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一
标题: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计划:助力人口发展,促进社会福祉
上半年,计划生育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人口发展工作,为促进社会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人口发展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
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上半年,我们加强了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提高了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我们向广大群众普及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强调了合理生育的意义,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同时,我们加大了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育行为,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上半年,我们还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服务。针对高龄产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我们组织了相关培训和健康咨询活动,提供了专业的医疗和生活援助。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通过建立流动人口档案、加强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等方式,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和高质量的计生服务。
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为人口发展工作注入新的活力。首先,我们将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传播相关信息,我们将进一步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口观念。
其次,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举报机制,我们将进一步打击非法生育行为,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服务。针对高龄产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我们将加大培训和健康咨询的力度,提供更加专业和全面的医疗和生活援助。我们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加强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和高质量的计生服务。
总之,上半年的工作成绩给予了我们信心和动力,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人口发展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我们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服务,为促进社会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计生工作,我们一直在路上!
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三
上半年,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业务部门的指导及镇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执行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紧紧围绕人口控制目标,积极推进计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修订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实施全面二孩等重大政策调整,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我市全面推进相关政策落实。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之前,我局广泛开展了群众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同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专家探讨政策走向、相关细节,为很好地落实政策奠定了基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实施后,我们第一时间落实政策要求,及时推动全面二孩政策等5条新修改内容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加强全市人口出生监测,做到既保障政策落实,又防止人口过快增长形成生育高峰反弹。截止到6月底,全市出生人口基本符合预期,显示了较好的政策实施效果。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突出把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摆到更高位置,按照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要求,以及上级关于简政放权的文件规定,对涉及的计生审批办证各项服务、各环节认真进行了清理,着力提高办事效率,更加快捷方便地服务群众。同时,在沧州市各县市中第一个开通了计生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办理计生证件。截止到目前,共办理一胎登记服务1559例、二胎登记服务4696例、再生育审批14例,全部按时、规范办结,得到了育龄群众的好评。做好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涉及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婚产假奖励等内容,全部按照修订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要求,落实了政策衔接,推动了计生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重点部署,今年我局确定了十项主要业务,经省卫生计生委推荐,选定了对标单位,开展了对标先进学习赶超活动。深入对标单位学习。为强化对标效果,我局坚持一把手亲自带队,深入对标单位最基层进行观摩学习,找准差距,汲取经验。截止到6月底,我局已赴石家庄赵县、元氏县、晋州市、裕华区、鹿泉区和承德平泉县、唐山乐亭县、沧州黄骅市、青县,全部完成了十项对标学习任务。撰写对标报告。对标学习回来后,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撰写对标报告,并进一步完善对标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措施抓好每项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截止目前已撰写对标报告10篇,梳理整改方案10项,制定出台了一批具体工作举措。促进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对标学习以来,我市计生宣传、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计生办证审批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被《中国人口报》刊载报导,沧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沧州市电视台,专门来我市做了两期关于先进典型事迹的专题片,引发了各界关注,扩大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同时更进一步激发了计生系统干部队伍的工作激情,有力促进了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持续深入发展。
