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通用6篇】

时间:2018-03-01 03:34: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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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一

近期,我单位政法委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以推动政法事业的发展。在此,我将对这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对今后的工作有所借鉴和提升。

首先,我单位政法委办公室在这段时间内加强了对各司法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和座谈会,我们与各司法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并解决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还提供了一些政策和法规的指导,以便这些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这一系列工作的推进,有助于提高司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法治建设。

其次,我们还组织了一些培训活动,以提升政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我们邀请了一些专家学者和资深干部进行培训,讲授了一些关于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些培训,政法干部们的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他们也更加清楚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以不断提升政法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了一些社会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政法工作的认知和理解。我们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宣传活动和发布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传达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这些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晓率,也增强了他们对政法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将继续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以进一步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最后,我们还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优化。通过制定一些工作流程和规范,我们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团队的协作和沟通,提高了工作的整体质量。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以更好地发挥办公室的作用。

总之,近期,我单位政法委办公室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通过加强对司法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开展培训活动、开展社会宣传和优化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我们推动了政法事业的发展。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和努力。因此,我们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以更好地履行政法委办公室的职责和使命。

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三

遵县政法?2011?57号

中共遵义县委政法委员会2011年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总结

2011年,遵义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认真按照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目标分解表规定的任务扎实开展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分解落实任务

我委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2011年遵义县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并要求各镇(乡)党委政法委、-1

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县委“五不准、五严禁”规定,特别加强了换届期间组织纪律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填写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若干准则》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召开了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四、抓好党务公开,切实落实便民措施

我委严格执行县委《关于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推进政法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将公开信息定期公开。充分发挥党务政务公开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严禁故意刁难办事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督促涉法涉诉信访上访案件的办理。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查找此类案件涉及到的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通过案件办理,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拖”、“吃拿卡要”等问题。成立了作风巡查领导小组,强化干警作风检查巡查。督促各有关政法部门在互联网上建立“网上户政窗口”,开通网上办证qq,公开户政信息和办事程序,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咨询、办证、报警等。开通了死刑复核远程视频讯问系统,提高了办案率,节约了办案成本。

五、抓好廉政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范措施

少部分干部对党风廉政认识不到位,学习自学性不强,自律意识不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不够。个别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督促检查针对性不强。信息网络化建设跟不上形势需要。

在下步工作中,我委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建设,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强化作息化建设,加强监督力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中共遵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1年12月20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2011年 工作 总结 抄 送: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县纪委 中共遵义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共印5份、存档2份)

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四

若羌县委政法委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检委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视并重的惩办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工作任务分工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促进政法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我委从抓政治学习教育进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心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组织党员干部深进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教育学习中,政法委领导做到带头学习文件,带头作辅导发言,带头对照检查思想,给党员干部做出了表率。通过开展一系列教育学习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服务群众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了队伍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政法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深化了平安若羌创建成果,为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长治久安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抓任务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委按照县机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若羌县各级党组织“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认真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我委认真履行治理、协调职能,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检查督导。今年以来未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行为,对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的,给予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三、抓领导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我委结合政法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齐落实,要求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政法部门提拔任用干部严格审查把关,同时经常深进到基层了解干警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抓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我委对政法各部门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考察和审查,符合条件后再报县委和有关部门审批任命;对本单位提升职务待遇的,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和测评、组织考察、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报批任命的程序进行;对县委组织部来函要求配合审查的干部,我委由主管副书记和综治办主任负责,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再复函。党务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政府采购等各项廉政制度在本单位不折不扣地全部予以落实。

我委全体干部处处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勤政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凡是要求下属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带头

2 做好。班子成员平时能够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执行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严以律己的同时,班子成员对下属,对自己的亲友、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都严格要求,一年来,本单位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现象发生。

四、抓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我委结合实际抓好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教育、治理、监视工作,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果。

五、认真做好支农帮扶工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支农帮扶工作,为帮扶对象西塔提让村捐助3000元帮扶款,切实帮助该村解决了实际问题。

