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精选3篇)

时间:2017-06-06 06:31:4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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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 篇一

标题: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不可忽视的是,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违规操作、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给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各级卫生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各级卫生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确保医疗机构规范运行。同时,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其次,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管。医疗器械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了查封和下架处理,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再次,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监管。医疗卫生人员是医疗服务的主体,其专业素质和行为规范对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对医疗卫生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存在职业道德问题的医疗卫生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良好形象。

最后,加强对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受益者,他们的权益应得到充分的保护。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患者的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建立了健全的患者权益保护机制。同时,加强了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通过优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维护了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总之,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卫生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字数:619)

最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 篇二

标题:加强药品监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药品是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为了加强药品的监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各级卫生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监管。卫生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对违规生产和销售药品的企业进行了查封和取缔处理,保障了患者用药的质量和安全。同时,加强了对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加强药品的质量监管。药品质量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基础,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建立了药品质量监管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了查封和下架处理,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安全。

再次,加强对药品的信息管理。药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患者用药安全至关重要,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信息的管理,建立了药品信息追溯系统,确保药品信息的可追溯和可查验。同时,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禁止虚假宣传和夸大药效的行为,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加强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和监督。患者正确使用药品是保证用药安全的关键,卫生监管部门加强了对患者的用药指导和监督,提供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加强对患者用药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和错误用药的发生。

总之,加强药品监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各级卫生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同时,也希望广大患者合理用药,遵医嘱用药,保障自身健康和安全。(字数:623)

最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 篇三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xx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 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xx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四)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xx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六)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 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篇三

一、多措并举,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 。

1 、 . 推进医疗卫生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 。 一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 县卫健委对县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专题调研,形成反馈报告,督促医院查问题、抓整改、补短板,对标十三项核心制度,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制定完善《县医院管理章程》。二是推动行业组织自律。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鼓励各医院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依法执业公示制度,对医院持证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持证情况、依法执业等级评定情况及执业守则、责任卫生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

患纠纷内部调解,20xx 年调处医患纠纷21 例。三是推动社会监督。邀请讲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和执法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县营养协会开展“健康生活、法治郎溪、健康讲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健康权益意识,引导市民依法理性维权。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网络平台监督,20xx 年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 件,办理信访监督2 条,群众监督投诉11 条,网络监督58 条。

2. 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 一是优化 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通过迁移办事窗口、设立专员, 办事流程简化到“一网一门一次”, 申报材料精减达68% ,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 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 成立郎溪县卫健系统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专家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风险排查,指导建立健全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三是 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和从业人员、药品采购等监管。 实行全县二级医院综合绩效考核“双百”考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和临床合理用药。开展廉洁行医诚信服务,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岗位轮岗制度,严查医药购销领域受贿、医务人员“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

3 . 创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 。 一是 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改革 。 推进资源整合,将各乡镇卫计办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县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服务中心负责各项执法监督工作部署、推动、培训、业务指 导、稽查等,各乡镇卫计办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监督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村计生专干兼任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员,构建县、镇、村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全面加强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二是实施院长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设立乡镇卫生院院长专项基金22.87 万,实行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院长履行综合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二、全面启动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工作

1 、印发《郎溪县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医疗卫生、公共场所行业为我县“信用+ 综合监督”工作试点项目,

2 、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 完善公共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20xx 年1-11 月份,申请设置的184 家公共场所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

3 、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一是 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郎溪县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根据综合分值,量化管理分a 、b 、c 三个等级。推进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对住宿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安全风险分析,按风险度高低量化评定出a 级、b 级、c 级三个等次。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医疗机构c 级单位一律不得申请增加诊疗科目及等级评审。二是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宣城网站进行公示。

4 、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一是 动态更新“红黑榜" 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受表彰的医疗机构、医生,护士及时上报到“红榜中”。二是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 原则,20xx 年帮助四家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三、 稳步推进职业卫生工作。

1 、开展培训,强化 对乡镇、开发区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督查和指导 。一是举办郎溪县20xx 年度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培训班,有效提升我县卫生健康监督人员职业卫生监督能力。二是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材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同时邀请乡镇卫健办监管人员参加监督执法,以战代训,提升监管能力。三是组织县卫健监督中心、县疾控中心开展全县职业卫生工作巡查,督查指导乡镇和开发区的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以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

2 、全面开展尘肺病攻坚行动。一是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郎溪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辖区9 个乡镇和1 个县开发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二是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非煤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建材类27 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均达到95% 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3 、 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 一是积极探索实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改革,整合乡镇卫健办人力资源,将25 名乡镇卫健办工作人员纳入执法监督队伍,充实职业卫生执法力量,通过多轮、多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实战能力,织好三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网络,二是 开展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巡查工作,深入全县49 家企业,全面了解我县职业危害企业分类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三是对建平等4 个乡镇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三个行业12 家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现状调查工作。四是根据《郎溪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对纳入专项治理的23 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0 家企业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1 家职业危害严重的铸造企业立案查处,现案件办理过程中。五是对对粉尘危害严重的陶瓷生产、石材加工的8 家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六是对 职业卫生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存在问题:

1 卫生执法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卫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突出。

2 、 人员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 县域内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点多面广,监管对象众多,加之现有编制人员较少,导致卫生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同时卫生监督协管发挥作用不大,

五、20xx 年工作打算

1 、加强学习,强化培训,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执法水平。 综合医改、“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入,职业健康监督工作由我委承担,新政策、法规不断更新,执法人员 不断加强学习,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

2 、加强卫生健康监督队伍建设 。 充分发挥乡镇卫健办监督人员作用,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加大培训督查力度,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切实承担起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监管工作。

3 、 突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安全、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现象,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

4 、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机构实行周督查、周通报、周整改制度。

5 、 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规 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监督执法职责、任务和主要内容。开展企业、职业病检测机构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 、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信用+ 综合监管体系 。 20xx 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开展 信用+ 综合监管的基础上,力争在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选择一个领域进行信用+ 综合监管试点。

最新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总结五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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