继续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列为重点攻坚内容,出台了《2019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方案》、《任丘市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切实发挥全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作用,协调卫生、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抽调13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行合署办公、联合办案,并分别于1月份、5月份和7月中旬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落实了有奖举报制度,把违规违法行为纳入了群众监督视野,为推进规范化执法检查提供了有力保障。坚持把严查“两非”案件作为突破口,一方面根据重点育龄妇女跟踪服务系统呈现的孕情变化、包保服务过程以及群众举报情况为线索进行明查暗访;另一方面深入各医疗网点、药店,对b超机使用、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办“两非”案件7起,查封、没收医疗器械3台(套),罚款3.45万元,充分起到了社会震慑作用。
坚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计生民生工程来抓,协调市财政局将项目配套资金全额列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抓好服务环境和硬件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计生宣传专栏、大字标语等多种形式,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宣传队伍深入乡村开展面对面宣传咨询服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知晓率和参检率。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两手抓”,组建了集妇科、内科、外科、b超影像、化验等多学科人员为一体的服务团队,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落实了按计划下乡集中采血服务和站内室间随时服务,确保了项目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免费检查待孕夫妇2886人,其中男性1443人,女性1443人,对筛查出的高危人群全部进行了及时指导治疗和事后跟踪随访。
坚持以计生惠民促民生发展,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及时发放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农村奖扶对象和全市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资格审核上报及救助扶持工作,2019年全市新增农村奖扶对象299人,总数达到了3182人;全市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扶对象225人,奖扶金、特别扶助金及救助帮扶措施全部兑现落实。在此基础上,组织了计生困难家庭走访慰问和“关爱贫困母亲”等活动,共走访慰问贫困计生家庭51户、贫困母亲50名,送去慰问品和发放救助金总值10万余元。另外,于4月份开展了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报送独生子女考生106人,让广大计生家庭切实享受到了政策实惠。
以“正风肃纪、表态承诺、戴牌宣誓”和开展“两学一做”为抓手,着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转作风、强能力、上水平。3月31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每月开展2次集中学习活动,并严格周一例会、周五学习日制度;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指导村级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学习业务知识,形成了制度化学习培训机制;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有效带动了干部队伍不断锤炼清廉务实作风。各级计生队伍进一步凝心聚力,全面投入重点难点攻坚,做到了面临机构改革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在多项重点工作领域实现了突破。
随着机构改革和工作转型,乡级计生专职队伍大幅减少,基层计生工作任务将逐步由村级计生专干、助理员来承担,工作重心将进一步下移,但目前我市村级计生队伍工资待遇偏低,与即将承担工作任务不相称,影响了村级计生队伍稳定及有效发挥作用。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虽然我市八部门制定出台了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实施细则,但一些政策措施各部门并未座实,仅停留在了文件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对比一些先进县市,由于我市卫生、计生职能尚未完全整合,在一些工作中比如综合治理性比别偏高工作,往往机制不顺,尚未形成合力,在推进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困难。
根据当前形势和面临的任务,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依据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建立完善适应新形势的计生工作机制。同时,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促进全市人口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谋划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工作整合等改革事宜,严格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改革任务,同时积极协调各级各方面抓好人员、业务的整合,确保机构改革稳妥有序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落实。
