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一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为了确保消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和施工现场,特制定本《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单位的责任
1.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消防施工,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要求,制定消防施工方案,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消防要求提前组织消防演练,并确保施工人员熟悉逃生路线和使用灭火器材的方法。
5.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施工人员的责任
1.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知识和掌握灭火技能。
2.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 施工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
4. 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布置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消防设备。
5.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消防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监管部门的责任
1. 监管部门负责对消防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要求。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引导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
3. 监管部门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责任
1.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规定,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工作。
2.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协议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责任书为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一部分,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并履行相关责任。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二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为了确保消防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和施工现场,特制定本《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单位的责任
1.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消防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消防要求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施工人员的责任
1. 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知识和掌握灭火技能。
2.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 施工人员发现火灾隐患或其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
4. 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的布置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消防设备。
三、监管部门的责任
1. 监管部门负责对消防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要求。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引导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
3. 监管部门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责任
1. 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规定,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管部门的工作。
2.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协议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以上责任书为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一部分,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并履行相关责任。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三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九、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使其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对内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项目部有关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奖罚条例,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
4、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5、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经理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分包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2、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3、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消防责任制。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1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1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五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社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各部组、科室要积极配合安防部组织每月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和每半年的大型消防演练等项工作,排查隐患,增强企业对火险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年终将接受有关部门,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进行考核。完成本责任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指标给予奖励;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排名末位,派出所主要领导要向公安局说明原因;对因工作不利、失职、渎职,导致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派出所也要根据完成公安局工作任务和指标的数量和质量相应的根据民警各自完成任务和指标的程度进行奖惩。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
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网格工作室”工作范畴,制定并明确“网格工作室”消防安全职责任务。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严禁擅自科线接电和偷电行为,如发现处于500元20xx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搬迁,由于乱接电线引起的火灾,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各位教职工均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特别是主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工作,让幼儿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各位教工都应遵守学校制定的火灾处理和救援预案,执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灾的警惕性和在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和救护学生的能力。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的责任书 篇六
为履行房屋租赁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和租赁房屋的安全,本着“防火、防盗、防盗、防盗”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署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和消防安全责任。模范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一条:乙方,作为第一个负责公安和消防安全的租来的房子里,应当自觉遵守法规的公安和消防管理,增强预防意识,重视防火,防盗等公安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应在中途另行签署《公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负责人或重新签署《公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原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
第四条:乙方不得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在租房子,也不堆积或构建障碍等公共区域的进口、出口和non—rented空间,也危及安全的房子或他人的人身和财产,也没有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占用人不得存放、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奇煌设备等国家禁止使用的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及时收集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供暖、用电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采暖、烹调和燃煤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种电气火灾。不随意布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家用电炉;离开出租屋时,应关掉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如发现供电系统过热、发臭、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现场,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现状。如确需变更,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程,接受甲方消防检查,防止火灾等隐患的发生。
第九条因乙方未充分履行公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而引起的火灾、治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经营、信誉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租金两倍以下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责任文件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x月x日止。
第十二条本责任表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