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保修合同 篇一
装修保修合同是指装修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保修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装修工程完工后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通过签订这份合同,可以有效地保障业主的权益,防止因装修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装修保修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1. 合同的标题和编号:明确合同的名称和编号,方便双方查阅和管理合同。
2. 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确保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 合同的签订双方:装修公司和业主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4. 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装修工程的地址、面积、房屋类型等。
二、保修期限和内容
1. 保修期限:明确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一般为工程完工后的一年内。
2. 保修内容:明确装修公司对于工程质量的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瓷砖贴合、油漆涂刷等。
三、保修责任和义务
1. 装修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和义务,包括免费维修、更换材料等。
2. 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业主在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义务,包括及时报修、提供必要的配合等。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维修、不合格维修等。
2. 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装修保修合同的签订是装修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同时,业主在装修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修,以保证装修质量的持续保障。
装修保修合同 篇二
装修保修合同是指装修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保修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装修工程完工后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通过签订这份合同,可以有效地保障业主的权益,防止因装修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一、合同的基本信息
装修保修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
1. 合同的标题和编号:明确合同的名称和编号,方便双方查阅和管理合同。
2. 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确保合同签订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3. 合同的签订双方:装修公司和业主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4. 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装修工程的地址、面积、房屋类型等。
二、保修期限和内容
1. 保修期限:明确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一般为工程完工后的一年内。
2. 保修内容:明确装修公司对于工程质量的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安装、瓷砖贴合、油漆涂刷等。
三、保修责任和义务
1. 装修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明确装修公司在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和义务,包括免费维修、更换材料等。
2. 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业主在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报修义务,包括及时报修、提供必要的配合等。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维修、不合格维修等。
2. 争议解决: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
装修保修合同的签订是装修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可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还可以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纠纷的发生。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同时,业主在装修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修,以保证装修质量的持续保障。
装修保修合同 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 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 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装修保修合同 篇四
甲 方 (业主):
乙 方 (装饰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普通住宅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卫生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年;
2.装修工程为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电器等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12个月。
三、保修程序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后起算满1年。
2. 为本工程保修负责人。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3.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甲方书面传真通知或电话告知时起算。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则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甲方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四、保修金细则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将工程尾款人民币
2.自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1年乙方无违约的,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3.甲方在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乙方前,甲方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修责任
1.乙方迟延前往维修的,应承担质量保修金0.1%/日之违约金。经5个工作日连续维修或同一问题重复维修达3次以上,仍无法解决问题的,视为工程质量存有重大瑕疵,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之违约金。
2.若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或超过维修时限仍无法完成维修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质量(包括所有安装电器、热水器等)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同意由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六、其他约定
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书。
甲 方: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保修合同 篇五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
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
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
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修保修合同 篇六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市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XX号房屋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4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5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XX装潢公司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