着眼于“十三五”规划人口发展目标,在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的同时,强化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为实现“十三五”人口规划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推进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集中精力联合查处几例有影响的“两非”典型案件,坚持顶格处理,强化威慑作用;规范三级两全包保服务工作,加大基层指导和巡查力度,促进基层全方位管理服务到位。
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减少计生办事环节、简化办证程序,落实好“阳光政务”各项要求。贴近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涵盖流动人口在内的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育龄群众提供便捷安全有效的技术服务;落实好农村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两大工程”,加快目标进度落实,细化相关质量要求,确保年度服务人群规划目标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期落实农村奖扶对象奖扶金,加强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扶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计生专惠和民生普惠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快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四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办上半年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截至6月底居住人口共出生286人,合法生育252人,违法生育34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8.1%,其中男性147人,女性139人,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100;出生人口无一例畸形,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覆盖率达100%。
二、领导高度重视,保障措施有力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与各村(社区)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各村(社区)人口计生助理员签订了业务专项考核责任书;结合村(社区)换届,配齐配强了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和村(社区)计生助理员;整合资源,与巴办、南办一道组织计生助理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并严格计生助理员每月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测试制度,提高了计生助理业务技能;制定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措施的工作意见,落实了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教育、社保等共建共享机制,完善并签订了部门协作配合责任书;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得到保证;兑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包括节绝育手术金、计生三户帮扶资金、举报奖励金等)计10万余元,政策落实率达100%;
三、人口信息共享,部门配合联动
人口信息共享,部门配合联动:实现了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的人口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了人口计生系统网络化市县办事处、村(社区)pis系统联网,启动了村级人口信息录入制;13个村(社区)计生助理规范使用工作手册;完善pis系统,前后花了近2个半月时间,对办事处除(塔山、姜家岩)外的村(社区)所有户籍人口进行全员信息核对,使我办已信息核对的准确率达98%以上;
四、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宣传氛围
启动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立新婚夫妇婚前健康检查机制,发放婚前健康检查大礼包30余份,继续推进了关爱女孩行动,发放宣传资料余份;资助3名贫困独生女家庭,从物资、现金方面帮助青羊村3组中年丧子户罗新国开展春耕生产;资助现金帮助安全村7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张怀模改建危旧房等;完成了外宣任务,其中: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播发3条,县级以上及市级其它非主流媒体刊播发7条;制订了人口文化广场和计生赶场宣传活动方案,正在实施中。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了“解决违规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当年违法生育立案34例,立案率100%;送达征收处理决定书13例;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票据专人管理制度,上半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20万元,入库250万元(含历年征收未入库部分)。全面准确完成了97名农村新增奖、特扶对象和12名“一城一农”半边户新增奖扶对象的调查、初审和上报审批工作。对86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进行了调查取证、公示、上报审批,做到了无错报无漏保。
六、开展优质服务,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完善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网点、网络建设,今年新增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网点7个,累计药具免费发放网点达到13个,做到药具发放网点“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进小区”的“五进”模式;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追踪反馈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2561人,信息准确率达92%,实行动态管理,流动人口信息协查交换人/次,交换率达到100%。
七、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突出四项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继续加强培训,使专干熟练操作微机,运行网络版,实现人口信息村级起报。二是加强全员人口(含流动人口信息)信息收集工作,准确率要达到95%以上,三是人口信息与其它部门一致,不一致的查找原因,并对人口信息进行分析运用。
2.全面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3.进一步抓好计生民生工作。
4.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五
