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合作伙伴:
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现就项目的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为一次性结算,即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 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二、结算金额
1.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本次结算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2. 结算金额已包含所有项目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税费等。
三、结算时间
1.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本次结算应在项目完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结算时间无法按时完成,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四、结算方式
1. 双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2. 结算款项将直接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结算审核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核对费用明细、审查相关发票等。
2. 如发现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合规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解释。
六、争议解决
1. 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构寻求解决。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双方就项目结算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
请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对协议内容的理解和接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合作伙伴:
根据双方达成的合作协议,现就项目的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为分期结算,即根据项目进度的完成情况,按阶段支付相应的款项。
2. 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二、结算金额
1.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本次结算金额为人民币XXX元。
2. 结算金额已包含所有项目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税费等。
三、结算时间
1. 根据项目合同约定,本次结算应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2.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结算时间无法按时完成,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四、结算方式
1. 双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2. 结算款项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完成情况,分期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结算审核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核对费用明细、审查相关发票等。
2. 如发现结算报告存在错误或不合规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解释。
六、争议解决
1. 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或司法机构寻求解决。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双方就项目结算事宜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
请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以表明对协议内容的理解和接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费用决算管理的规定,按照《大方县县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协议书》的约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包含大方县县城内5条城市道路建设,分别为城区1、2、3、4、7号道路,暂定总合同价款约¥22000万元(大写:贰亿贰仟万元)人民币,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人民币。道路全长约6500米,为城市Ⅱ级主干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宽度及施工要求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本工程项目于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20__年1月31日前竣工验收。
三、工程价款决算原则:
本工程项目由大方县县城 出让土地获得者按照所得土地量,价格折合80万/亩进行投资建设,其工程价款依据按照《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__版)》及现行贵州省有关调整文件,由甲方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报县审计局评审后作为结算价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个月内完善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在所建城市道路范围内的所有发生的工程费用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报告确认数予以认可。
四、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所建道路范围内征地拆迁费、设计费、监理费、项目管理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待工程完工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实际建设投资部分,甲方将根据审计结果送县财政局予以支付。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20___年_月_日
协议订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四
甲方:___
乙方:___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
负责人: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
法定代表人: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___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在___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甲方同意___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文件。
第六条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双方发生额的_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附件
11.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
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
16.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份,___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项目结算协议书 篇六
本着精诚合作,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___与___进行友好合作,在此双方就财务结算方面具体事项意见达成一致。
一、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二、一件或多件代发货
1、数据对接:双方安排专人对当天所需要操作的产品进行数据确认(包括产品款号、尺码、颜色、数量);
2、当天对账:双方针对货物的款号、数量、颜色、价格、运费以及退换货明细进行核对;
3、结算周期:满七天结算一次,如1号至7号的费用,甲方应于8号中午12:00前给乙方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订货制
对于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模式,结算方式如下:
1、订单确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款项总额的30%;
2、乙方生产完成后,货物发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
3、若是促销等活动,活动结束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40%;
4、剩余款项总额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个季度内结清,具体季度划分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节前)。
对于乙方库存货物需要甲方代销的产品,具体情况视时间节点另行协商。
此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