应注重记录和整理自查结果。自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及时改进和整改。因此,在进行自查时要做好记录,将问题整理成表格或报告,方便后续的改进和整改工作。
综上所述,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源头抓起,加强疫病防控,关注收购和加工环节,以及记录和整理自查结果,可以有效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畜产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共同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畜产品整治阶段安全自查总结 篇二
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为了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各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自查。本文将对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应注重饲料的质量和安全。饲料作为畜产品的重要原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着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在进行安全自查时,要对饲料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饲料不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抗生素等。此外,还要关注饲料的储存和使用,确保饲料的新鲜度和卫生状况。
其次,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要加强疫病防控工作。疫病的爆发会严重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安全自查时要检查疫苗的使用情况,保证养殖场按照规定进行疫苗接种,防止疫病的传播。同时,要加强养殖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养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减少疫病传播的风险。
此外,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还要关注畜产品的收购和加工环节。在收购环节,要对畜产品的来源进行核实,确保畜产品的来源合法、可追溯。同时,要对收购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收购的畜产品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在加工环节,要对加工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会对畜产品造成污染。
最后,在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中,应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和长效机制。自查制度要明确自查的内容、频次和责任部门,确保自查的全面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自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畜产品整治阶段的安全自查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饲料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疫病防控工作,关注收购和加工环节,以及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和长效机制,可以有效提高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畜产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提升。
畜产品整治阶段安全自查总结 篇三
畜产品整治阶段安全自查总结 文章导读: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