**乡计生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各村以及计生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规范生育秩序的治理,通过全乡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现将**乡计生办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效果指标执行情况
1、截止到x月份数据,我乡计生主要效果指标均达到省检标准。其中二多孩政策符合率为x%,政策内二多孩早孕发现率为x%,一孩及政策内二多孩孕情发现率为x%,大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x%;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政策内二多孩无孕情出生。
2、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比较积极,参检比例达到xx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要求,为后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上半年主要开展的工作:
1、认真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全面夯实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再次打印全员人口档案信息核查表,利用春节期间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下队入户核实人口信息、流动人口信息,重点核实每户家庭成员外嫁女的户口及婚嫁情况,全面提升全员数据质量。
2、梳理全乡重点人群名单,及时掌握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政策外怀孕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特别关注符合生育条件的二多孩夫妇的生育意愿,做好随访服务工作,提高二多孩早孕发现率。
3、以全员平台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认真做好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摸底、录入、修正工作。乡、村计生专干需不断加强学习平台业务,专人负责全员人口综合业务平台及交流平台,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确保信息及时审核、及时反馈,要求专干及时、规范处理平台的每一例信息。
4、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专人负责,强化责任,力争信息准确无误。认真做好国家、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信息平台的采集、全员录入,及时接收反馈。做好我乡外出人口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流入人员免费提供与本乡户籍等同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服务和生殖健康、孕环检服务。
5、提供优质服务,落实好长效节育措施。一是加强生殖保健的知识宣传。二是加强服务所管理,按照序时进度完成x年国免项目,切实保障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三是对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对象,要及时掌握好信息,上门动员落实手术。
6、通过多种举措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一是摸清违法生育户的底子;二是积极开展取证工作,从各种渠道收集证据;三是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强制征收的力度。
7、扎实开展平时经常性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学习,实施好单独二孩等新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一是对来乡办理四证的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并做政策宣传和问卷调查,提供办证后跟踪随访服务。二是把计生民生工程办实办好,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利益作为改善和促进民生的重要任务。三是乡、村计生专干深入基层,在核实信息、提供服务的同时,和育龄群众拉近距离。四是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失独老人、计生困难户,了解他们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当地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8、乡对村通过季度日常考核,真正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及奖惩,保障村级专干享受副村级待遇,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力争各项指标达到省检要求。
二、抓好计划生育人口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通过全员、流动人口大清理、提升月活动,夯实基础,摸清底数,不断修改、完善计划生育信息平台。
三、全面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村专干及时准确的了解流动人口去向,经常性与信息平台核对,加强网上平台信息交流反馈。落实登记验证、信息交流、免费双查、落实节育措施、处罚奖励等工作。对于流入人员免费提供与本乡户籍等同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好我乡外出人口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婚育信息等相关工作。
四、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促形象,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形象。
五、稳定计划生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村计生专干,做好村级专干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宣传形式,以联村到组到户到人的方式,进行包片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在全乡上下形成良好的计划生育宣传氛围,大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计生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计划 篇六
xx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实现年度责任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x年1-6月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顺利召开了x年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街道xx个居、x个属地管理单位进行奖惩,基本实现了奖勤罚懒的目的。
