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篇一
酒类专项工作的目标是确保酒类市场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积极参与了酒类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在这篇总结中,我将回顾我们的工作,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首先,我们的团队在酒类市场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积极参与了酒类市场的整治工作,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组织了多次执法行动,对一些违规酒类经营者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酒类生产企业的合作,对其生产环节进行了监管,确保酒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我们在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通过举办酒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酒类市场的认知和了解。我们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的监管,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了未成年人对酒类危害的认识,减少了未成年人的酒类消费行为。
然而,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我们在酒类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盲区,对于一些新型的违规行为和手段,我们的监管手段还不够完善。其次,在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众对酒类市场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
基于以上问题和不足,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完善酒类市场的监管手段和政策。其次,加强对酒类市场的调研和了解,及时掌握市场变化和新型违规行为,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后,加大对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酒类市场的认知和了解。
总之,酒类专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团队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酒类市场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篇二
酒类专项工作的目标是确保酒类市场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积极参与了酒类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在这篇总结中,我将回顾我们的工作,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首先,我们的团队在酒类市场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积极参与了酒类市场的整治工作,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组织了多次执法行动,对一些违规酒类经营者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酒类生产企业的合作,对其生产环节进行了监管,确保酒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我们在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我们通过举办酒类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酒类市场的认知和了解。我们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购买酒类产品的监管,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了未成年人对酒类危害的认识,减少了未成年人的酒类消费行为。
然而,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我们在酒类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盲区,对于一些新型的违规行为和手段,我们的监管手段还不够完善。其次,在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有待加强。我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众对酒类市场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
基于以上问题和不足,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完善酒类市场的监管手段和政策。其次,加强对酒类市场的调研和了解,及时掌握市场变化和新型违规行为,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最后,加大对酒类市场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酒类市场的认知和了解。
总之,酒类专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团队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然而,我们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酒类市场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酒类专项的工作总结 篇三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省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湘食药监公告〔201X〕第1号精神,和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X年株洲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XX县商务局对全县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从9月8日开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XX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22家酒类批发企业、465家酒类零售店进行检查,主要整治内容一是酒类批发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二是酒类零售经营店备案登记情况,三是对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二、发现的问题
(一)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1、未按要求开具随附单,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的酒类批发企业,随附单填写不规范;有的是客户需要才开具随附单。
2、台账登记不规范,绝大多数台账都进行了登记,但也有少数批发商台账登记内容不齐全,如未登记批号等。
(二)零售店存在的问题
1、《酒类流通随附单》索取率不高。在检查的零售商店中部分经营单位未主动向批发企业索取酒类随附单,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如何进行整改。
2、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酒类零售业务应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但有的酒类经营者尚不知要办理此证等原因,造成部分酒类零售经营者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
3、有涉嫌经营假酒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有1家零售商店涉嫌经营假酒,执法人员当场对疑似假酒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等待厂家派人前来进行鉴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三、整治成果
X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出动车辆2辆,执法人员9名对县城酒类经营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万家红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供货方索证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处涉嫌侵权炸弹二锅头酒27瓶,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作进一步调查。对15家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经营酒类产品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净化了我县酒类经营秩序,打击了酒类经营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酒类监管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加大酒类市场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冒酒的违法行为,优化安全消费环境。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稽查力度,保证溯源制度的尽快全面落实。
3、继续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酒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有利于酒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搞好酒类经营者的换发证工作,继续强化备案登记,逐步实现全县酒类监管面全覆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