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协议 篇一
车位出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是车位的合法所有人,并有权出租车位;
2. 乙方有意租赁甲方所拥有的车位,并且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信息
甲方拥有的车位位于(具体地址),车位编号为(具体编号),车位面积约为(具体面积)。车位的使用目的为乙方停放私家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具体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具体天数/月数),自甲方交付车位钥匙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每(具体时间单位)支付租金,租金为(具体金额),共计支付(具体金额)。
2. 乙方同意在每(具体时间单位)的(具体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支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使用规定
1. 乙方在使用车位期间,应保持车位的整洁与安全,不得私自改动车位结构或擅自占用他人车位。
2. 乙方应妥善保管车位钥匙,并且不得将车位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腾空车位。
2. 若乙方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可以选择续租或退租。
2. 若乙方提前退租,应提前(具体天数/月数)向甲方书面通知,并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车位出租协议 篇二
车位出租协议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 甲方是车位的合法所有人,并有权出租车位;
2. 乙方有意租赁甲方所拥有的车位,并且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信息
甲方拥有的车位位于(具体地址),车位编号为(具体编号),车位面积约为(具体面积)。车位的使用目的为乙方停放私家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具体起始日期至具体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具体天数/月数),自甲方交付车位钥匙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同意按照每(具体时间单位)支付租金,租金为(具体金额),共计支付(具体金额)。
2. 乙方同意在每(具体时间单位)的(具体日期)前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逾期支付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使用规定
1. 乙方在使用车位期间,应保持车位的整洁与安全,不得私自改动车位结构或擅自占用他人车位。
2. 乙方应妥善保管车位钥匙,并且不得将车位钥匙交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腾空车位。
2. 若乙方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可以选择续租或退租。
2. 若乙方提前退租,应提前(具体天数/月数)向甲方书面通知,并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车位出租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需租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小区的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用于停放车型: ,车牌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每月租金 元人民币,共计 元人民币。
三、甲方收取的车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车辆停放车位占用场地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的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
四、租约期满,乙方若需要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半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为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乙方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车辆在车位继续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车辆停车管理规定》和《停放事项》等车场管理,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车位出租协议 篇四
出租方(甲方):出租方代理人: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
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车牌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第一条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
甲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车位租金在本协议签订日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元
第四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甲方是车位的所有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有对该车位销售、转让、转租、抵押等行为。
第五条责任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车位如有被他人占用的问题,乙方直接与物业联系解决,甲方不负责任。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车位发生的任何车辆,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第六条续租于提前终止合同
1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甲方在租赁期满前5天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
2.租赁期间,乙方确需退租车位,提前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合同中止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车位,提前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中止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当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出租方(代理人):承租方:
日期:日期:
车位出租协议 篇五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地点及号码: 。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至 止,租金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每月为人民币160元(大写:壹佰陆拾元整),逾期一周未支付租金,视为自动放弃车位承租权,甲方有权支配处理。车位租赁期内的车位物业费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交付乙方 车位远程卡壹张,车位锁及钥匙各壹把 ,如乙方丢失按物业收费标准缴费补办,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甲方。
四、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六、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七、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小区物业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九、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十、租约期满,或者未到期,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车位出租协议 篇六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将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租赁物和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 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计 个月,合计人民币 元,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