2、组织开展了x年第一次集中服务活动。根据集中服务活动妇检档案查体结果,逐居、逐单位、逐人拉出清单,全面核实节育措施,建立未妇检人员档案,未落实节育措施人员台账,第一次查体服务活动未妇检人员x人,居级未放环x多例、未结扎x例,属地单位x多例。分解到各社区、各居、各属地管理单位,对居级以书面形式分发到各社区、工作队、分包社区计生办副主任,对属地单位以短信形式,把名单通知到计生办主任,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通知到分管领导,逐人核查,追踪落实结果。
3、督导双月查工作,加强孕情跟踪管理。目前x月份双月查未查还有一胎例,其中闹离婚等特殊原因例,因事未查例,基本上排除选择性别的可能;二胎办证未查体例,其中往年孕情中断x例,闹离婚原因外出x例,其他原因例。目前一胎孕期基本正常,共中断x例,其中病理性原因x例,意外流产x例。x年二胎大月份孕情中断例,其中市局鉴定医学需要x例,已调查上报x例,其中已批复x例,无一例吊销,还有x例报市局待审批,x例正在调查。
4、做好免费孕检工作。每周二集中到市服务站督促带领孕检、疏通环节、每周汇总上报、录入国家网站、定期随访等。市局下达任务x例,已完成x例,完成比例x%。
5、顺利完成华棉公司育龄妇女破产移交。经过逐人登记填表、计生信息审核、按地址分类、联系局城管科移交、镇街入户核实等程序,对华棉公司x名在管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初步移交。
6、积极征收社会抚养费。1-6月份违法生育处罚建卷x例,共征收社会抚养费x万元,处罚具结例。
7、抓好“五奖同发”年度审核工作。认真组织了x年x多户计划生育家庭“五奖同发”的证明、证件审核、上报工作,确保下一步足额发放到户。
二、存在问题
一是出生漏报大量存在。报表显示与上个考核年度对比出生减少x例,新婚减少x例,除去统计数据统筹平衡原因,这两项指标实际降幅均在x%以上,这说明有大量非婚生育、漏档漏管存在。x年医院反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未上报x例(其中一胎漏报x例),其中在档在管(或一方在管)出生漏报x例,漏档漏管、空挂户x例,。公安落户信息是个未知数,预计在x例以上,虽与派出所多次对接,始终没有拿到相关信息,问题严重。
二是节育措施落实有难度。一是缺少有效的强制措施,随着公安落户政策放开,合法生育不再需要生育证、违法生育不再需要结案,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不再需要计生办出具介绍信。计生办没有强制性措施。二是结扎需要的时间长,费用高。现在每一个结扎,到市服务站要一整天时间,上午查血、下午扎,x%以上一天扎不成。市服务站顾虑多,不承担风险,手术前查体环节多,集中活动时排队要两天,有些小毛病还不给扎。到妇保院费用高(x多元),户不掏、居不拿,只能在服务站硬靠,一部分就扎不成。户家、居、社区中心、工作队都有意见。三是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女扎、流引产本无法律依据,计生办顾虑大,没有强压措施。以上三方面的原因是制约女扎落实的主要障碍。目前落实女扎措施较好的居,如、主要是靠居干部的威慑力、居级分配、居民自治的有效制约。
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非常被动。群众的普遍意识,交罚款就是入户。公安户籍政策的放开,对社抚征收冲击较大,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居级干部重视程度不够,社区不愿介入,计生办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多入几遍户,多去动员几趟,不能够引起户家的重视,能采取强制有效的措施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积极为法院强制执行做准备,存在的问题就是调查取证难、申请难、执行难。
四是孕情管理难。生育政策调整给孕情跟踪带来问题。不论是集中服务活动,还是常规性工作,像引产、结扎、怀孕后办证等情况,市里没有比较明确地意见,只能是自行掌握,容易出矛盾。特别一女孩家庭虽是取消生育间隔,但是完成二胎办证任务难,市计生局负责审核办理二胎生育证,但是很多空挂户、倒挂户、长期临时工、有保险记录等情况一律不给办理,造成外逃增多,孕情监测更复杂。
五是指纹查体率低。根据市计生局反馈信息,街道在第一次查体服务活动中的指纹查体率仅为x%,依次推算未查体人数为x人。主要是二胎以上结扎人员。这个数据并不代表一个镇街查体尾数的多少、意义虽然不大,但涉及进度排名,引起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大龄人员及二胎以上普遍不查;二是破产单位(华棉公司x人、手帕厂x人、面粉厂x人、生资公司x人、滕文学校)、虚报单位(商贸x人、商贸x人、xx村商贸x人、街道经委、机关)等下岗移交、虚报人员无法组织查体;三是人民医院x人、妇保院、第四医院、疾控中心等几家自查医院(约x人)未使用指纹仪查体造成的。四是计生办技术服务人员少,(目前x人)。
六是免费孕检问题。(1)任务重,半数人员都有特殊原因,每年上报新婚约多例,其中到街道上报新婚、查体办证时约x例以上怀孕办证,占总数的x%以上,不能参加孕检,整体测算,年底前很难达到预期目标。(2)市里对四个街道限定日期,且每天只查xx人以内,周五、周六、周日不查,北辛为每周二,对街道来说,免费孕检每一个都要做工作,都要作动员,且办证人员多数都有工作,来办证就要请假,再到局里查体查血,还要请假,部分居民不配合。虽多次给局里提建议,但不能解决时间安排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服务效率,稳定计生队伍。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责任不强的问题,特别是简化居民新婚上报、生育证办理程序,公平公正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强化计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2、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围绕公安系统不限制计生证明、放开新生儿入户问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积极核查入户信息,落实上报,征收社会抚养费。
3、加大双月查和集中服务活动扫尾力度。对遗留的尾巴,常年抓、抓常年,采取集中突击、重点督导的方式,逐人逐户扫尾,把查体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对集中活动的“六项任务”,坚持经常抓、常年抓。抓指纹查体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次活动早计划、早对接,确保指纹应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4、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印制发放《关于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对欠交社会抚养费人员,采取逐门入户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手段,保证足额征收。
5、加大信访稽查力度,彻底澄清底数。重点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查处、公开群众信访问题,澄清底数,化解计划生育信访矛盾。尤其是对部分底数不清、班子不稳、信访较多的居,要进行逐户清理,全面解剖。
6、加强宣传力度。围绕调整后的计生政策法规、新型生育文化、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和打击“两非”等内容,通过设立宣传点、宣传车、宣传单、宣传墙、入户走访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倡导和培育新型生育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