六、存在题目和今后努力方向

存在问题:由于工作多、人员少,有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置后跟踪检查还不够。今后,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惩办和预防体系建设,深进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继续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抓好教育,强化治理和监视,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政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若羌县委政法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五

市政法委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范文

2017年,市委政法委紧紧围绕推动平安xx、法治xx和打造过硬政法队伍这一鲜明主题,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龙头”,聚焦党的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政法系统自身建设等活动,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委机关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委机关党总支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法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制定《2017年市委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全年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落实。

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根据委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挂职下派等工作,党员流出较多,不利于开展党组织活动的实际,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重新调整支部设置、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批准,于10月25日分别召开市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和各支部党员大会,将原有12个党支部合并调整为5个,同时选举出各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机关党总支定期召开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组织政法委机关70名党员填写了《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注册开通“灯塔—党建在线”、加入了“网上e支部”,开启党员学习教育新模式。

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

在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同时,结合委机关实际,从学习教育、从严治委、自身建设等方面入手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向常态化制度化。

一是做好组织发动。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部署大会,成立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配档表。

二是搞好深化拓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突出“学”的质量。各党支部采取读书会、报告会、微信政法党建群、qq群等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活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2次。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集体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

三是提供学习保障。为保障学习教育顺利开展,委机关为全体党员统一购买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苦难辉煌》等书籍,供大家学习。委机关党员阅览室也充实了一大批学习资料,随时对机关党员干部开放。

四是搭建活动载体。委机关研究制定了“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把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确定为党组织“主题党日”时间,结合庆祝建党96周年,制定系列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开展多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联系实际找问题,使机关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各支部查找出问题和不足20余条,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机关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面貌出现新的气象。

三、注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我委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对《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若干规定》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结合思想作风整顿,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在委机关开展以提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廉洁型班子为目标的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廉政学习理念,营造廉洁自律氛围。

三是对党员干部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传统廉政文化和家风家训展览;到革命烈士陵园敬献花圈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剖析原章丘市委组织部长杨镐峰、商河县原司法局长张传军等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使党员干部知规矩、守纪律、明底线。

四是建立健全述职述廉、谈话提醒、直接联系群众、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按期召开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进行督导检查和抽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四、密切联系群众,按时兑现为民办事承诺

委领导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不走过场、不摆排场,树立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年内,我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90余次,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规定的情况。廉洁从政,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今年我委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3项,开展基层星级平安创建活动、开展见义勇为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政策落实等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年底全部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坚持强本固基,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大力推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星级平安创建和“无命案乡镇街道、无刑案村居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基层综治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广应用政法综治信息平台,推动实现网络设施互联、数据信息共享,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是加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宣传救助保障。xx公交47路驾驶员张波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积极配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和中央电视台来济采访拍摄,张波先进事迹专题片以《惊情时刻》为题在央视播出,引起强烈反响。对“蜘蛛侠”群体、勇救落水儿童的郭澄然、陈宏岩等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关心见义勇为人员,为其排忧解难。建立见义勇为“爱心账户”,对 4名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救助,先后为有关人员办理了子女就学、解决住房、推荐参加全国见义勇为英模家庭重大疾病救助活动及子女助学活动。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确保精神障碍患者不因疏于管理而危害社会。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走访排查,依法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按照程序申报,各级综治部门逐级审核,签订监护协议,落实责任。截至目前,全市12个县区确认有1395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符合以奖代补条件,监护协议已全部签订完毕,落实了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照看、监督服药、病情报告、风险预警、隐患处置等各项义务。

2017年,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总体上看,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到了有组织领导、有责任规范、有制度措施,工作内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效果到位,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法上的创新举措还不够多。

下一步,我委要在市纪委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组织,落实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基础,创造和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的认识,确保政法委机关队伍的长期纯洁,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注重工作创新,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路子。

最新政法委办公室工作总结 篇六

法院政治处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不详 点击数:

文 章来 源莲山 课件 w w

w.5y k m 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

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

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

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

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

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 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

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

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

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

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

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

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

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

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

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

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法院机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党的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纪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看已基本实现了由纪检部门“单打一”到纵横联动演“大合唱”的转变;从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实现了从重治标到重治本的转变;从工作目标上看,已逐步实现了防腐拒腐到大兴勤廉之风的转变。但在肯定法官队伍主流的同时,我们也该看到,法官队伍中个别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

从而对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对法官的社会公信度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我院情况来看,近5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受到查处。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经调查分析,表现为五个方面的不够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

1484 更新时间:2010-4-14 18:11:20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

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

(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取“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处分档次,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这些局面如不彻底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二、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对策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教育是基础

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建立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纳入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从而使广大干警常修从业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目标。通过建立起党组、支部和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三个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几十年的历史表明,革命也好,建设也好,要取得伟大的胜利,都离不开宣传思想工作,这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教育,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干警树立起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我国今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奋斗目标,也为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建立起一支党和人民信任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是我们努力要实现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有很多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这个有力武器的作用,增强广大干警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要立足于教育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起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努力使广大干警做到慎始、慎微、慎欲、慎权、慎独、慎友;要通过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纯洁法院队伍,并通过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方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各种挑战和考验。

2、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在新的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任务、内容、课题和对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要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新办法,以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结合党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总体部署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来开展教育活动,现阶段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十六大报告精神,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北坡考察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二是要结合区域调整后干警思想动态的变化,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谈心活动,掌握分析干警的思想动向,特别是要了解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模糊和错误认识,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三是要通过走访活动了解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抓好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四是要结合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好先进人物的带动作用,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使教育活动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

3、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整合功能

党风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依靠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完成,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形式上具体抓好“四个结合”:一是抓好集中式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的结合,在年初制定全年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时,做到每季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安排一定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同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工作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专题教育。二是抓好形象教育与警示教育的结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努力营造学先进、争先进的氛围;同时针对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做好对干部的警示教育,努力使党风廉政教育推得深、沉到底。三是抓好组织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通过组织生活、集中教育、廉政谈话等有效措施,开展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的组织教育;尝试将廉政教育向家庭延伸,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号召干警家属争当“贤内助、廉内助”,共同帮助干警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四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相互渗透。党风问题说到底就是作风问题,反映到法院中来就是工作作风、审判作风问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同样也是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两者之间既存在区别,也有许多的相同之处,抓好两者的结合,有利于增强教育的效果。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制约是保证

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廉政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干部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问题,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解决干警的审判作风和廉洁办案的问题。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拥有最终裁判权。如果对法官尤其是法院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监督不力,必然会产生作风不正、从业不廉的问题。实践证明,权力失去监督就可能导致腐败。因此,要落实从严治院的方针,确保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廉洁从业、廉洁办案,就必须确保监督到位。

1、要严格规范干警的交际行为。

目前,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干警与社会的交往也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样化。应当肯定,多数交往活动是正当的、积极的,但如果把握不好就会产生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掌握审判权、执行权的干警,如果交往过多、过滥,就很容易遭到“糖衣炮弹”的攻击,发生权钱交易等问题。因此,法院干警交友要慎,要讲政治、守规矩,切实增强自控能力。我们要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八小时以外干警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约束业外活动,对广大干警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权力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组织管理不失控、干警行为不越轨,做到“八小时以内管住,八小时以外管好”。

2、要合理分权制约。

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具体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管理机制,实行立案、裁判、执行及执行中裁决、实施、监督的合理分权制约;对于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应明确界定权限,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防止扩大和滥用权力;上一级不仅要管下一级的工作,还要管思想、管作风,对下一级的权力活动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司其责,又要相互制约,形成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当前,我们还要完善案件决策模式,增强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严防暗箱操作,防止出现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的真空。

3、要加大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

实践证明,法院干部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久了,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增多,难免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一些不正常的关系就可能成为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外部条件。因此,要加大对审判人员岗位交流的力度,推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适时调整院领导分管工作,切实从审判人力资源配置上有效地切断或限制法院干部的一些不正常的社会关系,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与蔓延,改善法院执法的外部环境。

4、要确保各项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

制度最多最好,如果不注重检查落实,那么这些制度就是虚设,不仅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且还会对那些自觉遵守制度的同志造成消极影响。因此,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制度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关系到监督能否到位、是否到位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班子成员抓起,要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形成落实制度的强大推动力;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执行纪律;各项制度出台一项,就要落实一项,见效一项;对有章不循,违反制度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从而促使每一位干警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

5、要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党组要充分信任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要配好配足纪检监察队伍,关心纪检监察队伍的思想和业务建设,使纪

检监察队伍成为法院内部的精兵强将;纪检监察职能部门要全方位了解掌握法院各项工作,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沿,使法院各项工作、每位干警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善纳群言,主动让下级来“管”自己;另一方面,要让广大群众增强行使监督权利的观念,主动通过正常途径和渠道,向上级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真正实现全天候监督。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接受监督,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机制。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是关键

从过去几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来看,确实还存在责任不明、追究不力等问题,虽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出了问题应追究而不追究或避重就轻是党风建设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因此,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实行“一把手”工程,而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是关键。

1、应正确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和政策界限。

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虽然本身不是违法违纪当事人,但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就要受到追究。实际上,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往往混淆概念,把它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明明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也要生搬硬套,把责任追究混同于对违法违纪当事人处理。因此,要正确界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涵,理顺与其他纪律规定的关系,明确应当追究的责任主体,细化应受追究的具体行为,一旦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职能部门要查清有关领导干部是否负有失职责任,分清是直接领导责任还是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并且要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是领导干部指使、纵容下属造成的,还是领导干部官僚主义、疏于管理造成的,或者纯粹是下属阳奉阴违、我行我素造成的,只有准确予以认定,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2、应严格责任追究程序和形式。

在责任追究程序方面,要严格按规定的立案、检查、处理程序进行,要注意正确区分和处理责任追究与一般违纪的关系,分清主客观原因,分清是集体责任还是个人责任,在此基础上确定要不要追究领导责任,追究到什么程度。追究领导责任,按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上追一级,问题严重的可上追二级,特别重大的问题,责任到哪里,就追究到哪里。在责任追究形式上,可以采取诫勉提醒、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三种形式。对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检查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轻的,可实行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或取消评先资格等;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较重的,可会同组织部门对其责令辞职、停职、免职处理;对被评定为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条观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从客观情况看,如果被追究的领导干部不是因为自己违犯党纪、国法,而是因管理不严致使所主管部门出现重大问题,这种情况下,对其采取责令停职、免职、调离原岗位等组织处理形式,这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震动和警示其他领导干部,意义更大,效果更好。因此,组织处理作为一种程序简便、效果明显的追究形式,应是人民法院责任追究中可广泛采取的一种有效形式。

3、应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强对责任追究的监督检查。

实践中,对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大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往往会出现误区,有的对应予追究的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对上级有关部门的督办也故意回避,有的甚至捂盖子;有的“一把手”故意“揽过”,尽力为班子成员开脱,或在量纪方面避重就轻,故意从轻处罚了事,或将应有个人承担的责任由集体共同来背,结果是谁也不予追究;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没有细化分解,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

无从下手,结果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此,必须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责任追究落到实处。要建立上下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法院与同级党委纪检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同时,要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过于宽软的情况发生,完善对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应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宽软的情况,应追究职能监督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论何时暴露出来,也不论其岗位是否发生变化,都应追究其责任。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有利于促使法院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干部增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利于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也会由过去单纯抓业务建设而转变为“两手抓、两手都硬”,职能部门也会大大增强抓工作的内在动力,变不敢抓为敢于抓,变不愿抓为积极抓,从而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治表治本、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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